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教育部也把安全工作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各地教育部门更是将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这使中小学师生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自救逃生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虽然如此,但近年来学校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确保校园安全.如何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呢?近日,本刊编辑部特邀请了福建省南平市建阳第二中学校长朱仪俊,陕西省榆林市高新第一小学校长崔振红,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实验小学校长李怀志,就此进行了座谈。
本刊编辑:如今,学校安全工作已为各界所关注,并被摆在当前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但目前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从大的社会视角来审视,你认为这些困难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原因是什么?
朱仪俊:第一,学校安全不仅是学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涉及亿万家庭,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是教育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公安、安监、社区、卫生等部门沟通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家长的配合,形成合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机制。
第二,学校已经步入弱势群体,承受着无限责任的追究。保护未成年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唯一的主题。就实际情况来看,保护未成年人的是“社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还是“社会”。而未成年人一旦受到伤害,只要这个未成年人是中小学在校学生,第一责任人就不再是“社会”而是学校。如今,各地都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学校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这种责任追究太过宽泛,往往不应该由学校承担的责任最终也会转嫁到学校。如果大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者5把自己的分内事做好了,社会一片和谐、形势一片大好,校园安全问题会自然化解。
第三,学校安全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国家校园法和校园安全法,涉及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分散在相关的综合陛法律和部门规章中。法律上的缺陷使得有关部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没有执法权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成为抓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力量,这就给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各部门齐抓共管’’往往成为一句空话。
第四,学校安全缺少健全的奖惩机制。如今,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国家或有关部门基本上没有出台奖励机制。几乎没有哪个地方、哪所学校因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得好而受到奖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从来没有设立学校安全工作的奖励项目。有罚无奖的安全工作机制、太过宽泛的责任追究机制,直接影响了人们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崔振红:首先是政策的相互抵触,让教育行政部门难以应对,让学校无法操作。例如,一方面是2009年10月1日执行的《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而另一方面则是去年国家八部委出台的文件: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园,凡进入必须登记。这样,学校只能锁住操场大门,但其后果是小区居民天天砸锁进校门,美其名曰锻炼身体,给学校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何落实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需要政府加强政策调控,注重长治久安。
其次,国家对教育这一首选民生工程的投入还要加强。2010年,国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教育的发展有了纲领性的文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校园安全也有明确的要求,但对加强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安全不保,何为教育,频频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校园拥挤踩踏事故、不法分子的校园行凶案等让人担忧。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广大师生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就急需政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全专项经费,仅有校园保安还不够,还要设立校车专线,撤点并校实行小班化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李怀志:如今,学校的安全效能是有限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仍面临许多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保护学生、学校的安全全社会没有形成很好的共识,其氛围也不浓。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二是在学校安全综合治理上,整个社会没有建立起一整套协调一致的保障机构与机制。学校、教育部门把学校安全当成“硬任务”,而其他部门只将其当做“软任务”,甚至有应付的现象。因此,为学校安全立法是当务之急。三是家长、学生,甚至包括个别学校安全防范意识都比较淡薄。
本刊编辑:据媒体报道,因为有对校长及学校负责人安全考核的一票否决制,学校也怕出现安全事故带来的各种麻烦,因此一些学校为了“省事”起见,不再组织诸如学生外出春游以及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而且有些带有对抗性质的体育课程也被弱化,甚至还取消了一些“危险”的体育项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你们认为该如何去做呢?
朱仪俊:出现这种情况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没有正确的导向。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这样的观念:只要孩子出了事,就找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也经常强调:无论哪所学校都不能出现学生死亡的情况,如果有,校长先无条件负全责,然后再调查处理等。这无形中让学校把危险活动视为“鸡肋”,与其食之,不如弃之。
二是家庭的溺爱阻碍了活动的开展。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几代人视其为珍宝疼爱有加,若稍有闪失便牵动大批人马,兴师问罪,甚至大动干戈,家长的过度呵护捆住了学校的“手脚”。
以上情形,让学校在开展各项活动时背负沉重的负担。下面说说解决这些难题的办法。
第一,变换方式兼顾活动与安全。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学校的活动也要与时俱进。按社会要求,学校可以通过改变活动方式,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如在校园里建立生物园,分别设立植物区、动物区等,让学生把在生物课上学到的知识在校园内就能得到实践;带领学生参观本土纪念馆,了解民俗,感受地方的乡土气息,从生活中陶冶情操。
第二,让中介参与分担风险。除了学校要做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外,同时还需要社会的介人。如让某个中介机构负责评估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善后理赔的事,则应该交由保险机构负责;而对在校学生进行人身安全的保险,应该是家长的法定义务。
崔振红:一是政策法律不够支持学校,学校一旦出了事故又没有专项资金来应对;二是配套设施跟不上,如体育场地、体育器材短缺,综合实践活动的实践基地没有;三是教育资源的严重短缺,使学校无法实施小班化、精品化管理;四是师资队伍学科配备不足,有好多教师做不到一专多能。
如果要解决以上问题,我认为,校园安全要尽快立法,达到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平衡;以立法的形式,加大教育投人,加快校园标准化建设进程,不断完善校园体育配套设施。
李怀志:学校面临的安全困境有一定的现实原因。一是一些学校存在着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对保证安全的理解过分机械、狭隘,凡事喜欢“一刀切”。当然,强调保障安全无可厚非,而且应该必须做到,但问题在于有的学校一提安全,就会不分青红皂白,将许多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也全部叫停。二是一些学生及家长往往更注重课业成绩,对体育、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不屑一顾。与此同时,学生一旦在活动中发生摔伤、扭伤等问题,一些家长往往会简单地将责任推向校方,甚至不依不饶,无理取闹。这样一来,学校难免认为,与其自讨没趣、费力不讨好,倒不如干脆将“危险”项目逐出校园。三是学生安全问题是“乌纱帽工程”,按教育规律办事,一旦出了问题,校长将“吃不了兜着走”。四是有些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也是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
鉴于此,校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活动前有预案,平时有规范,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
本刊编辑:我们之所以如此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是因为近年来一些学校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不时受到了来自校外突发事件的威胁。鉴于此,您认为,应该如何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之中?
朱仪俊:一是要建立平安工作小组。学校要根据创建平安单位精神,建立校园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即以校长为组长下设办公室,分工负责,形成“校长—分管副校长一处室主任一段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链条,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是要健全制度及预案。从本校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预案,让每一位师生都熟知各项要求,从思想上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同时,要严格把握管理和检查标准,把制度约束、管理督促和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做到处处有规范,安全无缝隙。
三是要坚持防范为主。我们要在学校、教师、家长中大力强化事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还要增强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是要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学生伤害事故难以避免,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一要依法处理,二要客观公正,三要合理适当,四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是要争取社会支持与参加学校责任保险。学校要与社会各界充分沟通预防事故发生、防止事故发生后扩大事态。另外,有必要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把由于学校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李怀志:一是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评制。由校长负主责,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和学期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相关部门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校长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岗到人。
三是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校长负责制、门卫安全管理制、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安全隐患排查制、校车管理制等多项规章制度。学校可通过日常常规检查、抽查、巡查、专项检查和督查的“五查”制度,通过建立学校安全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有效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在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上要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预防在先,综合治理的原则,使学校安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四是建立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狠抓预案演练。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易发事故的类型,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演练,使师生对学校逃生路线、安全指示标志、逃生自救方法等有清楚的认识,使应急预案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增强它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五是建立联席会制度,使学生安全形成网络化、社会化管理的大格局。教育部门可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建立“家校”通、“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向学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在节假日和重要的季节时段制定《告家长安全通知书》,明确家长在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应做的工作和所负的责任,形成一种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崔振红:我认为,要加强学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小班化、精品化管理,严把教师的准入关,为校园安全搭建硬件支撑平台;同时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文化建设,为校园安全做好保障机制,依据法律增强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确保校园少出事或不出事。
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不仅要有组织、有制度、有强化管理的措施,而且还要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中和《周工作安排表》上,进行常抓不懈,做到天天讲、周周评。作为教育管理部门和校外协调配合检查监管部门平时就要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案》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随时抽查,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
本刊编辑: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事无巨细的工作,头绪较多,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支撑。您认为,校长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
李怀志:我认为,作为校长应该主抓以下几件事。
一是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要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把安全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学校教师工作状况的基本因素。在考核、评优、评奖等活动中,校长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基本条件予以考虑,而且要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校领导要负责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制度的监督与考核,要把定期进行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作为制度确定下来。
二是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第一要抓关键环节。校长要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要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第二要抓关键事。校长要组织制定并定期演练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出现火灾、中毒、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下,要确保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迅速报警,迅速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同时要加大设备的投入,加强技术防范的能力。第三要抓重点部位。校长要时刻督促相关人员对学校门口、消防设施、校车、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楼梯通道、礼堂、图书馆、财务室、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存放处、用电用火施工处等重要地方予以格外关注,并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分级负责制与安全日制,每日进行巡查。
三是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让学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同时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素质。如开设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升旗、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丰富有趣的活动,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中。
朱仪俊:思想重视,认识到位。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且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校门口、楼道等重点防范的关键性岗位,要由主管负责人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班主任要承担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重安全,处处无疏漏。
勤于巡查,人员到位。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聘用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完善设施,保障到位。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为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全面落实好“人防”、“物防”和“技防”,而且要重在“人防”上。
加强教育,宣传到位。通过国旗下讲话、校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同时,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常规,特别是节假日前一天的早读课作为节前安全教育课;要把日常班会课、主题班会课、思品教育课融入“三项教育”内容。
立足细节,防范到位。学校安全要遵循“早想一步,早抓一步,防患未然”的原则。首先,加强学校门卫建设,守好校园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其次,上学、放学期间,学校文明劝导队要协助检查来往学生,同时要做好上课期间来访人员的详细登记。最后,保卫科要每天安全巡逻,做好每天的安全工作日志、消防安全日志。
勤于排查,整改到位。要认真对待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安全、卫生排查,学校也要对各种设施、周边环境认真排查,详细记录,不足之处立即整改。
崔振红:首先,要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措施须到位。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校长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要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校办公室、政教处、保卫科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其次,制度保证,责任到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将校园安全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签订责任书。校长要让处室和班主任与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同时,还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经常向教师、家长与社会发放安全问卷调查,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不断完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值班、节假日值班等规章制度。严禁擅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擅自带学生外出;同时,还要将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之中。
加强校园保安工作的防范与管理。要严格规定校园保安早到校,迟回家,坚持护送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安全的巡查与排查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园,严格执行《校园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恪尽职守,确保校园安全。
加强全体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让全体教师进行省级、市级的安全培训,校长、班主任可优先进行培训,其主要内容是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