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
为救学生身受重伤、双腿高位截肢的黑龙江佳木斯市女教师张丽莉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让关心这位“最美女教师”命运的人们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媒体关注的热度也开始下降,逐渐回归常态。而从这件事情发生后的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关注重点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有些问题还是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思考和反省。
张丽莉在生死关头推开身边的学生,而自己却被卷入车轮之下,身受重伤,被人们称誉为“最美女教师”。可以说,对于她舍己救人的高尚品德,怎么赞美应当都不过分。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遭遇这样的不幸,都是一个悲剧,在表达赞美之意的同时,应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女教师本身的命运走向,而不是借机围观炒作,吸引眼球,更不能把她当作道德宣传的工具。
我们处在一个道德滑坡的社会中,却很容易让一个普通事件变成一个道德事件。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包括一些相关部门,都试图通过别人的“道德”或“超道德”的行为,借机为自己日常行为中的不道德进行一些救赎,增加一点装饰,因而在一些事件的反应和处理上就难免夸张和变形。比如出事后高调上演的“高度重视”,往往是为了掩饰平日里的无所作为;对善后处理的政绩化宣传,也是为了淡化事件本身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张丽莉苏醒后说,她救孩子是出于一种本能。这句话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失望,无法达到他们所期望的道德宣传效果。但正是这样一种发自内心的诚实表达,闪现出令人崇敬的人性光芒。如今她已经成为了一个残疾人,任何人都不应试图用所谓的道德去绑架她,把她塑造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道德人”。
在价值观念越来越多元化的现实社会中,应当承认榜样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还得靠每个人内在的自省自觉和外部的制约与规范,少数人的“道德”或“超道德”的行为,虽然能带来一定程度的示范效应,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因为一个人不可能通过别人的高尚行为实现自我救赎。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个社会之中既有舍生取义的,也有见利忘义的;既有冒死救人的,也有杀人越货的……所以,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最终还得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加大不道德行为的个人成本,从而实现社会应有的公平与正义。
张丽莉是一个美丽的女教师,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教师,作为一个正常的有道德感的社会,一个倡导以人为本的政府,就不应该借此把她绑架到高高的道德圣坛上,把她当作某种可供利用的宣传工具,让她付出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代价,而是应该为她今后的人生做出合理的安排,让她能够平凡、平静而有尊严地享受生活。在黑龙江全省掀起向张丽莉学习的高潮、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张丽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全国妇联授予张丽莉“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教育部授予张丽莉“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之后,人们才发现张丽莉原来是一个没有编制、没有医保的名副其实的“临时工”。从迅速而至的众多“称号”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功利心态之一斑。其实,“最美女教师”才是张丽莉平凡人生应得的最恰当也最有价值的“称号”。
在一个充满道德危机的社会里,我们不能出于功利的目的实施对善良者的道德绑架,不能把一顶顶帽子随心所欲地戴在他们头上,让他们正襟危坐在道德圣坛之上,从此无法回归正常生活,这无异于让他们为整个社会的道德缺失买单,让他们付出不应有的代价。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道德。此前媒体上经常有类似的报道:拾荒老人救助许多贫困学生上学,自己却艰难度日;乞丐慈善家帮助付不起高额医药费的家长沿街乞讨筹措救治孩子的费用,自己却常常衣食无着……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是应该感到高兴呢,还是应该感到悲哀呢?我们要把他们树为“道德典范”,让他们背负道德的十字架继续前行呢,还是帮上一把,使他们得以回归正常的生活呢?如果我们的社会要由这些弱势群体来承担他们本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那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又在做什么?要知道我们的“三公”消费早已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岂可与拾荒者和乞讨者们的微薄收入同日而语?我们怎么可以把整个社会的道德重构建立在这些弱势群体被绑架的道德自觉上?
不想看到坐在轮椅上的张丽莉四处去给人作报告,宣讲自己的“感人事迹”,只希望她能够在得到相关保障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美丽、平凡、自由自在地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