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恬,魏亚利,王立安
济源市林地保护规划中补充林地的来源及保护利用分析
王 恬1,魏亚利2,王立安3
(1.吉首大学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 416000; 2.济源市林业工作站;3.济源市林业局)
林地保护规划,是依法保护林地资源,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土安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实现《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的目标,科学补充林地资源是规划的基础和关键。从济源市自然、社会、经济实际出发,科学地阐述了补充林地的来源和保护利用措施,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林地;保护规划;补充林地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随着全球生态恶化、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加剧和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建成生态环境良好国家”的新要求,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3%以上;2009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向全世界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 000万hm2,森林蓄积增加13亿m3。将保护利用林地、增加森林资源提高到了国家目标和战略高度。
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提升森林资源承载能力,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安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 提出了“完善规划体系,分级编制国家、省、县3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国家林业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别下达了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为此,组织开展了济源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世纪工程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北岸。地理坐标为东径112º01´~112º45´;北纬34º53´~35º16´。总面积 1 931 km2。林业用地115 393 hm2,有林地66 153.37 hm2,森林覆盖率42.38%,林木覆盖率52.42%。北部为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南部为国家级黄河湿地保护区,西部为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区,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1 607 hm2。
根据《河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要求,济源市森林资源规划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由现状115 393 hm2增加到120 956 hm2,净增5 563 hm2,增长率4.82%;森林保有量由现状66 154 hm2增加到87 320 hm2,净增21 166 hm2,增长率31.99%;林地生产率由现状49.7 m3/ hm2增加到72 m3/ hm2,净增22.3 m3/ hm2,增长率44.86%。
补充林地是指在市域面积中,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但目前尚未利用的各种地类面积。合理确定补充林地来源,是确保森林面积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是林地保护规划的基础和关键。根据济源市区域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补充林地来源可分为以下5类:
3.1.1 湿地淹滩
济源市位于黄河北岸,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小浪底大坝所在地,黄河流经市域长度57 km,小浪底大坝工程截流后,形成了大面积的汇水区,常年水位线为海拔250 m,极限最高水位线为海拔275 m(小浪底大坝溢水口),其间形成了季节性和周期性的湿地淹滩。
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中,沿黄区林地调查范围为海拔275 m以上,该区域内的湿地淹滩未纳入林地范畴,目前,沿黄湿地已经划为国家级黄河湿地保护区,因此,该区域应列入林地保护规划范围。
3.1.2 村镇及城区部分建设用地
在目前实施的生态省和生态市建设中,村镇及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比例一般为总面积30%~40%,同时在生态绿化过程中,建立了大量的游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这部分绿地在城乡绿化、美化和生态保护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地类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应当列入林地保护规划范围,依法进行保护,以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3.1.3 部分农用地
黄河小浪底水库、河口村水库等移民区,有部分农用地由于村民的迁移,无法再进行耕作,应列入林地范畴,进行造林绿化;同时,在生态环境整治中,各地在确保基本农田红线的前提下,在道路廊道绿化、村镇围村绿化、花卉苗圃基地建设中,使用了部分农用地,形成了事实上的林业用地,这部分土地已发挥出极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应当列入规划进行保护。
3.1.4 废弃工矿和山区拆迁村庄
济源市地处山区,蕴藏着煤、铁、锌、石灰石等大量的矿藏资源。长期以来,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济源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形成了一些废弃矿区;另外,一些正在开采的矿区,也面临着资源枯竭将被停采,这部分土地的植被恢复和利用,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优劣。另外,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迁户并村后留下了部分闲置土地,均应列入林地保护范畴进行开发和利用。
3.1.5 其他未利用地
济源市位于太行山南麓、黄河北岸,部分地带土层极其瘠薄,尤其是沿黄地带阳坡,多形成岩石裸露的难利用地,在二类调查中,部分划入了暂未利用地,目前,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和植被恢复技术的提高,这部分土地将逐渐被合理开发利用,可列入林地规划范畴。
根据调查,济源市需新增补充林地5 563 hm2,其主要来源为:沿黄湿地淹滩面积1 600 hm2,占28.8 %;村镇及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416 hm2,占7.5%;农用地面积393 hm2,占7.1%;废弃工矿和山区拆迁村庄面积1 533.46 hm2,占27.6%;其他未利用地面积1 621 hm2,占29%(详见表1)。
表1 济源市补充林地来源结构比例
3.3.1统筹兼顾,搞好部门之间协调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涉及面广,应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做好与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农业、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动员公众参与,加强部门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社会认同,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3.2 科学规划,合理进行保护利用
根据全市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和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等,合理确定补充林地的区域类型和保护等级,将包括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王屋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温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地区,划为特殊保护区域,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改变林地用途;将包括黄河小浪底水库和其他主要河流沿线在内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确定为严格保护区域,实行严格保护和限制性开发;将包括通道绿化、农田林网、经济林基地等重要生态经济区,确定为重点保护区域,严格控制征占用森林和林地逆转,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采石取土和其他项目用地。通过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确定补充林地的保护利用方向,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以解决林地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3.3.3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发挥林地生态经济效益
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林地保护和治理力度,对于沿黄湿地淹滩,采取以恢复耐淹灌草植被为主要目的生态恢复技术,加大封育力度;对于村镇及城区建设用地,采取见缝插针的办法,大力植绿,依法护绿,以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为抓手,建设森林城市和绿色村镇;对于农用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的情况下,对已经形成的通道绿化、村镇绿化、花卉苗圃等绿化成果,加以巩固和保护;废弃工矿和山区拆迁村庄,要依法限期治理,恢复植被,改善生态;对条件恶劣、生态退化的岩石裸露区及其他暂未利用地,要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采取先进的生态治理恢复技术,改良和修复生态环境,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充分发挥林业的3大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经济效益,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做贡献。
2012-02-25
S 759.9
B
1003-2630(2012)01-0041-03
(责任编辑:王团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