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与短距离微功率设备检测

2012-04-29 00:44李春燕
上海信息化 2012年11期
关键词:短距离发射功率遥控

李春燕

在2012年无线电通信大会上,短距离设备问题受到产业界的广泛关注。亚太电信组织(APT)和欧洲邮电管理委员会(CEPT)均提交共同提案,支持在全球设立统一的短距离设备(SRD)技术标准。

将时间回溯至2007年,无线电通信全会决定对短距离设备统一问题进行研究,此后,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局(ITU-R)制定了在全球或区域层面统一短距离设备频率范围的相关建议书。会上,亚太电信组织和欧洲邮电管理委员会均对建议书表示支持,并进一步提出应继续加强对短距离设备频率范围和抗干扰技术方面的研究,并在全球层面对其技术标准进行统一,以促进频率的有效利用,防止对其他无线电业务产生干扰。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指出:在我国,随着蓝牙、RFID、UWB等短距离无线电技术的发展及物联网的兴起,短距离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应用日益广泛,具备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统一其国际使用频段和对这些设备在技术层面予以规范,对于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短距离微功率设备的有序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对该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相关会议上依据我国目前短距离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现状,提出了对短距离设备的定义。

短距离微功率设备检测技术要求

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以下简称微功率无线电设备)的管理,防止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对广播电视、导航、移动通信及射电天文等无线电业务产生干扰,确保各种无线电设备正常、有序的工作。该《规定》明确了管理规则以及技术要求。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检测严格按照《规定》中的各类短距离微功率设备技术要求。包括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至G类设备),通用无线遥控设备,无线传声器和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等类型设备,生物医学遥测设备,模拟式无绳电话机,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等十二类设备。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该类设备分为ABCDEFG七大类:

A类设备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磁场强度发射限值为9kHz~50kHz 72dBμA/m(10米处)(准峰值),50kHz~190kHz 72dBμA/m(10米处)(每倍频程下降3dB)(准峰值)。

B类设备使用频率为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频率容限为100×10-6,6dB带宽不大于200kHz。

C类设备使用频率为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频率容限100×10-6;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的使用频率为315kHz~30MHz范围内排除上述A、B、C类设备外的频率;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μA/m(准峰值),1MHz~30MHz:不大于-15 dBμA/m(准峰值)。

E类设备的使用频率为40.66~40.70MHz,发射功率限值为10mW(e.r.p);频率容限100×10-6。

F类设备是指工作于2400~2483.5MHz频段,除数字无绳电话、蓝牙设备和无线局域网设备以外的其它短距离无线电设备。使用频率为2400~2483.50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e.i.r.p);频率容限:75kHz。

G类设备的使用频率为24.00~24.25GHz,发射功率限值不大于20mW(e.i.r.p)。

通用无线遥控设备。该类设备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不得在当地使用;若对当地声音、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通用无线遥控设备的使用频率为470~566MHz,614~787MHz;发射功率限值5mW(e.r.p);占用带宽不大于1.0MHz。

无线传声器和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等类型设备。该类设备用于教育、文化部门的视听训练,电影院、音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及残疾人士的听觉辅助使用,在旅游区,作为小型广播设备应用。

在满足传输数据时,其发射机工作时间不超过5秒的条件下,470~510MHz频段可作为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使用频段。

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不得在当地使用;若对当地声音、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为避免对生物医学遥测设备产生干扰,在医院内,不得使用无线传声器。无线传声器生产厂商须在产品说明书中,载明这项规定。

无线传声器和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等类型设备使用频率87~108 MHz,发射功率限值3mW(e.r.p);使用频率75.4~76.0MHz、84~87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使用频率189.9~223.0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使用频率470~510MHz、630~787MHz,发射功率限值50mW(e.r.p)。无线传声器和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等类型设备占用带宽不大于200kHz,频率容限100×10-6。

生物医学遥测设备。该类设备用于传送人类或动物生理现象测量信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仅限医院或医学研究机构内使用,不得对射电天文业务产生干扰。

生物医学遥测设备的使用频率为174~216MHz、407~425MHz、608~630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频率容限100×10-6。

模拟式无绳电话机。该类设备的使用频率如下图所示。座机和手机的发射功率限值20mW(e.r.p),最大频偏5kHz,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频率容限1.8kHz,天线与座机或手机的联接必须是永久固定式的,其长度不得大于1米。

2.4GHz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该类设备的使用频率为2400.0~2483.5MHz,平均等效全向发射功率限值25mW,频率容限20×10-6。工作于2400.0~2483.5MHz频段的数字无绳电话必须采用跳频工作方式,且跳频信道至少为75个;任意信道1分钟内平均驻留时间不大于0.4秒。

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该类设备安装前须进行电磁环境测试,以免受到干扰或干扰其他同类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生产事故;当受到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的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为保护北京天文台射电天文业务和贵州省平塘射电天文业务,在这两个地区的行政辖区内不得使用下列频率范围内的设备。

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使用频率为230.700MHz,223.700MHz,30.975MHz,223.975MHz,231.600MHz,224.600MHz,232.325MHz,225.325MHz,230.100MHz,223.100MHz,232.025MHz,225.025MHz,发射功率限值为20mW(e.r.p),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频率容限4×10-6。

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此类设备限在工业厂房(或建筑物内)使用。使用频率为418.950MHz,418.975MHz,419.000MHz,419.025MHz,419.050MHz,419.075MHz,419.100MHz,419.125MHz,419.150MHz,419.175MHz,419.200MHz,419.250MHz,419.275MHz;发射功率限值20mW(e.r.p);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频率容限4×10-6。

无线数据传送设备。为保护北京天文台射电天文业务和贵州省平塘射电天文业务,在这两个地区的行政辖区内不得使用下列频率范围内的设备。

此类设备限在建筑物内使用,使用频率为228.050MHz,228.100MHz,228.200MHz,228.275MHz,228.425MHz,228.575MHz,228.600MHz,228.800MHz,223.150MHz/230.150MHz,223.250MHz/230.250MHz,223.275MHz/230.275MHz,224.050MHz/231.050MHz,223.350MHz/230.350MHz,224.250MHz/231.250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频率容限4×10-6。

电子吊秤无线传输专用设备。此类设备的使用频率为223.300MHz、224.900MHz、230.050MHz、233.050MHz、234.050MHz时,占用带宽不大于50kHz;使用频率为450.0125MHz、450.0625MHz、450.1125MHz、450.1625MHz、450.2125MHz时,占用带宽不大于20kHz;有效辐射功率限值50mW(e.r.p)频率容限4×10-6。

各类民用设备的无线控制装置。此类设备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模型等。民用设备的无线控制装置使用频率为314~316MHz、430~432MHz、433.00~434.79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占用带宽不大于400kHz;使用频率为779~787MHz时,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模型、玩具无线电遥控设备。此类设备用于无线电波遥控的航空模型飞机,水面模型船只、地面模型汽车等非载人的模型、玩具,不得用于其他类型无线电设备。

在26~27MHz频段,海模和车模的使用频率为26.975MHz , 26.995MHz, 27.025MHz ,27.045MHz,27.075MHz,27.095MHz , 27.125MHz, 27.145MHz ,27.175MHz, 27.195MHz, 27.225MHz , 27.255MHz;

在40MHz频段,海模和车模的使用频率为40.61MHz , 40.63MHz , 40.65MHz , 40.67MHz , 40.69MHz ,40.71MHz , 40.73MHz , 40.75MHz;

在40MHz频段,空模使用频率为40.77MHz , 40.79MHz , 40.81MHz , 40.83MHz , 40.85MHz ;

在72MHz频段,空模使用频率为72.13MHz, 72.15MHz , 72.17MHz , 72.19MHz , 72.21MHz ,72.79MHz , 72.81MHz , 72.83MHz , 72.85MHz , 72.87MHz。

此类设备的发射功率限值为750 mW(e.r.p)。在26~27MHz频段,占用带宽不大于8kHz;在40MHz频段和72MHz频段,占用带宽不大于20kHz。

此类设备在26~27MHz频段,频率容限不大于100×10-6;在40MHz频段和72MHz频段,频率容限不大于30×10-6。

模型遥控器必须为单向控制器,禁止在模型上设置无线电发射设备;为保证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的要求,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为中心点为圆心、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模型遥控器不得发射语音通信信号;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无线电管制命令的期间、区域内,应按要求停止使用模型遥控器。

公众对讲机。公众对讲机使用时必须遵守其他相关的无线电管理规定,其使用频率为409.7500MHz,409.7625 MHz ,409.7750 MHz,409.7875 MHz,409.8000 MHz,409.8125 MHz,409.8250 MHz,409.8375 MHz,409.8500 MHz,409.8625 MHz,409.8750 MHz,409.8875 MHz,409.9000 MHz,409.9125 MHz,409.9250 MHz,409.9375 MHz ,409.9500 MHz,409.9625 MHz,409.9750 MHz,409.9875 MHz;调制方式为F3E;发射功率限值500mW(e.r.p);频率容限5×10-6;信道间隔12.5kHz。

车辆测距雷达。车辆测距雷达使用频率为76~77GHz,峰值等效全向辐射功率限值55dBm。

短距离微功率设备检测通用要求

短距离微功率设备杂散辐射发射测量频率范围如下图。

短距离微功率设备杂散辐射发射限值(杂散辐射与带外辐射的分界点为载波频率±2.5倍的信道带宽)根据发射机状态不同,而呈现不同数值。

发射机以最大功率发射状态

发射机待机或空闲状态值得注意的是:磁场测试场地应使用开阔场,辐射功率测试场地使用全电波暗室。工作频率在30MHz以下的设备,发射状态可以设为单载波发射。如果具体技术指标与通用要求不一致,则采用相应的具体技术指标值。在48.5MHz~72.5MHz,76MHz~108MHz,167MHz~223MHz,470MHz~566MHz,606MHz~798MHz,频率范围的杂散辐射不大于-54dBm。

此外,电源端口、信号端口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发射依据GB9254-1998标准执行。对于30MHz以上频段在规定使用频率范围的上下限处辐射功率不大于-80dBm/Hz(e.i.r.p)。30MHz以下频段,任何工作信道的占用带宽(99%能量)对应的上下限不能超过所规定的使用频率范围。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声明该设备正常使用时的极限环境条件,在该条件下发射功率和频率容限指标应满足规定的要求。

猜你喜欢
短距离发射功率遥控
如何遥控引爆的
他是如何遥控引爆的
放大转发中继器降低发射功率的选择策略研究
浅谈AC在WLAN系统中的应用
轴对称与最短距离
基于功率分配最优中继选择的研究
短距离加速跑
静力性拉伸对少儿短距离自由泳打腿急效研究
遥控赛车
河南油田CDMA无线网络优化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