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飞
本文所论的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所进行的生活以及学习上的互相交流、共同影响和知识传授活动,主要指家庭或家族中长辈对晚辈子女的教育。除此之外,金代汉族家庭教育往往还设馆延请师友至家教授晚辈子弟。此教育方式不完全等同于前者,其时间、地点、形式固定,有一定的约束习授规范。
长者亲授
在金代汉族家庭中,大多由长辈对晚辈进行施教。教授者的长辈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父母、舅舅、叔伯。更多的还是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教诲,被施教者通常以男性为主。
1.长辈对晚辈
与汉族男性群体在家庭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地位一样,他们在家庭事务中承担主要责任,教育亦是如此。如张(日韦)妻死后便与子行简斋居“讲论古今”,“诸孙课诵其侧,常常至夜分乃罢”。张行信致仕归家,“以抄书教子孙为事。家法为士族仪表”。《金史》中记载,张行信为礼部尚书,史行简为翰林学士承旨,诸子侄多中第居官,为当世所罕见。吕子羽父子、兄弟中第六人,以“六桂”名其堂(元好问编:《中州集》下,中华书局,1959年4月版,第416页)。古代家长制家庭中父亲对子孙的教育,主要是应试科举之业的儒学经史,如聂彦常馆遇宿儒,教导弟侄辈例成伟器(阎凤梧主编:《全辽金文》中,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609页)。仕途以及生活中行事应遵守的规矩法度亦是其教导内容。贾少冲不喜言利,教诸子“荫所以庇身,管库不可为也”(《金史·贾少冲传》,第2001页),实属情理之中。
除父亲外,祖父、叔伯抚育教导晚辈亦有所体现。祖孙三代同居家庭中祖父的施教身份颇为常见,依养于外亲家庭之中也会受到长辈教诲。在金代汉族家庭中,并非只是父族成员担任执教者一职,外氏姻亲成员施教现象也较为常见。如,白全道十二岁孤,母亲李氏弱无所依,身为舅舅的僧法澄便承担起教育外甥的责任,经纪其家,抚育训导(《金文最》,第1449页)。在金代汉族家庭当中,祖父、叔伯以及外氏姻亲之所以能够充当施教者的前提大多在于,他们绝大多数属于同居家庭中的一员,具备先天优势条件,受教者依养于他们家庭之中。金代法律虽不允许依养外亲群体存在,但事实上却数量颇多,因此功成名就之人,不但本人受到旌表,其施教亲属更得到社会上的赞同和认可。
关于金代汉族家庭教育,还有一个现象,即已婚女性亦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并发挥重要作用。路伯达母教伯达读书,“有类书名节事者,新出价数十金,母为伯达买此书,撙衣节食”。路伯达母亲具有强烈家庭教育意识,舍温饱花重金买书让儿子苦读,教子为人处世之道。有的大户人家购买图书藏于私舍,不肯出借,路伯达母亲却告诉伯达“此书当置学舍中,必使同业者皆得观,少有靳固,吾即焚之矣”(《中州集》下,第405页)。再如河中梁氏,“益以教子为事”,后子献卿、献诚、献甫均登科及第。朝廷因夫人德教称“夫人为淑女、为良妇、为贤母,当世士君子皆耳目所接见”,以示对其表彰和赞扬(《元好问全集》,第609页)。
相较于一般家庭,妇女在家庭教育中所起作用尤以在寡母孤子家庭中表现明显。刑部员外郎吕公夫人韩氏,自夫丧,教其子读书十余年;牛德昌少孤,其母教之学,后中皇统二年进士第;孟泽民父亡,年逾三十,不就资荫,折节读书,母罄囊金,聚经史以成其志。在中国古代家长制家庭中,妇女在家庭教育中所承担的责任比男性少,但骤然失去丈夫,成为寡母,残缺家庭中子女尚年幼,生产与生活的双重重担一下落到母亲身上,教导子孙便成为家中妇女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中母亲作为执教者的存在,对于家庭教育的发展大有裨益。使受教者女性比例增大,同时由其性别决定其教育方式可以有礼法,亦可发挥温柔母性以情感化之。毛伯朋妻子“略通书传,训饬二女”,并且使所教授内容不再局限于经学、诗文等,更增添了桑麻女工等内容,这完全是为女儿出嫁后在夫家生活奠定基础所考虑。
家训作为一种表达方式也存在于金代汉族家庭教育当中,家训对于子孙的教诲作用在长辈临终前告诫子孙的“遗令”“遗诏”“遗训”等遗言形式的训诫上表现明显。往往以“礼、义、廉、耻、忠、信、孝、弟为家戒”,成为通常意义上的训诫内容。掖县刘氏祖茔寒食享祀中言“诚戒子孙,不得忘其旧礼”(《金文最》,第1260页);康德璋父临终遗诸子言:“凡人在仕籍,岂有忧饥冻者,事当从正,货利不得关诸心。”康德璋作为长子,资廉介,动以绳墨自检,佩服遗训,无敢失坠(《金文最》,第1496页)。
2.同辈之间
除长辈对晚辈的教育之外,同辈之间生活上的互相影响熏染、学习上的互相鼓励督促,也成为金代家庭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
家庭中长者对于晚辈子弟的教育,由于自然年龄代际关系以及人为历史辈分地位尊卑差异的存在,更多地体现为以一方为主导,另一方被动地接受知识经验。教授者以教育其年幼子女成才为目的,也以此为宗旨,从这一层面上来讲,在这种教育方式中作为被教授者的子女相对受益较多,而施教者本身并没有达到知识的积累和飞跃。但同辈之间的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弥补了这一缺憾。两者处于同一代际并不存在辈分上的尊卑高低、年龄上的长幼之分,这就使得古代等级家庭中原本对长辈的距离感降低;年龄相仿,成长环境相同,彼此熟悉信任的同时,使得更容易交流和沟通,也因此形成良性竞争,带来意外效果。如此情况之下,这种家庭教育方式使彼此学习上的互动性较前者稍强,两者互相学习的可能性更大,并不是单纯地以成就某一方为目的,这也是此种方式的主要目的所在。所以,在金代就出现了许多兄弟同登第的家庭。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孙镇与弟铸、铉,同榜及第,乡人有“三桂”之誉。李献能兄弟皆以文学名,从兄献卿、献诚,从弟献甫相继登第,有“四桂堂”之称。吕子羽父子、兄弟中第六人,以“六桂”名其堂。礼部尚书赵璜天资颖悟,与弟去非同中明昌五年进士第,乡里荣之,号“双飞赵家”。张仁械兄弟七人,闻名籍甚,号日七龙(《全辽金文》,第1679页)等。出现如此兄弟门阊,长辈教育辅导之余,与他们彼此之间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亦不无关系。在古代家庭中,长兄如父体现在各个方面,家庭教育亦如此。兄长带头和模范表率作用对其弟的督促和鼓励作用不可低估。如,郭子正以其兄登第,慨然叹曰:“兄且贵矣,我岂不愧于心乎?”遂昼夜诵习,寝食俱废,寻登五年第(《全辽金文》,第2017页)。这也是同辈之间共同学习、相互竞争所带来的微妙效果。作为年龄稍长的兄长,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弟弟对兄长同样存在启发和影响,彼此之间呈现良好的互动。
延师友至家
金代科举取士不限于正规学校,受教于父兄、师友以及自学成才的人也可以通过科举而入仕,而科举又是汉人迈入仕途的第一大途径,这就使得私学逐渐受到人们重视,私人讲学授教之风盛行。于是,家道殷实的高官富户便延请师友至家,坐馆教授。如,张用直延致名儒,课子弟授业。二侄经、纬,皆有声场屋间,继擢上第,张氏遂为河东文章宗,乡人至今荣之(《金文最》,第1363页)。天会年间(1127~1135年),韩昉将被军士所掠的胡砺,馆置门下,与其子处,同教育之,自是学业日进。天会十年,举进士第一(《金史》,第2721页)。杨奂授馆左丞张信甫之门。张信甫尝谓人日:“诸孙得君主善,老夫沾匄抑多矣。”
在金代,延师友置馆教授这种教育方式的存在,首先是受到金代整体教育特点的影响。金代官学学生来源与入学的资格等级限制较严格,为统治阶级服务特点明显。《金史》当中有明确记载,国子学招收“宗室及外戚皇后大功以上亲,诸功臣及三品以上官兄弟子孙”,太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兄弟子孙”,“府学尝与廷试及宗室皇家袒免以上亲,并得解举人为之”,“州学,遂加以五品以上官,曾任随朝六品官之兄弟子孙,余官之兄弟子孙经府荐者,同境内举人试补三之一,阙里庙宅子孙年十三以上不限数,经府荐及终场免试者不得过二十人”。加之汉族地方官学学生人数最多不过2万人(兰婷:《金代教育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第二章第二节),这使得大批以财雄乡里的汉族富裕家庭和平民子弟得不到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而金代私学兴起又早于官学并十分盛行,同样有资格参加科举迈入仕途光耀门楣,所以殷实家庭便将老师请回家里教育子弟。其次,由于民族性使然,相较于女真族,自身文化素质稍高,历来汉族文化传统和文化环境对其影响较深,所以对于当世名儒仰慕之心甚重,对于知识文化的渴求愿望较强。延师至家满足延名儒这一渴望的同时,又达到了教育子弟,提高他们文化知识水平的作用。最后,高官富户尤其是不在仕途的富裕之家,自身文化知识水平暂达不到很好教育子女的程度,而为官家庭则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证对子女的教育。于是,这种延师友至家的教育方式便有了其滋生的土壤。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