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
作语言与文化比较研究,首先要处理的就是自我和非我的关系,这事关研究者的基本取向。对于汉语语言文化的学者来说,既要坚持汉语话语本位观,又要坚持多元化的语言文化观,汉语语言文化研究才能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积极健康发展。
自我和非我的关系
要理解我们自己和我们周围的世界,必须通过辨别对比“非我”才能实现。斯宾诺莎提出这样一条定理:“任何个别事物,即任何限定和有条件存在的事物,除非有自身之外的原因使其存在和行动,便不可能存在或在一定条件下行动。”[1]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可能由自身确定,必须依靠他者来确定,事物的性质只有在与他者的对比关联中方能清晰显现出来。柏拉图在《巴门尼德篇》中讲到:“如果我们谈到非我,那么非我的事物必然是不同的,‘非我和‘不同乃是同物而异名。”[1]哲学中非我的概念,也可以解释异我文化概念,代表不同于自我价值观念的东西。非我的他者的存在是实在的,并不是自我可以杜撰、虚拟出来的。
西方对中国有两种全然不同的认识,理想化的中国和丑化的中国[1]。17世纪欧洲刮起了所谓的中国风,把中国当成道德完美的理性国家。法国的蒙田把中国看成“欧洲的典范”,莱布尼茨认为中国文明可以为欧洲许多道德、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伏尔泰认为中国是“天下最合理的帝国”。而稍后18世纪的欧洲则又表现出另外一派全然不同的景象。狄福通过笔下的克鲁梭表达对中国的厌恶,说中国人是“野蛮的异教徒”,中国政府是“绝对的专制”。约翰生博士认为中国人“没有拼音字母,未能形成其他民族都有的字母表,可见其‘粗野”。黑格尔描绘的中国乃是“处于永恒静止状态的一个国家”。这两种认识不同,但本质相同,都不切实际,全然是西方学者的“发明”。
中国对西方也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认识。东西方接触伊始,中国的皇帝大臣称洋人“蛮夷”,中国是“天朝”,是文明中心,外国人要对“天子”称臣纳贡。近代知识分子从林则徐起开始“放眼看世界”,向西方寻求真理,以富强救国为己任。另有一种认识,也是将西方理想化,带有崇洋心理,否定一切“自我”,肯定一切“非我”。
上述东西方互相之间的错误认识,即是对待非我的两种错误态度。一是以自我为中心,封闭保守,忽视他者的作用,压制他者的声音。二是对非我过分依赖,对非我存在幻想,把非我当做解决自我问题的出口。[1]我们不能把“自我”和“非我”分为两个敌对的阵营,把“非我”当做自我的对立面,预先期望“非我”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性质,在两者中垒起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结果,“自我”的心灵被囚禁在囹圄之中。合理的做法是从“非我”出发,从“非我”的伟大和局限中来认识“自我”的伟大和局限,从而优化完善“自我”的体系。
人类本性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思维、立场必然取决于我们自身的文化环境。但是,人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立场?人是否需要立场呢?我们不是不要立场,而是要认识到立场的局限。悖论无处不在。跨文化交际中就存在这样的悖论:为了帮助不同文化的人相互了解,就要概括文化差异,建立某种文化定型。然而,这种文化定型势必是抹杀个性的“过分概括”,这又有可能妨碍文化交流和理解。比如定性思维顽固的人,认为中国人必定内向、保守,日本人都个子矮、狡猾,所有犹太人精明而又贪婪。[2]跨文化比较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一把钥匙,开启心智,开阔视野,也可能是一把枷锁,锁住了我们全面认识事物的可能性,而流于偏执。这是因为,语言文化属于人文现象,与自然科学现象不同,不可能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3]这就启示我们:得出结论,但不为结论束缚;学习概念,但不为概念所困,首先从自我、概念、差异出发,但是,如果只停留在这一层次,学得越多束缚越多,反倒成了累赘。所以,要有超越的视界,超越自我,超越立场,超越差异,才可能挣脱自我的枷锁,抓住本质,这才可能跳出自我和非我的迷局,更好为自我服务。
二分法(例如东方人崇尚集体主义,西方人讲个人主义),对事物认识简单,判断武断,虽然清晰,却注定片面、粗略。而文化是多元、变化的,现实是复杂的。我们对文化的认识也可以从二元逐渐过渡到多元,从简单清晰,过渡到丰富深刻。这样的认识也才符合事物的本质。正确认识自我和非我的关系,摆正自我和非我的位置,才能向真理靠近,否则,无论研究多么深入,方法多么科学,也只能是滑向自我的深渊,离真理越来越远。
西方语言文化优越论和汉语优越论
黑格尔在《大逻辑》序言中断定:“一种语言,如果具有丰富的逻辑词汇,即对思维规定本身有专门的词汇,那就是它的优势;……中国语言据说还简直没有,或很少达到这种地步。”[2]海德格尔也曾说,“德语乃是一切语言中最有效力,并且最富有精神的语言”。[2]
Widney比较了英语和他所谓的“蒙古语言”(指所有的东亚语言尤其是汉语),得出结论:“英语覆盖面更广,更深刻,更丰富,更适合表达一个成熟民族各种细微的思想。在民族进化中,语言与思维理应步伐一致。否则,如果语言落后于思维,语言就会阻碍心理发展。蒙古语言便是这样。这些语言对蒙古人头脑的禁锢就像裹脚布对他们的脚的作用一样。”[2]
西方语言优越论不仅仅是西方学者的论调。中国新文化运动中,钱玄同、胡适、陈独秀等激进的革命家提出,废止汉文,赞成语言的欧化,认为我们写出的文章要“和西文近似,有西文的趣味”,甚至提出汉语拼音化的方案。[3]这就是对“非我”过分依赖的错误观念,把“非我”当做解决自我问题的出口。
持汉语优越论调的也不乏其人,其中以申小龙的论述最有代表性。英汉语法形式的差异,申小龙用“死板”和“灵活”来概括,这就是其“西死汉活”的论调。他认为,“英汉的差异,可以比作‘钢笔和‘毛笔、‘刀叉和‘筷子的差异。钢笔是硬笔,缺乏变化,而毛笔是富有弹性的软笔,可以随意挥抒。餐刀、餐叉只能切,只能戳,而筷子既能切,又能戳,既能夹,又能挑,无所不能”。[4]
语言优越论和文化优越论是并行的。认识到差异是宝贵的,但尊重差异更可贵,如果把他者作劣势论,自我当做优势便是不可取了。上述言论的共同点都是没有摆脱以自我为中心。欧美语言学家难以摆脱西方政治文化优势,所以带有西方语言“一统天下”的思想,把持各方面的理论话语权。汉语学者则站在自身立场上,捍卫民族立场、民族尊严。而学术争论一旦带有民族主义的色彩,就很难“纯学术”,很难有生命力。
本位观与外位观
与自我和非我有密切关联的,就是语言文化研究的本位观和外位观。研究者的立足点有两种:一是立足于本位,立足于本国语言和文化的传统与现实;二是立足于外位,立足于外国语言与文化的传统与现实。立足于外位不可取,对非我存在幻想,脱离了汉语研究的基本立足点,也就脱离了汉语自身生长的社会文化土壤,必然探寻不到汉语言文化的本质。立足于本位,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对待非我有不同态度:一是立足于本国的传统与现实,放眼世界,知己知彼,以己为本位,以彼为参照。[5]参照外位,是为了更深刻地认识自我,因为只有在对比研究中对自我才会有清醒地认识。二是虽然立足于本位,但是不愿意参照外位,闭关锁国。外位参照,可以使我们克服理论研究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择优而取,择善而从。择优、择善的范围可以跨民族、跨文化、跨学科。在此过程中,主体自我发挥主观能动性,潜心挖掘琢磨“他山之石”,吸收非我的优势,兼收并蓄,丰富完善自我。翻译的价值,说到底是译介外国思想、文学、文化,使本国人熟悉外域的思想、思维方式,这可能是全新的视角,从不同的角度认识、理解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可以帮助自我扩大视野,提升自我。这样的翻译观是以本位为取向,随之,译者会关注读者的接受,关注译作融入本国文化的程度。
语言研究中除了自我、非我,本位、外位的关系,也要处理好模仿与独立之间的关系。研究初期,借鉴和模仿是必要的,难以避免,但是模仿容易受被模仿对象的影响而忽视自我的特点。机械的模仿无法解决汉语语言研究的问题。[6]英语是“法治”的语言,形态形式严谨,可以脱离语义,单纯研究语言的形式结构(虽然这一观点受到功能学派的反对)。汉语是“人治”的语言,按照自然逻辑顺序,呈流放式发展。因此汉语研究适合,也必须结合三个平面综合考虑,即语义、语法和语用平面。《马氏文通》的作者马建忠不顾语言事实,硬将汉语拉进印欧语法的体系,汉语的发展自然是处处受牵制,被人牵着鼻子走。虽然马建忠的语言探索有积极意义,拓宽了汉语研究视野,引入了西方治学的方式方法,但是,陷入了完全以西方语言为本位的歧途,方法论上偏重模仿,削足适履,大失偏颇。马建忠后,陈承泽首先反对模仿,提倡独立研究,首先提出汉语话题——说明的概念,他当时用的词是标语(“鸟吾知其能飞”之“鸟”)和说明语(不限于动词)。此后中国语言学在模仿与独立相互斗争的道路上发展,模仿的意识由强渐弱,独立的意识由弱趋强。徐通锵先生说:“不同语言的‘异的研究是求‘同的基础,因而在吸收国外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时候也得根据对象的特点加以灵活运用,不能机械地模仿或生搬硬套。”[6]
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辨认清本质和现象的区别。本质相通的事物,具体表现可能不同;本质不同,表现可能相同。对语言和文化比较分析中,尤其要细心分辨本质与现象。人类面对相同的自然界,具有相同的大脑生理结构,因而具有相同的思维能力。但是,有相同的思维能力不等于说有相同的思维方式。思维能力和思维方式是不同的概念。思维能力说的是能不能认识现实,思维方式是看世界的方式。[6]各个民族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但不能据此说,各个民族具有不同的思维能力,或者思维能力有优劣之分。重要的是,随时倾听他者的声音,随时调整自己的看法,并时刻提醒自己自我具有偏见和局限,提醒自己所谓的东西方差异,背后受制于观察者的角度和立场,很可能只是表面现象,离本质还很远,与东方和西方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差异。
萨丕尔和沃尔夫提出语言相对论,摆脱了民族主义的束缚,是要说明语言和文化只有差异存在,没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并不依照单线顺序发展。但是,语言相对论以后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却没有摆脱自身的立场,从描述语言和文化差异出发,得出优劣的判断,这实际上是违背了萨丕尔和沃尔夫的初衷。
结束语
借用已有的概括:西方民族重逻辑推理和形式论证;汉语民族重“了悟”、“悟性”,这是直觉性思维方式。[7]逻辑思维可以对概念作精深细致的分析,揭示概念的种种内涵和外延,概念之间的联系,等等。借鉴西方演绎分析、逻辑形式论证的思维方式,对于建立科学的学科体系大有裨益。但是,逻辑思维也有其局限性,它与思想的随意性不相容,与事物的整体性不相容,应该得到直觉性思维的补充。直觉性思维是直接、整体的认识和关照,是一种顿悟的境界。在这种超越的境界里,主体和客体的界限消失,浑然融合在一起,还原了事物的本来面目。[8]这两种思维方式各有起作用的范围,应该互为补充、取长补短。他者的价值对自我有同样的价值。如此一来,自我和非我会最终相遇。
参考文献:
[1]张隆溪.中西文化十论[M].上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2]高一虹.语言文化差异的认识与超越[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3]余光中.余光中谈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
[4]申小龙.语言文化的阐释[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2.
[5]刘宓庆.翻译与语言哲学[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
[6]徐通锵.语言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7]刘宓庆.新编汉英对比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6.
[8]胡军.哲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王 晋(1978— ),女,汉族,河南平顶山人,硕士,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外语系教师,研究方向:英汉语言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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