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印度国家评估与认证委员会负责对全国的高等院校进行评估与认证。它适当吸取了其他国家和地区质量保障机构的经验和做法,经常参与欧美、澳大利亚等地区和国家评估与认证机构的活动,非常重视别国经验的本土化,在高等院校评估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印度;高等教育评估;印度国家评估与认证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937(2012)03-0041-06
印度国家评估与认证委员会(National Accreditaion and Assessment Councfl,NAAC)成立于1994年9月,是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Commission,UGC)下设的一个自治机构,负责对全国的高等院校进行评估与认证。截至2004年1月,大约有1000所印度院校接受了NAAC的评估,对印度所有大学的第一轮评估与认证于2004年年底结束,学院的第一轮评估延长到2007年3月底:之后的第二轮评估与认证使用NAAC新方法。截至2007年3月31日,有140所大学和3492所学院接受了评估与认证。到2009年1月,已经有24所大学和372所学院接受了NAAC新方法的评估与认证。历经十余年的发展。NAAC在高等院校评估与认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机构概况
(一)组织架构
NAAC主要通过其总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进行运作。由大学、学院、专业团体内的教育行政人员、政策制定者和专家,以及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印度大学协会等组织的代表组成,大学拨款委员会的主席兼任NAAC总理事会的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由NAAC中杰出的学者担任,但必须通过总理事会的提名和遴选委员会中3名委员的认同。NAAC的执行官是该组织的学术与行政领导者,同时也是总理事会与执行委员会的秘书长。执行委员会和总理事会都应该包含以下3类成员: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和印度大学协会的成员:印度国内其他质量保障机构的成员;印度国内副校长、校长、教师、产业专家或由总理事会、大学拨款委员会、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提名的其他部门成员,被提名成员的任期是3年。委员会经费一部分来自评估费及其他收费,一部分来自大学拨款委员会或政府组织的拨款。
(二)宗旨与任务
NAAC的宗旨是通过自我与外部质量监控评估,确保印度高等教育的质量,并促进和维持创新。在此宗旨指导下,NAAC的具体任务包括:针对高等教育机构或单位、特定学术计划安排定期的评估:刺激学术环境,以促进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教学和研究质量的提高;鼓励高等教育机构自我评估,明确绩效责任、自主和创新:着手进行与质量相关的调查研究、咨询和训练方案;与其他高等教育的利害相关者合作,进行质量的评估、促进与维护。
(三)工作内容
根据组织章程,NAAC主要开展以下工作:①确定审查指标,在必要时根据经验、技术和评估方法的发展进行修正与更新;②确保评估标准的客观性,并尽可能加以量化;③确保评估标准广而告之,特别是在学术群体;④安排定期的评估,并对高等教育机构、特定术课程或计划进行分级;⑤向相关机构传达评估以及分级评定结果,并适时给予纠正、诊断和自我改进机会;⑥协助并鼓励机构发展内部评估程序、技术和自我评估方法:⑦开展教育机构和课程等规划与评估的研究;⑧确保资源利用最佳化和高等学校目标的达成;⑨设立区域分会,以确保评估和认证工作顺利进行。由上述可知,NAAC不仅扮演高等教育的监督者与评估者的角色,同时也兼具研究者、促进者、协调者与协助者的角色。
二、评估内涵
NAAC的评估程序包括以下3个阶段:第一阶段,机构准备和提交自评报告;第二阶段,同行小组进行实地考察以确认机构的自评报告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并将考察结果提交至NAAC;第三阶段,NAAC执行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
(一)评估目的,根据印度2007年发表的《新评估与认证方法论》,印度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的主要目的有:安排对高等院校或相关单位、具体的学术计划或科研项目进行定期的评估与认证;为高等院校教学与科研质量的提升营造学术环境;鼓励高等教育的自评、自治与革新;执行与质量相关的研究性学习、磋商与培训计划等;为质量评估、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同高等教育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合作。
(二)评估类型
根据组织章程,NAAC的认证可分为学校机构认证(Institutional Accreditation)和科系的认证(Departmental Accreditation)。目前。NAAC仅致力于促进学校机构认证评估的落实。学校机构评估又可分为大学、自治学院、附属或成员学院3种类型。科系评估方面尚未建立确定的模式。
(三)评估标准
NAAC的具体评估指标体系如下
第一,在课程方面,主要包括教育目的的适应性、课程开发和设计、课程计划与学校教学目标、课程反馈、与学术同行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课程的选择余地等。
第二,在教学与评估方面,主要包括教学过程、教学对学生原有知识的拓展、教学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考试方法与评估方法的创新、教师招聘和培训相关事项、教师教学、科研和工作满意度状况、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成功教学实践的奖励等。
第三,在研究、咨询与推广方面,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观点的自由性、咨询服务的质量、教师参与性、研究风气的维护与发扬、对大众需求和期望的关注、提供相关专门领域的技术服务等。
第四,在基础建设与学习资源方面,主要包括学习设备、设备维护费用、图书馆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保健服务和体育设施、宿舍和食堂等。
第五,在学生支持与进展方面,主要包括学生的毕业率和辍学率、学生对于学校各个方面的反馈、学生的财政资助、校友、学生在进一步学习和工作中的发展等。
第六,在管理和领导方面,主要包括组织结构分析、人力资源发展、人员招聘、人员绩效评估和培训、学生和教职工对学校决策的参与度、财务管理、申诉机制等。
第七,在创新实践方面,主要包括学校对任务和目标的陈述、信用机制、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公众对学校教学与科研质量等改进后的反馈、管理上的创新、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工业界的联系、领导是否优秀、教师获得的教学和科研奖励等。
为使评估工具更加符合不同机构类型的需求及机构背景,NAAC针对不同的标准设计了适当的权重。就评估标准评分权重百分比来说,大学、自治学院、附属或成员学院各自标准的权重有很大差异。其中,针对大学的标准中,教学与评估分数比重最高(25%),研究、咨询与推广次之(20%),创新实践最低(5%);自治学院也以教学与评估分数比重最高(35%),研究、咨询与推广,管理与领导次之(各占15%),创新实践居末(5%);附属或成员学院的教学与评估分数比重最高(45%),管理与领导次之(15%),创新实践最低(5%)。由此可见,无论是针对大学、自治学院,还是附属或成员学院,NAAC都最重视教学与评估的质量,而附属或成员学院对这个标准的要求最高,自治学院次之,大学最低。此外,评估对于三者创新实践的要求都是最低的,仅占总分的5%(见表1)。
就评估指标下的关键方面权重而言,因机构类型的不同,不同标准所侧重的方面也有所差异。以三者最为强调的教学与评估标准为例,三者在这个标准内都最为注重教学过程方面的评估,但又以附属或成员学院对教学过程方面的要求占比重最高(60%),自治学院次之(48.6%),大学居末(36%);但对大学教学质量的要求,则高于对自治学院、附属或成员学院(见表2)。(续上表)
三、评估程序
NAAC评估程序的发展目标是全面、系统、客观、基于数据、透明化和经验分享。根据高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对附属学院的认证步骤如下。第一步,获得质量评估的合格标准。合格标准包括需要申请机构提供的一些量化数据。如果不能达到标准(类似中国高校的办学条件标准核查),将得到NAAC有关如何改进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水平的指导。第二步,评估和认证。而对大学和自治学:院的评估和认证与附属学院的第二步类似。优秀的大学以及自治学院则可以直接进入评估程序。实行两步评估法,既可以减少同行专家组与NAAC的工作强度,又能促进绝大部分质量较低的学院从实质上改善和提高‘自己,以便能够及时地参与NAAC的评估与鉴定。以下将说明评估程序。
(一)申请质量评估机构资格
希望接受评估的机构,特别是附属或成员学院,必须具备基本的评估资格。因此,附属或成员学院在初次参加评估认证时,必须先向NAAC提交质量评估机构资格申请书。在线质量评估机构资格(Onlille Institutional Eligibility for Quality Assessment,MQA)的申请书内容包括组织简介、相关量化信息。NAAC通过对申请书内容的分析来决定该机构是否达到·IEQA的要求。由于这个阶段的工作通过网上操作进行,因此NAAC一旦收到机构填好的申请表,计算机将会根据评分细则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后得到的分数提交给NAAC相关部门,据此决定该机构是否具备资格以进入下一个阶段。只有满足NAAC所设定的最低要求的机构才可以获得IEOA并进入下一评估阶段。申请评估资格的机构应具备充足的人力、财力和资源以及实现目标的可能性,这个准入门槛对于申请机构主要有3方面帮助:确认申请下一阶段的评估与认证程序的资格:不符合准入资格的机构,也可获得如何改进的反馈:同时后者可获得NAAC的帮助和适当的指导,使其能及时调整与改进以符合申请资格。
获得IEQA的附属或成员学院须在6个月内根据NAAC特定的评估与认证手册准备自我评估报告。未获得1EQA的机构会获得NAAC给予的改进建议。通常只要在宣布未通过结果1年后,机构即有资格再次申请IEOA,
(二)准备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
有意愿并具备卓越品质的大学、自治学院,以及获得IEQA的附属或成员学院必须根据适当的NAAC手册准备自我评估报告。自我评估报告的角色、内容与格式如下。
1 自我评估报告的角色
自我评估报告的撰拟是整个评估最重要的步骤。NAAC相信,机构对于其本身最为了解,包括优点与缺点、潜力与局限性,自我评估有助于机构履行其教育使命,
2 自我评估报告的内容
自我评估报告并非机构运作数据的堆砌。NAAC建议,自我评估报告书应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机构根据NAAC的评估指标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第二部分是机构的自我分析。NAAC为各机构提供指导,以协助其撰写简明的分析报告。
3 自我评估报告的格式
自我评估报告的格式取决于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基于不同类型机构的差异和特色,NAAC将高等教育机构分为大学、自治学院、附属或成员学院。报告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院校的相关数据:第二部分是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需要提供其对核心价值的贡献证据。自评报告是院校发展的提炼,院校必须经过诚实的自我分析而完成。院校自评报告的目标在于为自我衡量提供机会,辨明自身的长处和不足。
为了符合各类机构的评估需求,截至2007年,NAAC不仅制定了大学、自治学院、附属或成员学院的评估手册,也制定了师资教育指导原则与手册、医药卫生机构、物理教育机构的评估手册,
4 自我评估报告的处理
自评报告将呈现给NAAC,然后由NAAC对报告进行内部分析。学校根据NAAC提供的自评报告指南准备自我报告是非常必要的,
NAAC内部分析和处理过程如下:实地访问前,同行专家详细阅读院校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确认院校自评报告的完整性;召开会议,彻底讨论院校和院校质量参数;依据NAAC评估报告格式、评估标准、关键点和细分权重,准备一份报告。
(三)进行同行访评
在接受了机构的自我评估报告后,NAAC即着手安排同行专家组对有关机构进行考察。同行评估是评估的关键要素之一。同行小组搜集相关资料证据,验证机构的自我评估报告。小组成员主要从各领域专家中进行挑选,小组的规模主要根据认证单位的性质。包括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环境、资金等方面来决定,因此具有相当大的弹性。NAAC会确认小组成员是否与评估对象有任何利益冲突,且小组成员必须签署利益回避声明书来确保其客观性。依照机构的性质,同行访评的时间为2~4天,附属或成员学院一般需要2天,大学一般需要4天。
根据NAAC多年累积的经验,同行访评需要NAAC、同行小组以及高等教育机构3方的密切合作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实地评估前、过程中以及评估后都有许多必须注意的事项。在考察前,高等教育机构应有一位负责与NAAC人员和同行小组成员进行沟通的协调者,负责与NAAC协调同行考察评估时间表,向机构内教师、学生与教职员工进行宣传,安排随机取样的学生与考察小组的互动,等等:在考察进行当中。协调者必须随时监控考察评估进度,机构必须通知内部所有相关人员使其配合评估考察:考察结束后,必须召开会议使评估小组分享其对机构的看法,机构可指派管理团队、教职员工、学生及若干家长代表参与。
在同行考察评估中,考察小组主要通过实地设施观察、座谈、资料查阅、问卷调查等活动来开展评估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座谈、问卷调查等活动时。不仅要听取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的意见,同时也邀请学生代表共同参与。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通常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1 同行小组报告
在完成实地访视以后,同行小组会撰拟一份《同行小组报告》的客观性报告,通常会使用关键词来强调来自同行小组的价值判断。
2 机构分级
代表机构质量等级的最后的累加平均分数(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CGPA)、字母等级以及相应的表现描述,将构成NAAC对机构认证的证明。每一个认证的有效期为5年。
(五)申诉
1 申诉修正委员会(Grievanee Redressal Committee)
NAAC申诉修正委员会审理对于同行小组的评估考察及其认证结果。如果机构认为评估与认证的过程或结果有不公平的情况存在,这些机构即可通过NAAC的申诉修正委员会提起申诉。
2 再评估
如果需要,被认证机构可以在评估1年后提出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的程序与方式和首次评估一致。
(六)再认证
认证完成5年后,机构可以向NAAC请求再认证。再认证程序也是基于NAAC的评估标准、机构提交的自我评估报告、同行小组的验证以及最后决定这一程序进行。
根据NAAC在2007年所提出的评估新方法,机构在接受评估后将被列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以及不合格。每一标准内所有关键点的总分通过其权重计算得出,这一标准的平均绩点(GPA)也就可以计算出来。运用对每一标准规定的权重,最终评估结果的累积平均绩点就通过7项标准的7个平均绩点计算得出。7个代表评估标准的标准分数再根据规定的权重加以计算并加总成为累加平均分数,代表着最后的评估结果(见表3)。
截至2009年1月,新评级体系总共评估了11个州的24所大学和22个州的372所学院,大学的评估结果为:A/B/C/D等级的大学数分别是16/8/0/0所:学院的评估结果为:A/B/C/D等级的学院数分别是66/247/59/0所。
在评估结果的处理方面,评估等级以及详细的评估报告都是以公开为原则,有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开始基于评估报告来进行决策。在评估结果的运用方面,印度一直以来都是以改进质量作为其评估制度的主要目标。奖励优秀、撤销对质量低劣机构的资助是激励机构自我改善的重要手段。然而,评估结果除了作为高等教育机构自我改进的参考依据以外,作为NAAC主要资助者的印度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往往也将评估结果作为其分配公共经费的参考。
编辑:张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