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四统一”

2012-04-29 00:44于晓刘海成
信息化建设 2012年11期
关键词:政务信息青岛市资源共享

于晓 刘海成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

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初具规模,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却相对较低,资源共享过程缺乏制度化、流程化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多年来,青岛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这一主线,通过制度建设、模式创新不断破除“信息孤岛”和业务分割,促进跨部门业务互联和资源共享,实现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规划、管理、平台和数据中心“四统一”。

统一规划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2011年,青岛市两办联合下发《青岛市电子政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未来五年青岛市电子政务发展指明了道路和建设方向,确定了“统筹整合、均衡发展、协同共享、安全可靠”工作原则,对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出了“推进跨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基本建成政府监管和服务所需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推进跨部门业务协同,加快网络环境下一体化政府建设进程”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立健全重要政务信息采集、加工、管理、交换、共享、利用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标准,建成八大基础信息数据库,促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标准化”。

统一管理

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依托青岛市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共享平台搭建的政务应用,由于使用统一的网络和软件平台,有利于实现信息资源集中管理和多部门、多层级之间的大规模业务协同和联合服务,为实现网络环境下的“一体化政府”和“一站式服务” 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12年6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青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政府共享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将青岛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所属部门和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获取的信息资源全部纳入《办法》统一管理,对于中央和省驻青或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获取的信息资源,根据需要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办法》确定了“义务共享、高效便民、集中统一、按需共享、安全保密”的共享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安全、评估与监督等相关制度。共享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使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了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下一步,青岛市还将适时出台《青岛市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关于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促进人口、空间地理等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共享利用制度化、规范化。

统一平台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

多年来,各部门之间资源交换共享的实施和管理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对共享交换流程、历史交换记录缺乏有效监管,鉴于此,青岛市启动了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管理和信息共享使用为重点,覆盖整个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全过程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中,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是交换共享工作的重要依据,目前经面向市直各部门采集、确认、整理共享资源,青岛市首个具有共享标准和规范作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于10月份正式发布。目录一期共收录了现阶段共享需求较迫切的38个部门342种业务信息共计2446项政务信息资源,对共享信息的具体名称、数据格式、提供方式、提供单位、更新方式、更新时限等要素进行了科学标识。共享目录可以根据信息资源主题、所属部门、类型等不同,划分专题视图进行查阅。任何部门使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中的任何内容,都必须通过交换共享平台向资源提供部门发出使用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实现资源交换。通过一站式网上流转办理,节约了行政成本,规范了共享流程,使资源共享过程安全可控。平台目前已建设完成信息资源共享目录采集、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资源申请审批流程管理、共享数据库管理、后台运维管理等功能。项目二期将在此基础上,增加电子监察、系统监控、数据利用、考核监督等功能。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的投入运行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支持跨部门的业务协同,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服务能力,提高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

在信息资源整合过程中各业务部门数据经比对出现大量误差,且各部门在新增数据的采集过程中出现了多头采集现象,浪费行政成本。2012年下半年,青岛市以城市网格化管理理念为指导,开始建设基层信息采集平台,目前已基本建成并在试点区市投入运行。各业务主管部门向平台提供需要采集的信息表样,平台将各部门采集内容指标化,授权城市网格基层单位进行信息采集,保证采集的信息真实有效,然后经审核逐级上报形成信息主体完整准确的数据信息,供各部门之间共享使用。在权限分配方面,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的数据采集样表可定制,对该样表采集汇总的数据可直接使用,对其他部门样表采集的信息可共享使用;各基层采集单位按照网格化划分的权限对采集的数据享有查阅权限。基层信息采集平台通过一方采集实现多方使用,在保证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整合信息,增强了信息的现势性和可继承性,提高了信息采集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避免了资源重复采集,同时为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下一步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平台和数据基础。

统一数据中心

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青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公文法规、行政执法、审批证照、社会诚信、基本公共服务等各类基础性政务信息资源,均应当建设中央数据库,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向各部门提供服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原则上都应当通过建设中央数据库来实现。统一建设全市重要信息资源的中央数据库,能促进和推动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有关管理机制和共享制度的建设,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深度整合和有效利用。

自然人基础信息库。目前,青岛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包含671万本市常住人口信息,数据提供部门涉及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公积金、民政、卫生等。人口库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户籍地、婚姻状态、死亡状态、迁入、迁出状态、就业状态、是否低保等共计19项信息;此外,还形成了人口扩展信息,例如社保参保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居民档案信息、人口计生信息等。自然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成,不仅为各级各部门业务扩展提供了方便,降低了向社会采集数据的成本,提高了党政机关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为向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以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例,为提高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对保障申请人申请资格的审查准确性,开发了保障房网上联审系统。依托自然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有关业务部门数据,重点对户籍信息、婚姻信息、家庭车辆信息、公积金信息社保缴存信息等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查。自然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作为整合度和准确度较高的中央库,为联审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有效避免了多头审查,大大减少了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缩短了审核周期。

法人基础信息库。青岛市作为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2003年开始建设法人基础信息库;截至2012年5月底,法人基础数据库覆盖了包含企业、中介、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内的20.5万条法人信息。

依托法人基础数据库,结合部门应用需求,开发了大量政务应用系统。网上执法系统利用法人基础数据库核实被处罚企业的基本信息,减少录入提高效率,防止企业伪造信息,提高业务准确性。产业集群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全部来自法人基础数据库,只须维护企业集群分类和地理信息系统坐标,大大减少数据维护工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从法人基础数据库获取从业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正在利用法人基础数据库快速构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应急管理系统,可有效避免企业信息的重复采集,减少数据更新维护的工作量。

2010年,青岛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电子签名认证工作,建立安全可信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应用环境。要求政府各部门面向企业和市民的各项管理和服务,逐步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认证,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使企业和市民使用数字证书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政府和社会公共事务,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会成本。在各部门业务数据基础上,通过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号等关键数据与法人基础信息库数据进行比对,将各部门数据有机整合起来为数字证书的发放、管理和应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

政务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青岛市政务地理信息共享平台自2011年开始建设以来,以“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资源共建共享、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以部门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基础测绘为依托、以地理属性信息数据为核心、以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为主要结构,按照“全市政务一张图管理”的模式,不断完善平台功能。目前平台架构分电子地图、数据采集、专题图、部门业务、数据管理、服务管理、运维中心七大模块,在为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基本实现了与地图相关的功能由平台提供。

依托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已经为各部门构建了81个图层的地理信息应用。以青岛市全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GIS系统为例,除少量专业性较强的功能需重新定制开发完成,大部分系统功能均由地理信息平台提供,包括地图基本操作、专题图层发布、统计分析、综合查询、在线标注、地址匹配等。目前此系统已依托平台发布了9个专题图层、完成了全员人口信息的在线标注和地址匹配工作,在市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为部门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青岛市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将企业基础信息、批文证照资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进一步整合,初步搭建企业信息信息库,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理、校验、查询和管理等功能。通过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初步形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信息目录,在专网中实现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查询功能;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专题网站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在此基础上,通过汇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社、财源、药监、市政、交通、建委、水利的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整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业务数据中的大量企业资质和处罚记录信息,整合市人口库和产业集群地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了依法征集、更新及时、联建共享的社会信用信息基础库。

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作为青岛市宏观经济数据库的雏形,2012年7月开始建设的统计信息平台,建设之初充分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库的系统要求,平台的构思和框架设计基于商业智能的思想进行,具备完善的元数据定义管理、报表制度设计管理、数据采集交换、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发布、数据展示等功能。平台用户角色权限按照功能、部门和报表进行交叉划分管理;报表制度按年度设计管理,上一年制度在新的一年可继承、增删以形成新的年度制度;对报表中涉及的指标进行集中分类管理,提供常规的导入、删除、修改功能。流程方面平台提供全流程状态标识,报表审核部门可通过退回、撤回等操作进行流程控制。目前该平台已设计完成109张样式表,共包含29个部门6642个指标项,数据采集、存储、发布功能等相关模块已投入运行。目前平台只包括主要部门的主要数据,功能方面仅设计了宏观经济数据库系统所需的主要功能,今后经进一步功能开发,可将宏观经济数据库涉及到的所有部门的所有数据纳入集中管理。

(作者单位:青岛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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