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国务院参事、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教育干部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高校兼职教授、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基础教育管理及创新研究工作。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北京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首届首都楷模等称号;著有《给生命涂上爱的底色》《我教小学数学》等教育专著,并有多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奖。
教育质量导引着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方向,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教育、人才和未来综合国力的国际竞争地位。教育质量是教育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然而要关注教育质量,需具备先决条件,即需要国家具有基本的国力保障,实现教育的基本普及。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教育才能从“人人有的吃”的状态走向“吃得怎么样”等问题的探讨。
综观我国经济、社会等综合实力以及教育自身发展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确实已基本实现“人人有学上”,从而进入了有待于深入研究“学得怎么样”的阶段。随着这项议题的深入,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迅速进入到研究者的视野中来且无法忽略,即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
一、正确认识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及教育质量
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不仅对于幅员辽阔、地域差异明显的中国来说,是个亘古而普遍的话题,就是对于同一个地区而言,教育的个性与差异也是始终存在的,且必须去正视的课题。也许,这也正是国家现阶段明确提出教育需要“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重要缘因之一。
在我看来,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不仅仅是在教育发展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现象,更是倾向于将之理解成为教育本身无法避免的现实性特点乃至教育规律。当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被作为“规律”而非“问题”理解时,其个性与差异就更容易被接纳和正视。
之所以应该被理解为规律,是因为教育中的个性和差异,首先表现为“质”的不同,即类别上的差别。教育的对象是人,它是服务于社会发展的。而无论是人的特点,还是社会发展的需求,都决定了教育无法以同一个标准塑造出具有同一种“材质性质”的学生。这不但不符合教育规律,而且会使学生在失去生存乐趣的同时,还违背了环境构成与发展的生态化原则。因为,只有存在差异,才有“生态化”之说;只有保持“生态化”,环境中的各种元素才能在相互依存中互相滋养,整个环境才能健康发展;也只有承认有差异,追求生态化发展,和谐发展之说才有立论之依据。在教育中,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教育专业之间的区别,以及各所学校办学特色的区别,都从不同角度满足了社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但这不是,也不应该是对教育中的个性和差异的全部理解。
教育中的个性和差异,还表现为“量”的不同,即程度上的差别。如果深入到具体的教育内容进行分析,就会发现,类别的差异同时还伴随着程度的差异。如各种职业对数学知识与数学能力、语文知识与语言能力的要求,其实是有差异的。而且程度上的差异,在客观上也构成了层级之间的空间。从组织管理与组织发展来看,这个差异和空间,不仅构成了组织中各成员的发展空间,往往也造就了各成员努力向上的强劲动力,即差异等于动力。
因此,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是不可忽视的教育规律,只有掌握了这个规律,才能有效提高教育质量。
什么是教育质量,如何来衡量教育质量,该问题的答案,本质上是对教育本义的再思考,也是对教育功能的再揭示。因此,对于“教育质量”概念的刨根问底,就是等同于对国家办学方向的追问,也是国家教育追求的具体体现,它无非就是从教育结果的角度对“教育”进行质和量的描述而已。因此,对于该问题的思考和回答,直接决定了学校的办学方向,直接凸显了国家追求的教育目标。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现阶段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监控。反思国家教育质量监控提出的初衷,再看当前各地教育质量监控工作运作的现实,我在这里提出一些问题和大家共同商榷。
二、教育质量之“共性”标准——把握教育本质,定位教育质量核心
教育是个系统化工程,它确实难以以单一的标准来衡量。然而,复杂而系统的教育却也有核心变量,这些变量的确定往往就代表了对教育本质的理解,这些变量的不同就是对教育的不同追求。如教育中的知识目的论和知识手段论。知识目的论使得教育质量的评估更多地聚焦在知识掌握的量及其程度方面,于是学业成绩往往成为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志。知识手段论则不同,它更强调学生在知识学习过程中的思维发展、方法掌握,以及学会与人合作、学会表达等多种综合能力的培养,而知识的掌握更多地被当作是一个同步的辅助结果,而不是直接追求。于是,在知识手段论思想指导下的教育质量评估,就不可能集中在对学业成绩的考察。因为对学业成绩的考察只占其中很少的权重,而更多的应是考察学生的思维发展、方法与策略的水平以及学生的学业态度等非学业成绩指标。
我认为,教育的本质确实不在于知识量的比较或者知识复杂程度的比较,而是体现为学生的心理品质包括思维品质的培养。所以,如果让我再选,我会在“教书”和“育人”中,毫不犹豫地选择“育人”。而“爱”是所有“育人”的基础和根本。因为爱学习,学生就会表现得进取、有韧性;因为爱自己,学生就会变得自信、乐观、有理想;因为爱别人,学生就会表现出乐于遵守规则、敢于担当……而这些品质,又是人终身发展的“心理资本”,它们和思维品质一起,将在人一生的发展中具有长久而重要的影响。我认为,这才是教育质量的本质追求,才是教育质量的核心表现。
所以,对教育本质的把握,应成为教育质量核心变量的重要来源。为此,在教育质量监控中,应坚决杜绝一张考卷定质量的现象,应将学业成绩的比重进一步降低,加大对学生心理品质和思维品质发展状况的监控,从而扼杀当前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各种辅导班满天飞的不正常现象,以便正确引领教育实践的健康发展。
三、教育质量之“个性”标准——尊重教育特色,教育质量分类监控
如果说,在把握教育本质之上而确定的教育质量核心变量,是国家对教育的导向和基本要求,那么,面对不同生源、不同社会需求的个性化要求,应如何在教育质量监控中关注并解决“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的问题呢?
在同一个地区,既有类似中科院、高校等高知家庭聚居地,也有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聚居地,这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所致,也是各国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由于两种聚居地的生源状况不同,家庭教育需求也有所差异。因此,教育特色已成为当前不同聚居地所在学校协调“追求品质”和“尊重差异”之间的一种试图二者兼顾的常见做法。此外,即使处于同一办学水平的各所学校,为了能拥有更富有生命力的竞争地位,都着力彰显个性,打造有特色的教育品牌,追求教育特色。这已成为当前学校的主流趋势。可见,无论何种背景下的教育特色,都必然蕴含着个性与差异,且教育特色也是“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的集中体现。为此,我认为,“尊重教育特色”这一思想必须反映在各级政府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中。这既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又能科学地发挥质量监控这个指挥棒的作用,有效引导地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认为,教育质量监控的标准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于对教育本质追求的把握,确立教育质量的核心标准,提出国家对各阶段教育质量的基本要求,即“共性要求”。二是基于对地区教育发展现实的区域分析,科学评价各阶段教育中的各类教育特色的价值,将被评估通过的教育特色重新分析,解构出其中蕴含的质量指标,纳入到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中,成为评估该类学校的“个性标准”。这说明,教育特色通常集中反映在办学目标之中。所以,教育质量监控的共性标准来自于对教育本质的理解,而教育质量监控的个性标准则来自于对办学目标的解构中。通常我们可以限定各地教育特色类别的总数,以避免教育质量进行分类监控过于复杂。
从这一点来看,我倒更倾向于将学业成绩的最终结果作为个性标准来考察,并把思维品质、问题解决策略与经验,以及学业兴趣、学业态度、与人合作、人格品质等作为共性要求。生活中的事实一再提醒我们,未来是否成长为人才的这些学生,并不是以不同的分数线来决定的;同样,贫困落后的山区,一样可以走出留洋的学子、国家的创新人才。事实证明,在保证基本学业知识的前提下,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让他们具有远大的理想与抱负,才是造就人才的关键。
四、教育质量之“定位”——不是适应,而是引领
对教育质量标准的讨论,除了上述关于其构成的讨论外,还有一个话题也需要教育者的关注。那就是教育质量标准的设立,是面向当下的教育现实,还是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如果是面向当下的教育现实,那么教育质量标准可能就会走向“对当下教育现实的真实反映”,其特点则主要表现为适应。如果是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那么教育质量标准可能就需要更多地体现对理想教育的“追求”和对当前教育的“要求”,也就是质量标准不仅要超出也须高于当下的教育现实,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引领。显然,前者容易操作,只需要在当下的教育现实中提炼、升华;后者则要求甚高,需要一定的前瞻性和更高的专业水平。
我更倾向于后者,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国家意志。这是因为,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指引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健康发展的有力武器,也是指引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发展,其核心特征是统筹兼顾。只有在统筹兼顾中做出谋划,引领大家逐步走向理想的目的地,才能实现科学发展。所以,国家有必要组织一批专家来研究我国当前的教育现实,比较我国教育与世界各国教育之间的关系,更要去思考面向未来,我国教育的走向或趋势这一核心问题。只有像这样转换思路,我国的教育发展才能从起步滞后的“不断追赶”转向高起点、高站位的“迎头拦截”。因此,教育质量的确定直接影响着教育评价举措的出台,而教育评价其实就是一个指挥棒;在认识并确定教育质量的时候,一定要有前瞻的思想、引领的意识和超越适应的思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五、教育质量之“发展”——标准须有阶段性
鉴于上述讨论,教育质量标准的科学性毋庸置疑。然而,这只是基于原则层面的探讨和结论。在具体落实科学化的教育质量标准时,还要关注其自身的规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很多人认为科学的,就是永恒的。其实不然,因为科学也在发展。
教育是社会的产物,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也应发展,以继续服务于社会发展之需求。所以,从历史的眼光来看,教育发展等同于社会发展,它应有阶段性。那么,相应的教育质量标准也应具有阶段性。比如,当“知识无用论”的观点满天飞的时候,学工学农、上山下乡作为办学的重要内容及要求,很值得商榷。但在今天,当“应试教育”、“象牙塔里的教育”成为一种令人担忧的普遍现象时,走出校门、参加社会实践、进行社区服务等,就显得非常有价值了,也成为我们办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正如在刚刚恢复高考、社会监督瘫痪的年代,纸笔考试是最为公正的选拔人才的依据;而在“高分低能”以及社会监督功能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只有面试、实名推荐、自主招生等多样化的选拔方式与纸笔考试一起,方可更好地甄别出有潜力的创新人才。
尤其是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社会、经济以及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使我们的教育工作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也要有所调整。作为被公认的教育“指挥棒”,即国家层面或者地区政府层面的教育质量标准,都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调整。为此,有必要提前界定教育质量标准的适用年限,这也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其背后体现的系统思考原则,也正是在科学发展观中统筹兼顾的直接体现。
六、教育质量之“实施”——确保“三高”原则
我认为,“教育质量工程”要做好以下几个“确保”。
首先,确保“高投入”。高投入,不只是指经费的保障,还需要人力资源的保障和机制的保障。我们需要将之建立成为不仅具有监测功能,还需具有专业研究功能、组织协调功能、决策咨询功能等集多功能于一体,并且具有可持续发展之潜力的机制。
其次,确保“高透明”。教育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它决不能“关起门”来办,必须要开放、面向社会,要不断与社会保持沟通,获得更多社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同时,也可借助更多的专业力量对社会民众关于教育的认识进行有效的引领,为教育发展开创更好的发展空间与舆论环境。基于这样的认识,作为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话题的核心问题——教育质量工程就需要具有“高透明”度。也就说,教育质量工程,不仅要面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征求意见,进行论证,开展培训,还要以适当的方式,在社会民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以期获得最大的理解、支持与认同。否则,再专业,再具科学性的“教育质量工程”若民众不理解,也会寸步难行。
最后,确保“高独立”。由于评价的功能、定位、对象乃至具体内容的不同,所以“教育质量工程”应具有“高独立性”,并与国家、地方、学校的考试之间的各种利害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尤其不能进行相互的替代,或者成为某项工作的某种依据。如有部分地区以为学校、学生减轻负担为由,将当年度的教育质量监控成绩作为学生当年的期末成绩,这种做法不但不可取,而且很不明智;因为它直接将教育质量定位在了知识目的论的框架中,自然最容易引发社会民众的质疑。所以,“教育质量工程”应单独操作,独立实施。至于如何避免增加学校或学生的负担,则完全可以用抽样测查、组合测查等不同的科学调查方式进行,而绝不能将性质不同的两件事情简单地合二为一。
七、教育质量之“延伸”——教育公平的基础
教育公平不仅是教育领域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和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事实上,教育公平问题就是教育质量问题的延伸。
对教育质量的科学认识,以及对教育中的个性与差异的科学认识,是科学认识“教育公平”的两大基础。目前,关于教育公平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要上一样的学”。当教育特色能科学地纳入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时,教育的多样化和教育的可选择性就会超越“同一标准”,教育中的个性和差异也就会被越来越多的社会民众关注和接纳。这时,人们就不会单纯地追求“一样”,而是静下心来思索“自己的需要”,做出“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明智选择。这就是教育质量工程对社会民众的引领作用,也是社会民众教育公平观从“绝对化倾向”向“科学理解其相对性”的转变。
所以,教育质量的标准不是单一的,教育质量的呈现也不是单一形式。只有在教育质量中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实现“校校不同,校校精彩”,才能有效地引领科学化的教育公平。也就是说,能给我们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满足社会民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实现“人人都有,各取所需”的和谐状态。
在这个前提下,我认为,一方面应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具有个性,另一方面应科学发挥当前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科学发挥当前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其前提就是要承认差异,然后通过分析差异,将差异按照地区的办学目标分出层级;之后,在各层级内部定期进行强制性的校际流动,并且允许各层级的边缘学校进行有条件地跨级流动,建立起“层内流动、层间靠拢”的“线圈模式”,以层为单位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从而盘活整个地区教育。切忌将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到个别学校,放任别的学校被合并或自生自灭的状态,尤其不鼓励跨级流动。因为跨级的差异过大,对流动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适应性考验过大,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还需要配备有效的层内流动管理机制和层级边缘校跨级流动的约定办法等工作。
可见,我们必须且只有尊重差异和个性,进行合理规划和质量监控,才能带动区域教育整体健康发展。所以,教育质量的合理设置和应用,是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
总之,只有尊重个性与差异的教育质量,才是有生命力的教育,才是符合科学规律的教育,才能真正推动教育的科学发展;也只有建立起尊重个性与差异的教育质量体系,才能有效地解决当前教育中存在的各种痼疾,才能有效地引导社会正确地理解教育,并为教育的科学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 罗登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