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2012-04-29 00:44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吉林农业 2012年1期
关键词:白城市农委农资

2011年,白城市农委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市农委成立了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 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形成监管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农业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细化监管内容,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严格有效监管,使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

紧紧围绕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33个,其中: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9个、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13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11个;国家级11个、省级9个、县级13个;有水稻、大米、葵花、蔬菜20多个品种。全市共开发认证有机食品112个(不完全统计),开发认证绿色食品30个,开发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15个。洮南绿豆、洮南辣椒2个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洮南黑水西瓜、洮南万宝粉丝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城市农科院的燕麦、向日葵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这些品牌的打造,树立了白城市农产品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3.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市农委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全市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是积极配合省农委继续推进县级质检体系建设,组织国家投资4个县级质检站开展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土建工程;三是启动运行世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配合市农发办世行科开展培训项目实施,利用世行项目资金开展了5期农民培训,受训人员达300人。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技术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4.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按照“依法行政、制度监管、技术保障”的原则,积极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11年修订了“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下发5个县(市、区)执行,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完成的应急体系。在全市筹建了115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实现每一个乡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有1名义务监督员。先后完善了《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白城市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白城市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白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生产档案记录,建立了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消费引导,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5.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5.1突出了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组织各级农业检测机构加大对当地的大型农贸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大棚及大型超市的蔬菜农残例行检测力度,同时各级检测机构还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对当地进入采收期的蔬菜深入现场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全年检测蔬抽检合格率为98%。同时积极配合省农委开展3次例行抽检,高风险蔬菜、棚膜蔬菜、地产蔬菜、秋菜5次抽检,水果3次抽检及食用菌1次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99.8%、100%。对每次省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县(市、区),同时通报工商等部门,组织相关农药执法、技术推广等单位对症下药,督促整改。2011今年全省例行监测和抽检整体情况看,全市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可以保证安全消费。

5.2开展了“三品”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杜绝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企业用标行为,全市各级绿办深入“三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全方位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内部认证产品包装物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检查是否有包装物的专管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三是检查是否有严格的包装物的出入库记录;四是检查绿色食品包装物标签上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商品称和商标名称是否与获准证书上标注的相符;五是检查是否存在超期用标或冒用标识现象;六是用标产品产量是否超过证书批准产量等。全市累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77次,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基地都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经营管理,基本做到了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和监督管理制度化,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对企业和市场 “三品”生产销售情况抽查检验,总体情况良好。通过整治,“三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三品”自身赢得了信誉,维护了“三品”的公信力。

5.3加大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力度 2011年是农业部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种子执法年,为了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市农委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3~9月,组织全市各级农业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和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对各农资市场、经营网和市场摊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检查专项整顿。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74人(次),累计检查农资经销业户2317个,印发宣传资料15.2万份,查处各类案件240件,涉案金额65.84万元。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6个,查获不合格种子19900公斤、肥料1050公斤、农药5709公斤,挽回经济损失690.10万元。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净化了农资市场,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从9下旬~10月初,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紧紧围绕省农委、市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10~12月,按照吉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印发了《白城市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2012年农业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6.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农委及各级农业部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下乡”、“走入直播间”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农业投入品经销业户、技术人员、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检验检测中心等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与此同时,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活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村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大力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以及安全用药、科学用肥技术等,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电视讲话1次,发表专题文章86篇,出动宣传车122次,发布手机短信20万条,网站发布信息1240多条,报刊专版2万份,发放宣传、科技资料10万份,张贴横幅宣传标语56幅,利用集市设立现场咨询850次,接受咨询宣传13500人次,累计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和有关政策、科技资料近5万份,举办培训班36次,培训人员5320人次。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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