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
莫言书法也火了
当代作家爱书法的不少,陕西的贾平凹、河南的二月河、上海的余秋雨、天津的冯骥才,名单可以列得很长。作家们爱挥毫弄墨,书法作品也很有市场。今年九月,随着电影《白鹿原》的公映,收藏陈忠实字的人多了。到了金秋十月,收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大红大紫,他的作品火了,他的故乡火了,他的书法也随之火了。此前莫言虽喜好书法,并未把写字作为生财之道,多是友人间交流。现在情况则不同了。某省收藏家协会秘书长参照贾平凹书法润格,认为获奖后的莫言每平方尺会轻松过万,将在中国作家中拔得头筹。
莫言迷上书法是近十年的事情。他的书体丰富,对行书、楷书、隶书、篆书均有涉猎。在写了一两年毛笔字后,莫言开始尝试用左手书写,他说,右手写毛笔字,是把钢笔字放大了写,是惯性使然,而左手书写,有种陌生感,可以写出古朴、生涩的感觉来。如今左书已成为莫言书法的重要特色。
对莫言的书法,有赞美,如有文章说“他的每一幅作品都给我们一种不同的审美体验,或古拙宽博、或潇洒秀美、或老辣纵横、或轻松俏丽,毫无油滑之态,全无流俗之弊。”有的赞赏“他用左手书写的毛笔字具有趣味性、感性。趣味性在于朴拙、稚气,感性在于直观、抒情。”
批评的声音也有,沪上画家谢春彦撰文指出,莫言书法中有些字写法有问题,有的不规范,有的简直是生造。那副“醉后喜中美人计,闲时爱读线装书”的对联,上联平仄如醉汉上马,颠倒不堪,“爱”字的繁体写法亦有问题。
对自己的书法,莫言保持着一贯的谦虚,他曾调侃说“我的字写不好,只不过脸皮比较厚而已。”其实莫言的字洒脱灵动,没有虚浮花哨之感,至少不让人讨厌,做到这些并不容易。
左手的意义
莫言参加笔会现场书写时,总会引起观众格外的兴趣,他不用右手,而是用左手。旁人问起,他的回答是,右手写的像放大的钢笔字,于是就换了左手。对大多数人,左手是一只不熟练的、笨拙的手,以至于人们用“左”形容不到位、不妥帖,比如唱歌跑调的是左嗓子,心性偏执的是左性子。汉字笔顺自上至下、由左及右排列,适合右手书写,中国人又非常重视书写的规范,即使左撇子也从小被要求用右手,所以极少见人用左手写字,左手用毛笔当然挺吸引人。
历史上以左手写字闻名的书法家有元代的郑遂昌、清代的高凤翰及现代的费新我。他们因右手不便书写,不得已改用左手。如费新我(1903—1992),民国时期即以书画为业,“文革”时期受到迫害,被挑断右手手筋,此后顽强地改用左手执笔,以“岁月如流,不断新我”自勉,更加刻苦地临习碑帖,不仅克服了左手行笔的不适,反倒因为行笔动作的特殊形成了独特的风格,书名大振。据说上个世纪70年代初,毛泽东曾在一次会议休息期间问郭沫若,当代谁的书法最好,能否排个名次?郭沫若说:“第一名应是林散之,他的狂草当代可数第一,堪称‘当代草圣;第二名应是费新我,他不仅书法好,而且自从右手有残疾,改左手写字,练就一身真功夫,实是难能可贵。”说到这里,毛泽东插话:“费新我身残志坚,以左手练书法,能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更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费新我左手写字给人的启发不仅是身残志坚,还有打破常规、反向入手所造成的奇拙之趣。他的书法别开生面,写出了自己的个性,左手给他帮了忙,而没有添乱,说明了他左手用得好,也证明了他对书法传统领悟得很深。有一些跑江湖的“书法家”,故作惊人之举,哗众取宠,或两手执笔同时写字,或用刀叉棍棒写字,或不用手而用嘴叼着笔杆写字,也有女性身穿半透纱裙用生殖器夹着毛笔写字,不管算不算“行为艺术”,起码与书法精神离得很远,不必与费新我的左书相提并论。
书法家或习残碑,或用秃笔,意在破熟巧,而取得一种新意,获得一分自然。莫言用左手挥毫,也是这样一种努力。他在书法上并没有下过大力气,手段不太多,自觉易为积习所困,转而另辟蹊径,这大概与他在文学艺术上创新的胆魄有关。莫言在上世纪80年代出名,一直保持着创作的活力,他善于使用现代小说技巧驰骋自己的想象,也充分化用了中国民间的艺术元素,左右开弓,在文学上创造了一个乡土世界。而他的“左手书法,右手小说”的自我调侃也能让人感觉到他在艺术追求上的雄心。
如今很多作家热衷书法,在写作之余挥洒几笔。他们熟练的是写作技巧,他们未必熟于书法技巧,似乎文章是他们的右手写出来的,书法作品是他们的左手写出来的。这样说来,莫言“左手书法,右手小说”的说法,还真有些象征意味。
左手挥毫的莫言必将面临一个问题:以后求字的人多了,左手写熟了,形成俗套,又怎么办呢?名人字还是作家书法
名人字是指名人的书法作品,人的名气在书法的名气之上,先闻其名,后见其字,我们现在能看到很多近现代人物的字,像李鸿章、蒋介石、康生等等,常会有惊异的发现,这些人物中善书者很多。然而这种惊喜在当代名人身上不易得到。当代名人明星书法底子和民国以前的人没法比了。以至于现在人们说到名人字这个词,语含讥讽,言下之意是字很一般,看的是人的名气。很多人喜欢收藏悬挂名人字,只是比摆一张与名人的合影大方一些。
作家书法这个词本来也并不成立,以书写者的行业来命名书法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否则官员书法、教授书法、妓女书法都将出现了。但作家书法这个词包含着一种期待,因为现在很多搞书法的人只注重练习笔墨技巧,粗鄙无文,只知道抄写古诗词,人们希望作家这样的文章高手能写出笔墨与词采俱佳的书法作品。
作为文学家,莫言重视书写的内容,追求的是书法与文学的相得益彰。他非常推崇“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认为文采、书艺、哲理皆妙。莫言的书法创作,注重特定环境下的情感表达。比如他在一幅作品中书写的自作诗:“登上秦岭最高峰,江南塞北一望中。黄风浩荡渭河畔,绿雨朦胧石头城。腰鼓阵阵壮汉舞,丝弦声声佳人容。大好河山成一统,人在分水无友朋”,不是佳作,诗意不够浑融,音韵也不甚和谐,但也是性情之作,自有趣味。
学者孙郁在与莫言的对话中,比较莫言与汪曾祺的创作,认为汪的能量是一碗,莫言的能量是一缸。莫言很谦虚地纠正:汪先生是大才子,我是个说书人。莫言显然很明白自己与传统型作家相比的优势和劣势。他的古典文学造诣不及汪曾祺这样从民国走来的作家,跟“五四”一代名作家如鲁迅郁达夫相差得更远,这已经决定了莫言在书法这个植根于古典文学的艺术里不会走得太远。这不能说是莫言的过错,只能说明书法艺术在当代的尴尬处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