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有钱人,与先生张凡是普通上班族,但在戒指数量上,我们家一点儿也不比豪门差。虽然共计78枚的结婚戒指加起来也不如富人的一枚钻戒值钱,但我发自内心喜欢它们,并享受将它们一一收取的快乐。
我跟张凡结婚时都很穷,领了结婚证就成了一家人,没有摆酒席,也没有办婚礼。拿结婚证前他把我带到周大福说要挑一对结婚戒指,我看着标价后面的那一串0心底发虚,说现在需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要不就先别买钻戒了,以后有钱了再补不迟。
领完结婚证回家路过动物园时,我看中了一个地摊上摆着的一对戒指,不锈钢材质,简简单单的圆环上一个是螺母设计,另一个是螺栓的样子,可以将它们拧到一起变成一体。20块钱,我把螺栓款戴在他的无名指上,他把螺母款给我戴上,成了我们的第一款婚戒。
这对戒指我们只戴了三个月,倒不是我嫌它们不漂亮,而是张凡又觅回了让我觉得更有趣的新戒指。
依然是对戒,但戒指上设计了一个微型像框,把我俩的婚纱照微缩打印出来,大小正好能从侧面塞进相框,举手投足,就能看见他在傻乎乎地笑,我在抿着嘴装淑女。
凡是看到了这枚戒指的朋友都赞不绝口,问我这是在哪儿买的。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因为这是张凡去广州出差时在正佳广场的一个小摊淘回来的,索价不过30块钱——但带给我的欣喜却是30000块的钻戒都望尘莫及的。
我就这样没了补买钻戒的念头。花五位数买一粒亮晶晶的碳戴在手上,哪有目前拥有的创意戒指更风光?它们或许廉价,但充满新奇;它们也许不登大雅之堂,可如我等升斗小民,又何必追求伸出手指让人炫目的质感呢?过日子,少些华而不实,多点儿经济实惠,不好吗?
我的这一决定让张帆感动不已,他夸我真是个过日子的好老婆。他于是开始给我买更多的戒指,当然也都是些便宜货,但每一款我都喜欢,因为他挑戒指很是精到……
我的手指甲很容易起毛刺,张帆在上海给我淘回了一款有美甲功能的戒指。看起来只是一枚普普通通的金属戒指,可是,指腹处的那一截被设计成了有颗粒感的锉刀。手指甲有毛刺了,只需在戒指下边打磨一下,马上平整圆滑,非常实用。
比锉刀戒指更实用的是一枚跟它一起买回来的开瓶器戒指。戴在手上瞧不出端倪,但指腹处的设计别有用心。一次约几个朋友消夜时我戴着它,点了啤酒正要找服务员要开瓶器,我把戒指下端贴近瓶盖,轻轻将手往上一抬,啤酒盖就被干净利落地打开了。满桌人都大跌眼镜,说我这个戒指真是经济适用戒。
我在单位做财务工作,离不开私章。别人都是一枚中规中矩的印章,我桌上却是一枚戒指。
需要用印章的时候,只需把这枚戒指竖立在印鉴处推着滚上一圈,我的名字就清晰地出现在了报表上。这枚内有玄机的戒指,是他去庐山旅游时,在一个小摊档定制的,只需等几分钟,工匠就可以将挑出的小字块嵌进戒指里,让它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圆环变成一枚印章戒指。
还有一枚比这个印章戒指更有意思的戒指。那次他去南京出差前我们俩闹了点小矛盾,回来时他给我带了一枚戒指。因为心中怨气未消,这枚戒指也瞧不出啥新意,我懒懒地接过来就搁在了一边。可他坚持要我戴上,到了晚上,他让我取下戒指瞧瞧。一看戴过戒指的手指,我马上发现了惊喜——原来,这枚戒指的内壁竟然镌刻了文字,戴的时间久了,内壁的文字就会在手指上留下压痕,我手指上压出的文字痕迹是——SORRYMYDARLING。有了如此意外的道歉方式,我还能跟他生气么?
我们都是工薪族,所以在买房时可选余地不大,只能挑那些比较小的户型,比较偏的地段。当我们终于搬进那套不到70平米的小两居室时,我感慨说看来这辈子是没办法住上豪宅了。结果没过几天,他笑眯眯地掏出一枚戒指给我说送我一套豪宅。
果真是豪宅呢,两层楼的大别墅,足有22个房间,楼顶还有个游泳池——只是,这豪宅的面积太小了一点,因为它被浓缩在了戒托上,如果我只有蚂蚁那么大的话,或许能入住。张凡说这款戒指叫做梦想之屋。
因为有此前科,所以当我提出买车他当场答应不迭时,我就预感到我或许会收到几枚以汽车为主题的戒指了。果然没错,这次他给我买回了一套12枚以名车为主题的戒指。戒面上矗立的全是一些顶级豪车的车标。有劳斯莱斯的银天使、宾利的B形翅膀、玛莎拉蒂的三叉戟、法拉利的跃马、奔驰的三叉星……
虽然我们最后买的是一辆不到5万元的奇瑞QQ,但出门前,他总要逗我:车多了真烦恼,你觉得你今天是戴劳斯莱斯呢还是戴玛莎拉蒂呀?这一套戒指不过200元,却能让我们多出很多乐子。
他给我买的多半是有创意的单戒,我偶尔也会淘一些戒指回来,不过都是对戒,而且一看就让人忍俊不禁……
我俩都玩着“愤怒的小鸟”时,我就买回了这样一对对戒:女款的戒托上是一只即将被发射的小鸟,而男款的戒托上是一个垂头丧气的猪头。这对戒指我俩无论啥时候戴出去,都会变成大家竞相打量的焦点。
后来改玩“植物大战僵尸”,我的新戒指的戒托上就变成了豌豆射手,而他的戒托上换成了被我打击的小丑僵尸。他说一瞧这对戒指,人家就知道咱们家是谁负责做主,谁负责受气。
不过他戴得比较多的是一枚我在秀水给他买的戒指,说是戒指,更像是手表。它上面有个小小的显示屏,随时显示时间。有时他顺手在戒指上看时间时,总能让边上的人惊讶一番——谁能想到,手表不戴在手腕上,却戴在手指上呢?
这些年来,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买的戒指也越来越多,但不变的是,我们买戒指都不唯价格独尊,也从不去那些金行银楼挑选,路边摊、创意店、手工坊……便宜的几块钱一枚,贵的也就上百元一对。虽然钱花得不多,但带给我们婚姻的惊喜与乐趣却比那些恒久远的璀璨钻石还要丰富得多。
我们戴得最多的一对戒指是在深圳定做的对戒,指纹戒指,在一个很普通的银器店。我俩先在软泥上按出自己的指纹,店老板将指纹复制进模具,银水灌进去后,出来的就是一对印有我俩指纹的独一无二的对戒了。我的戒指上有他的指纹,他的戒指上有我的指纹,这种绝无仅有的花色岂不比满大街都是的宝石更有意义?
忽然想起了珍妮弗·安妮斯顿,她曾是全世界女人痛恨的对象,只因为她是大帅哥布拉德·皮特的女友。可就在两人终于黯然分手后,她的手指上多出了一枚华丽的戒指。她对此的回答是:没有白马王子,至少还有戒指。这么一比,我心中很是满足——虽然张凡没有白马也不是王子,但我却有78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