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长成了他的样子

2012-04-29 00:44宁子
南方文学 2012年11期
关键词:衣衫棉布二叔

宁子

他根本就没有走,而是把自己停留在了我们身上。

他喜爱的白棉布衬衫与黑色裤子

9月25日,父亲去世百天。家乡风俗,这是大日子,要隆重地给他上坟。

我和哥分别在一南一北,都乘了最早的航空班次早早赶回去。哥比我早到几十分钟,在机场等我。

出口处,我远远便看到哥。

他穿了同我几乎一样的衣衫。白色衬衣,那白色干净却不耀眼,棉布质地,款式极其简单。黑色长裤,略休闲,同样的棉布质地。我们身高几乎一样,体重相差无几,任何人都可一眼看出我们的兄弟相。

打车往老家赶,途中司机半开玩笑地问,你们双胞胎啊?

哥笑笑,不是,我大两岁呢。

司机回过头飞快地打量我们:是呢,你像哥,成熟一些。

我也笑。

其实我们都像父亲,妈说我们兄弟俩的相貌,简直跟父亲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高鼻梁浓眉毛,棱角分明的下颌轮廓,厚嘴唇,连头发也都是天然的微卷。

虽然这相貌并非多么英俊,但像他就是好的。我和哥都拥有了他那般超过1米8的身高。对男人来说,这个高度很重要。

二叔已在小区门外等我们,下了车,哥付车费,我同二叔打招呼。二叔看着我,却有些微微愣怔。直到哥又回身喊了一声,二叔才回过神来,自语一句,这弟兄俩可真是像爸,越来越像了。

我和哥对看一眼,恍然间,我想起多年前的父亲,也是这样的白衫黑裤,有种清雅静谧的气度,且又那样亲和自然。而这几年,几乎不由自主地,我对棉布质地的白衫黑裤有了一种浓浓的情结,不经意打开衣柜,看到每一套衣衫都如兄弟,并不雷同却极其相似。

但我不知哥现在也会如此,记得年少时,哥喜欢的是那些时尚服饰,非个性不穿,非耀眼不穿,甚至高中毕业那一年,还决定偷偷做彩色文身,即使父亲一次次不厌其烦地劝导,哥对这样简单素净的衣衫也是避之唯恐不及的。

好在最后没有文身,或者当时只是为了叛逆,为了挑衅。没有得到同样的回应,便也罢了——他对我们的反叛几乎从不强硬打压,只说,让我们自己掂量。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哥主动改变了自己对着装的喜好呢?

而我呢?好多年前厌烦衬衣领,厌烦寂寞的黑色,除了套头衫和牛仔裤对看其他衣裤从不感兴趣的我,又是什么时候改变了呢?变成了父亲的风格?

这一刻,哥眼神里的恍惚,也是在自问和不解吗?不知道为何曾经一味对父亲的着装不屑的我们,现今,却都这样不约而同地跟着他上路?

甚至不知道这改变什么时候发生,一切就来得那么顺其自然又势不可挡。

心里,便发出微微叹息。

好想他。

他一直钟情的剑南春

二叔已备好各种祭拜的物品,早上八点半,我们过去墓地。

他的墓碑前,摆好各种祭品,哥伸出手将鲜花稍作整理,他生前,最不喜欢鲜花的凌乱样子。这一伸手中,哥左手腕上的腕表泛出了亮白的光泽,映入我眼帘。

一块银色的圆形机械表,数字表盘,简单明朗,有星期和日期显示,时间、时光一目了然。金属表链,传统的长形环扣。

我探头看,一种国产的老品牌,这些年,这个牌子也开始发展高端和时尚款式,有诸多爱好者迷恋它花哨前卫的新品。

哥腕上这一块,是最传统、保守的款式。只是这块表,我无比熟悉。那是父亲曾经戴过许多年的一款机械表。后来那块表坏了,他又买了块新的,款式雷同。

那是他喜欢的手表的唯一款式,唯一的,从来没有更换过。

没有留意哥什么时候换了这块表,记得早些时候,他带进口牌子的光动能电子表,宝蓝色的硕大的表盘,表盘上各项功能齐全。很配他那酷酷的造型。

现今,一切都已改变。但我知道,哥手腕上这块,并非是父亲的。父亲入殓时,我们把他的腕表一起放入了棺木中。哥的表,当然是后来他自己买的。或者已经戴了一些日子,之前见面时并不曾留意。

就如我腕上的这一块,和父亲的和哥的那块腕表,亦是同款,更是我年少时绝无兴趣的款式。却如同衣衫,那款表,也在我改变了着装爱好后,成为我另一种坚固的情结,并相信这些情结,从此以后不会再改变。

我伸出手和哥对时间,两块银色的腕表在清晨清冽的阳光下发出干净的光泽。我们再次对看一眼。那一瞬间,感觉到父亲的气息蔓延过来,如此浓烈。

祭拜开始。几乎不约而同,我和哥都拿出一瓶酒来。

52度的剑南春。

父亲有生之年,和诸多男人一样,对酒有格外偏好。经济原因,自然不会每天喝好酒。这些酒水的名品中,他喜欢的不是如今身价倍增的茅台或名气更大的五粮液,对“1573、舍得、十八酒坊……”这些酒中新贵也毫无兴致,固执而忠贞地喜欢着早已成名却多年不起风浪的剑南春。

曾经,我们还说过他老土。我更是只和一群少年人狂爱啤酒的丰富泡沫和清苦味道,不屑于一切白酒当然包括他钟爱的剑南春。但工作以后频频对酒的接触中,终究还是不可避免地步了他的后尘。慢慢发觉始终无法喜欢茅台的酱香,对其他香型的味道也不迷恋,“饮过千杯皆不是,唯有真品剑南春”,这是他当年对剑南春的论定,也是我日后喜欢上这种甘醇却不浓烈、清雅却不寡淡的味道的文字依据。

所以今日,我带了剑南春,不只是为这是他生前所爱,更为亦是我如今所爱。

向来尊崇红酒的哥,先为父亲斟上三杯,慢慢在墓碑前倾撒。哥说,爸,如今,我也爱喝剑南春,吃西餐的时候喝这酒,他们也说我老土。土就土吧,我现在知道,它是真的好。

酒的清香散步开来,我的视线忽然模糊了。若是他还在,此时,三个钟爱同一种酒的男人定会有一场大醉吧。而现今他知不知道,我们都变得和他一样老土,一样倔强地坚持着他的品位。

他戒烟只要一句话

祭拜结束后,二叔先回去,我和哥在父亲墓前多留了一会儿。

后来,在墓碑前的大理石上,我们背对墓碑坐了下来。哥在裤兜中摸出一盒烟,递一支给我。

还没戒呢?我接过来,拿过哥手里的火机给他点上,爸不是说不让抽了?

最后一次了。哥狠狠抽一口,回去就戒。

我把烟放到鼻翼下轻嗅,终究没有点燃,说,我戒了,没有太费劲,其实没那么难。

哥点头,我知道,都说戒烟很麻烦,你看爸抽了几十年,医生说不能抽了,他说戒就戒了,一次都没反复。我看他,就知道我也能行。

我笑笑,哥说的是。我和哥,都在叛逆的年纪染上了香烟,起初偷偷在外面抽,后来大学毕业有了工作,自恃已是成年人,经济也已独立,回家也不再避讳他。

他也没有太过干涉,直到那次查出他身体的病患,他戒了烟后才要求我们:烟不是好东西,以后别抽了。

他做了很好的榜样,烟不离手的男人,一句话把烟断了。

我也是一句话,说过之后,没有再抽一支——烟瘾侵袭的时候,不是不难受,但一次次地总能抗过去,不仅因为有他做榜样,还因为血液里,流淌着他的毅力。

所以我信,哥也会说到做到,会让此刻墓碑下的他,放心。

以前偶尔也会因为他的要求做一些小承诺,但有时候是骗他的。以后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我看见,我们成为了他

没想回去途中出了点小意外,快到二叔家的路口,转弯时,后面的车忽然莫名其妙超车,操作不当,撞向我们那辆车的右前侧。

哥一个急刹,还是蹭上了,金属和金属摩擦发出刺耳声音。

我下了车绕过去看,哥旁边的车门被挤住了打不开,车门明显凹进去一大块。

闯祸的司机也下了车。二十岁左右的小青年,却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先是看了自己的车,然后指着从另一旁绕下来的哥说,你怎么开的车?我打超车灯你没看见啊?

我愕然,是刻意嚣张还是无知者无畏?这么单薄的小身板,比我和哥低了一头多,明明是他的错还这样无理指责!

但我并没有发作,他太年轻,年轻到我想我不该同他计较。

可是哥呢?我转头看他一眼,哥可是当初我们院里出名的暴脾气少年,从来不怕惹是生非,更绝少受人欺负、忍人无理。他曾经的座右铭是: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绝不麻烦任何人。

却没想此刻哥比我还冷静,在青年发完脾气后才温和地问他,那你说怎么办好吗?

青年又转头看自己的车,车很新,应还没开多久,也难怪他会心疼到不讲道理。不过问题很小,车灯处蹭掉一小块漆,比我们这辆车的损失小得多。

何况问题在他不在我们。

给1000块钱算了。青年哼一声,1000块钱,买漆都不够。

没等哥说什么,围观者却都不干了,责备年轻人的过错无理,之后有人主动报警。

青年慌起来,对哥说,要不算了,钱不要了,我认倒霉。

哥笑,那我们也认倒霉,各走各的吧?

青年不再答话,蹿上车发动了车子。围观者却不乐意,拦在车前不肯让他这样走。

哥走过去劝导车前的围观人群,道谢并道歉,说家中确实有急事,不能耽搁时间。

人群才慢慢散了。

哥也拉我上了车,说,给二叔打个电话吧,他的车全险,没必要折腾,实在不行咱们去给修一下,花不了多少钱。想来那孩子因为车太新,十分心疼才会不讲道理吧?

我点头,拨了二叔的号码。哥将车子慢慢启动、稳稳前行,我微微转头,他侧面的轮廓、轻抿嘴唇的神情,略长的微微眨动的睫毛,像极了多年前的父亲。

还有他方才的冷静、平静和不计较。

哥微微舒口气,像对自己也像对我说,现在才知道,咱爸那性格,该争时争该让时让,真好。

真的好。就像他爱穿的棉布衣衫,他钟爱的明朗的腕表,他爱用的洗发水的清新味道,他说话时温和沉稳的声调,他喜欢喝的酒和喝酒时一饮而尽、从不耍赖的作风,他的毅力和他的宽容,以及他对“女人良善唯绝妙”的品位和对孩子的引导方式,都真的好。

他在时,他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不觉,还曾在成长的漫长光阴里同他的这一切对抗——故意穿他不喜欢的衣衫、吃乱七八糟的零食、淘气惹事、言而无信、晚睡晚起;故意兜里装进香烟、喝啤酒或红酒;故意和叛逆的女孩交往……

我们和他对峙着,互不相让。

而他却一直那么沉得住气,从不以父亲的名义打压和强制我们的行为。他只是那么好脾气地在一旁观望,适时引导,然后把属于他的美好的一切,用光阴一点一点交给耳濡目染的我们,让我们用漫长的时间来体会,他的一切,都是那么妥帖那么好。

甚至我发现,我和哥连拿筷子的姿势都和他一模一样;而我现在百吃不厌的手擀面,也是他生前至爱。哥每次端起水杯,手背会在杯身下意识地那轻轻一碰;我们端起酒杯时,都会用筷子另一端在酒中轻点一下,点到桌面,意为敬天……这些,都是他多年的生活小习惯。并非他刻意教给我们,是我们不经意间染上的。

所以现在,几乎所有他的一切,行为、爱好包括习惯,都这样成为了我和哥的一切。

原来,他根本就没有走,而是把自己停留在了我们身上。或者,他让我们慢慢长成了他,我们最爱的那个人。

这样,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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