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确保执法公开公正

2012-04-29 00:00:00
新西部 2012年9期

近年来,陕西省监狱系统顺应监狱体制改革后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需要,根据陕西省委政法委和陕西省司法厅等上级机关的要求,积极探索执法公开途径,大力实施狱务公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一)强化基础性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公开的组织机构。在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和下属各监狱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狱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狱务公开办公室。二是确定执法公开的主要内容。陕西省监狱机关确定的执法公开内容共有19项,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等主要执法活动的执法依据、法定条件、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予以公开。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强化执法公开工作。包括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印发《狱务公开手册》和《监狱服刑指南》,坚持开展局长监管执法巡视日活动和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实行以刑务公示、罪犯行政奖惩公示、罪犯及其亲属(监护人)违规违法公示为主要内容的狱务公示制度。四,加强对执法公开工作的监督。如开通局长专线和投诉举报电话,设置监狱长信箱和投诉举报箱,聘请监管执法督察员、监管执法监督员和监管执法联络员,建立与刑满释放人员谈话制度,实行执法核查月制度,开展执法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等。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执法公开形式内容。在开展执法公开常规工作的同时,全省监狱积极探索执法公开新途径,不断推出执法公开的新举措。一是举办监狱开放日活动。2011年4月23日,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在20所监狱同时举办以“走进高墙,感受阳光下的监狱”为主题的监狱开放日活动,增强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社会公众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二是建立狱务公开阳光短信平台。社会公众、罪犯及其亲属可以通过短信平台,以互动的方式,了解与监狱执法、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监狱执法问题进行咨询,检举监狱警察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召开执法情况通报会。全省地处城市监狱广泛开展执法情况通报会,邀请监管执法督察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罪犯亲属参加,详细介绍监狱执法各个环节的法定条件、办理程序及办理结果,公布执法情况。四是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召开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兑现大会。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召开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兑现大会,并邀请执法督察员、执法监督员和受到兑现奖励的罪犯亲属参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老病残罪犯、女性罪犯、未成年犯变更刑罚执行措施,对身体条件允许、可以到会的罪犯现场送达减刑、假释裁定书。五是在全省监狱开展、推行“假释一体化”措施工作。2009年起,陕西省监狱管理局与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陕西省推行“假释一体化”措施实施意见》,并于2011年在全省推行。这项措施以评估一体化的方式解决了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认定问题;以“6+1”管控模式解决对假释人员的管控问题;以区别对待的方式解决对罪犯教育改造的针对性问题。六是开展“两长执法巡视”活动。2012年6月,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省检察院开展检察长、监狱局长执法巡视活动。这种新的监督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改变了以往各自监督的模式,将监狱局长监管执法巡视日活动与检察机关巡视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机制,对检察监督和监狱监督力量进行有效整合,使监督资源达到合理优化配置,形成监督合力,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

(三)规范执法深入人心,执法水平显著提高。通过近年来一系列执法措施的付诸实践,社会公众对监狱工作执法监督的广泛参与,监狱警察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模式进一步转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陕西省监狱管理局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全国监狱长会议提出的“完善刑罚执行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按照“盯住执法查问题,盯住问题定规范,盯住规范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层次地完善监狱执法制度,一些执法工作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同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强势推进制度落实,相继开展“刑罚执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实行执法核查月制度和减刑假释案件同步动态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执法制度在促进执法规范化方面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陕西省监狱在收押、释放罪犯,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方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