和“特殊利益集团”作战的机会

2012-05-30 10:48石勇
南风窗 2012年5期
关键词:房价申报财产

石勇

“两会”已经在望。而留给本届政府的时间已经不是很多了:任期的最后一年。

正因如此,溫家宝总理近日在听取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表示:“工作一定要善始敬终,能做的事情绝不拖延,能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脱。”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历届政府始终按“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顺利地进行权力交接。从权力交接的制度与执行看,政府的产生本身就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因此,从逻辑上,是先有政府,再使其负有政治责任去回应关系人民切身权益的现实问题,而不是先有现实问题,再自下而上地产生政府,使其负有政治义务去解决它。

这么做保持了整个政治、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各种政策的接续。但也有负面效应。每一届政府在继承上一届政府的遗产时,也一并把上一届政府在任内本应解决,但因各种主观客观原因并没有解决的头痛问题给承担了,而它同样也可以按照这一逻辑如法炮制。

此逻辑一贯串,就是至少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社会中的很多威胁到政治认同、社会和谐的问题,比如腐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还未能得到遏止,甚至还有加剧趋势。

温家宝总理的话,对于这一逻辑是一种突破—每一届政府,在其任内,都负有政治义务去做好它应该和必须做好的事情,不使问题积累恶化,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善”。人民在把权力授予每一届政府时,无论以何种形式,本身就有一个约定:承担其政治义务和兑现其政治承诺。一届政府的完美谢幕,正在于它让人民满意和留恋。

政府由人组成,当然不是万能的。所以温家宝的表述,有一个前提,就是局限于本届政府的能力限度内。不过,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大政府”的格局使它有很大的权力和很多的资源去做很多事情。尤其是,这些事情本就是这一届政府正在做的或应该做的。问题只在于“决心”和“意愿”。

对于人民来说,本届政府应该“善始敬终”、关系到人们的政治认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房价调控:能保证至少是在2012年,房价“合理回落”吗?基于前几次调控的失败,本届政府已经把政治承诺的兑现全部押到了这次调控上,已如背水一战,再无退路。

和已经进入“深水区”的其它“改革”一样,房价调控的本质,仍然是政府在和改革中的“分利集团”作战—或者准确地说,是和前总理朱镕基等人所痛批的“特殊利益集团”作战。

这一点早已是常识:房价调控涉及地方政府的“切身利益”,而房地产商的利益,不过是附着于地方政府的利益之上。而就中国的财税体制来说,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利益,中央政府的利益也被拖入一个复杂的博弈格局。因此房价调控的唯一问题,就是政府能否为了它以及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行“让利”,遏制权力的自利性行使,不仅把地方政府变相抵制调控的苗头打下去,而且在调控手段上超越“限购”这一次优选择。这既涉及“利益损失”与收获“稳定”的政治收益的功利性权衡,同时也涉及以政治承诺的履行来修补政治认同裂痕的问题。

如此,本届政府将给下届政府作出一个具有政治伦理约束力的示范。

除了履行任期内类似于房产调控这样的政治承诺,本届政府仍然可以努力去做其它事情,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比如治理“裸官”。它们虽然并不意味着就只是哪一届政府的事情,但就政治伦理而言,只要一届政府在任,就在它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范畴内。

在推动官员财产申报上,近年来本届政府事实上已经作了一些努力,比如各地都有过关于财产申报的试点,中央也有文件规定干部要申报财产。但这些“财产申报”局限于党政体系的“自我监督”上,并不对社会公开。同时它也没有“推广”成为一个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

与此相关,“裸官”已成一种现象。中国社科院2月20日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表明,近四成公职人员认可当“裸官”,其中不乏省部级官员。这已不仅仅是腐败问题,而是涉及官员的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

当然,期待本届政府在最后一年,能够克服重重阻力,让迟滞和缺席多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阳光法案”开花结果,也许是不现实的,但无疑值得和应该去做。这种自感身负政治义务的不懈怠,作为政治美德,在政府权力的延续性,以及遗产的继承上,将是在未来交给下一届政府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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