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成舰
[摘要]2011年以来,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我国货币当局交替使用数量型、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以及宏观审慎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和货币信贷总量调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着力管理好通货膨胀预期。从总体上看,货币信贷政策调控基本取得了设想的效果。但是,结合国内国际经济走势的变化,当前金融运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关键词]信贷运行金融调控建议
一、当前货币信贷运行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高频率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实施严格的信贷数量管制,导致市场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利差越来越大。
2011以来,央行6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保持了“每月一次”的高频率上调节奏,累计冻结资金2万余亿元,大型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已达21.5%。上述调控政策导致银行存款派生能力被削弱,市场存量资金大幅减少。虽然利率(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工具使用相对谨慎,但在流动性收紧和信贷管制的双重调控之下,资金短缺使市场利率明显上升,市场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利差越来越大。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链紧缺,违约风险上升。
随着房地产调控持续深入和银根紧缩,房屋销售成交量持续下降,开发商观望情绪浓重,土地市场开始转冷,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降。土地出让金收入持续下降,将导致主要以储备土地作为抵押和偿债支持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显著下降,并可能使部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此外,去年以来,商业银行严格执行银监会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要求,上收平台客户授信及贷款审批权,建立总行集中审批制度,严格把握新建项目准入条件。一些商业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甚至采取只收不贷的做法。
(3)银行体系资金面趋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凸显。
紧缩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调整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在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条件下,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中小企业日常经营性融资缺口近一步扩大,资金紧张加剧,短期内难以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有效缓解,高利率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因此较为普遍,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二、对下一阶段金融调控政策的几点建议
下一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依然较强的通过货膨胀预期,应把握好宏观调控的重点、力度和节奏,着力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再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同时,保持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合理支持;调整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改善对中小企业、保障房建設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1)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调控流动性
针对市场流动性偏紧以及银行存款负利率等矛盾,应在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的合理搭配上多下功夫,合理发挥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在市场利率和基准利率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应将加息作为政策工具予以考虑。适当加息,一是可以减少负利率的深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需求,有利于管理通货膨胀预期。二是吸引资金向银行体系回流,缓解银行体系过于紧张的局面。三是缩小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理顺资金价格体系。四是缓解央票一二级市场收益率倒挂现象,增加央票需求,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空间,有效调节市场流动性。五是可以避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一刀切”式的紧缩政策对中小企业、“三农”等经济薄弱环节的误伤。
(2)妥善处理平台公司债务
平台公司债务与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资高度相关,带有政府性债务的特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处理平台公司债务,简单地采取“一刀切”政策,只会切断企业的债务链,从而导致真实债务风险的爆发。对融资规模远超地方政府财力的融资平台,应在实行债务余额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借新还旧,维持企业的资金链不断,经过几年的消化,当地的负债水平会随着经济和财力的增长回到安全范围;对债务规模仍处于合理安全范围内的融资平台公司,仍应给予适当支持。要妥善处理好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保证在建项目正常贷款资金需求,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3)切实履行“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加强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和产业转移方面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水利等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支持,并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如放宽在风险权重、风险容忍度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安排相关业务专项规模等。合理把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节奏和力度,防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系统性风险。
(4)多管齐下,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财税政策。二是建议通过中央、地方财政和企业多方出资联合组建多层次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融资担保机构。三是继续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提高商业银行加大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四是加快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五是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确立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联网信息共享模式,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5)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与管理
充分发挥“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根据热钱防控的需要,加大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入的打击力度,严防“热钱”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