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最早的信用合作社

2012-04-29 00:00:00张或定张哨峰张劲峰
中国收藏 2012年8期

民国十四年(1925年),湖北省“麻城信用合作社”发行过一种“救济流通券”。该券不仅印制精美,而且还因钱票中印有中外闻名的黄鹤楼图案,深受钱票爱好者,尤其是湖北纸币爱好者的青睐。

因“麻城信用合作社”不仅是湖北省内成立时间最早的信用合作社,而且还是湖北各类合作社中成立最早的一种合作社。所以其发行的“救济流通券”是民国时期湖北省信用合作社中发行时间最早的一种民间纸币。

更为重要的是,“麻城信用合作社”的存在,将地方史料中记载的湖北省合作社的出现时间提前了数年之多,从而改写了湖北省合作社及信用合作社的起始年代,所以此流通券更有史料价值和历史意义。

伍串面值救济流通券

麻城信用合作社救济流通券均为横式,图案精美,多色石印,长144毫米,宽92毫米。票券正面的边框、图案和文字等多为蓝色。正面中心图案为黄鹤楼图,该图系依据清同治年间的黄鹤楼绘制。

此券中心图案黄鹤楼图两旁,分别有面额数值为“伍串”的红、蓝色花瓣状图案;花瓣处分别盖有“只换国币”和“信用合作社”两列红色文字;中心图案上部印有“救济流通券”五个醒目大字,字两边分别印有红色编号A01209或A00669;中心图案下部印有“民国十四年印行”和“凭票即付铜元,执此为据”诸字。

边框左右两侧椭圆形空格内分别印有“麻城”二字,红色。边框四角有四个阿拉伯数字“5”。每个“5”字旁又分别印有“照、兑、铜、元”四字。

下部边框处印有该券的印制厂家:“汉口景信义石印局”。

“景信义石印局”是民国初年时汉口地区印制民间钱票的知名印刷厂家,设备完善,印制技术也十分精湛,其地址在汉口黄陂街。该石印局曾为湖北、湖南、江西、山东等省份的诸多市县村镇商家或个人印制过大量民间钱票,远近闻名。

票券背面的边框图案和文字等均为棕褐色,边框内空白处印有大段文字说明:“启者,本券因灾区阔大,市面萧条而设,定名曰:流通救济券,由殷实商户积资开办。凡持券,即时兑换铜元,藉以流通市面。一俟原状恢复,即行撤消。‘信用合作社’(红色印章,篆书)谨白。”

在上部边框处,盖有一行红色文字:“集中各项公款,作为本券基金。”在中央文字部位,盖有红色方形印章:“麻城信用合作社图章”,十分醒目。在票券的最右端边缘处,还盖有蓝色椭圆形骑缝章。

以上说明文字和诸多印章均说明,该券是由“麻城信用合作社”所发行。其发行原因是为了改变因灾荒引起市面萧条,以促进流通市面。

从流通痕迹、纸张、灾情、印章、发现地、印制技术及印刷厂家等诸多因素分析,未发现伪造之处,且符合历史,所以该券应为当时之物。

麻城信用合作社

麻城县位于湖北省的东北部,距武汉市不远,大约100公里,今为麻城市,属黄冈市所管辖。麻城县曾是鄂豫皖大别山根据地之一,1927年11月,闻名全国的“黄麻起义”,即爆发于这一地区。

民国时期,麻城以农业经济为主。茶叶、柿子和白果为其三大名产,“珍眉茶”和“龟山云雾茶”为地方名茶。县城及宋埠镇等地,因靠近汉口地区,河南省东南部诸县及附近地区的农副产品大都经此地集散并转运汉口,因而商业亦较为发达。

麻城县成立商会较早,在宣统元年(1909年)就有商会。而麻城县的商人也常常自行发行地方钱票。例如,民国十五年、十六年(1926年、1927年),殷商陈正兴曾印钱票300余串,在市面使用,不仅流通全县,还远行黄冈、黄安诸县及河南的商城、光山、新集等地。

据笔者研究,麻城信用合作社是由一些殷实商人,以各项公款为基金,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或以前筹办而成。在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湖北地方社会团体、商号及个人发行的民间纸币现存实物中,麻城是发行纸币数量较多的市县之一。

“民国七年(1918年),(薛仙洲)于上海开办‘工业银行’,嗣又赴海外集股,并考察美国之合作制度。逾年(民国八年,1919年)归国,创办‘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此即我国有规模信用合作社之首创者。”

之后的民国十二年到十七年(1923年至1928年)是我国的合作运动深入农村的时期。湖北省麻城信用合作社就是在这一时期创办的。北伐时期,湖北某些地方农民协会也成立有信用合作社。

据民国时期湖北省政府的有关调查报告记载:“湖北省的合作事业,在民国十五年(1926年)以前,尚无所闻。当十六、十七年间(1927年至1928年),有少数热心合作者做文字上的宣传与研究。武汉市内,始有类似合法方式之商店。在鄂北枣阳县鹿头镇,为防御土匪,有类似合作方式之保安合作社之组织。迨十八年(1929年),汉口特别市政府社会局杨局长再春倡导合作,于局内设置‘汉口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合作人员养成所,并组织‘社会局职工消费合作社’,由是规划指导,得以次第进行。”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的《湖北省合作年鉴》又载:“(湖北)省合作行政机构事业发轫于民国十八年,当时汉口特别市政府社会局,设置‘汉口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合作人员养成所,并组织‘社会局职工消费合作社’,是为本省合作行政之始”。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湖北省最早成立的合作社,为民国十六、十七年间(1927年、1928年)枣阳县鹿头镇保安合作社和民国十八年(1929年)社会局内设立的“社会局职工消费合作社”,然而,该社都不是“信用合作社”。

据新编湖北省地方志介绍,湖北省信用合作社的出现时间较晚。《湖北省金融志》载:“(湖北)本省信用合作社是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开始组织发展起来的⋯⋯于是年在豫鄂皖三省‘剿总’内专门成立了农村救济处,并在一些县内成立了救济分处,发放农村救济贷款⋯⋯经县分处核准设立的农村合作预备社,再由预备社转贷受给农民。”

《湖北省志·金融》又载:“最早在湖北组建信用合作社的是1932年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的农村救济处。”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湖北省合作事业概况报告》载:“汉口市信用合作社,地址,上海银行内;成立期,二十年(1931年)四月;社员人数,31;职员,12;股本,100000元;经营事业,放款”。

又据《武汉市志·金融志》载:“1930年初,武汉的信用合作社开始出现,以‘调剂人民生活’、‘消弭阶级斗争’相标榜。1931年4月,‘汉口信用合作社’成立,入股社员31人,股本总数10万元,经营放款业务。”

《麻城县志》载:麻城县农村金融救济分处,“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底建立,其任务有二:一是组织合作预备社;二是向预备社发放贷款⋯⋯县农村合作预备社是信用社的雏形。”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湖北地区各地信用合作社的最早出现时间是在1930年或1931年期间,都大大晚于前述“麻城信用合作社”的民国十四年(1925年)。

另须注意的是,民国十六年(1927年)前后,湖北地区不少市县也曾成立过信用合作社,而且还发现过多张“黄冈县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壹串文流通券”,该票发行于民国十六年(1927年),由汉口大夹街“道新印书馆”印制。据《黄冈县志》记载,黄冈县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成立于民国十六年(1927年)四月,显然是湖北省成立较早的信用合作社。但是,该社成立时间,仍然晚于“麻城信用合作社”。

与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关系

据笔者分析,麻城信用社的成立很可能与“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对湖北地区的影响有直接关系。

民国九年(1920年),华北地区冀、鲁、陕、晋、豫五省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大旱灾,灾区遍及310余县,人口达4880余万,灾民约2000余万人。国内许多救灾团体为了集中资金,组织救济,逐步合并成立了华北救灾协会等。

不久,该会与国际对华救灾总会合并为“北平国际统一救灾总会”。随后,又与国内诸多义赈团体联合,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北平成立了“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这样一来,该会就成为一个全国性慈善救灾团体。

华洋义赈会将总会的办公地点定在北平东城菜厂胡同6号。该会在上海、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湖南、湖北、陕西、北平、江西、四川、贵州、云南、察哈尔、甘肃、绥远等省市设有分会,分会有相对独立的财权和用人权。

为了提高赈灾效果,该会借鉴外国经验,开始在农村试办和推广信用合作社。民国十三年(1924年),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总结了河北省两个信用社的经验后,正式开始了农村信用社的推广和宣传活动。此项活动自河北省开始,很快就向外省扩展。不久,建立农村信用社的此项活动开始推广到湖北地区,并在汉口成立了“汉口华洋联合会”。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春季,在“汉口华洋联合会”的基础上,“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湖北分会”改组成立,但据徐涛声撰写的《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沿革及湖北分会的活动》(《湖北金融研究增刊(三)》,1982年11月出版)记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或“汉口华洋联合会”早在湖北分会成立之前,就已在湖北省进行赈灾活动。

民国时期湖北省地方政府的信用社管理机构是“湖北省农村合作委员会”。然而,该委员会却是在“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湖北分会”成立之后,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五月一日才成立的。因此,该委员会不可能指导“麻城信用合作社”的筹备或成立。

也就是说,“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或“汉口华洋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很早以前就在湖北地区开展活动,而且该会就成为湖北省信用合作社的最早发起者和组织者。

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湖北分会“最初在汉阳、武昌、襄阳等县指导农民组织合作社,旋复扩充增加天门、宜城、蕲春、汉川、广济、黄梅、枝江、松滋等县,而武昌、汉阳、襄阳三县,则与四省农民银行分区指导。该会所指导组织者,几乎全为信用合作社,每社社员人数,自10人乃至30余人者占最多。截至本年(1934年)八月份止,已共有365社。”

民国十四年(1925年)夏季,麻城县发生了多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七十余日不雨,田禾枯死,全县成灾。”据民国《麻城县志续编》卷3记载,当时的湖北省政府“发给赈荒官银票二万贯文,又由县谷项下,提借制钱数万串,分区平粜”。

麻城县这一受灾情况与“救济流通券”中记述的灾情与时间完全吻合。

以上记载说明,当年麻城县灾情确实严重,省政府也参与赈灾活动。

麻城县此时的受灾情况与当年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民国十年成立时国内五省大旱灾的社会现实几乎完全相似。所以笔者推断,麻城信用合作社很可能是在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组织下或者影响下,以及在诸多殷实商人的共同组织与参与下应运而生,并参与救灾,以求改善麻城市面商业活动。

麻城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时间,最迟在民国十四年(1925年)夏秋之交,但更可能在此之前。然而,不管如何,麻城信用合作社在民国十四年(1925年)夏秋时已经成立,并开始运营,已成事实。

改写湖北合作社的起始年代

由麻城信用合作社的诞生来看,其发行的救济流通券自然拥有改写湖北地区合作社尤其是信用合作社的起始年代的历史价值。

由于麻城信用合作社救济流通券的存在,证明民国十四年(1925年)时湖北麻城有信用合作社出现,而该社的存在,又将湖北省信用合作社的出现时间大大提前,从而改写了湖北省合作社尤其是信用社的起始年代。

同时,该救济流通券又是目前能够证明“民国十四年湖北有麻城信用合作社存在”的惟一实物证据,因而更显重要。

由于麻城信用合作社是湖北最早的合作社,因而麻城信用合作社救济流通券的存在,又使该救济流通券成为了湖北省合作社尤其是信用社中发行时间最早的民间纸币。

因此,民国十四年(1925年)成立的“麻城信用合作社”必将以湖北省最早成立的“合作社”尤其以“信用合作社”的名义,载入湖北省金融发展史册及湖北合作社发展史册,从而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或实物证据。麻城信用合作社救济流通券,也将以湖北省信用合作社和中国信用合作社中最早发行的纸币,载入湖北省民间纸币和中国民间纸币史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