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工作会议是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三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安排部署第一批省级示范村建设的检查验收和第二批省级示范村选定的工作,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验收和选点任务,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开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下面,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我讲四点意见。
一、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进展
2010年全省启动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产业发展和民生建设两大核心任务,强力推进城乡统筹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历史性新突破。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推动力度越来越强。全省普遍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单位全力支持配合,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全力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全省多数地方形成了整村、整乡镇(街道)、整县(市、区)、整市(州)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格局,全省除了个别的县(市)新农村建设进度迟缓以外,80%以上的市(州)和县(市、区)都呈现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操作、高速推进、高质量建设新农村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二是投入渠道越来越多。虽然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规模一直没有增加,但是这三年我们把在专项中砍走的1亿元泥草房改造资金、2800万元畜禽养殖小区资金,还有清洁能源、村镇规划、干部培训等1000多万元资金,全部收回,重点用于了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环境整治;虽然每年每个示范村支持20万元左右,支持额度非常少,但是支持的项目很灵活、很实在,确实解决了农村最紧迫、农民最急需的建设项目,各地反响很好。在省专项资金的带动下,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市带县、城帮乡的指导方针,全省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实行多元投入,促进了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特别是通过涉农资金项目打捆整合、集中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有了新的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土地整理、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兴边富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大额资金,统筹投向示范村。据统计,近三年各级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达到10.77亿元,现在70%以上的市(州)和县(市、区)都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奖补和奖励资金最多的县市每年达到几千万元,少的也达到百万元以上,为新农村办公室提供办公经费都在10万元以上,有的达到了30~50万元。三年全省新农村建设总投入达到94.19亿元,是省投入6亿元专项资金的15.7倍。三是建设标准越来越高。前几年全省的新农村建设,仅限于改造泥草房、修路、安全饮水、有线电视、产业发展等一些项目,尽管支持的资金比较多,但是展现的整体效果不明显。近三年,全省各地注重了打造标兵村和样板村群,着力推进了示范村配套建设和样板工程,在修路、建排水的基础上,将院墙大门整治、绿化美化亮化、村部和休闲广场建设,纳入配套建设,有不少的地方,特别是中东部地区,积极引导农民统一建楼进行社区化建设,统一移民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对现有的砖瓦房统一更换房瓦、保温墙、塑钢窗、吊棚、铺地板等全面改造,不仅实行了街路整齐靓丽,而且还实现了房舍的保暖美观,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大为改观。还有不少的地方,把建设新农村与开发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家乐和农村休闲观光游,进一步开辟了农民增收渠道,丰富了新农村建设内容。四是项目建设越来越规范。新农村建设已经走过了第七个年头,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多年着力的工作重点。应该说前些年,我们选择了一些好的乡镇和好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它们精打细算、科学使用、规范管理,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近三年,随着建设示范村数量的增多,资金投入点多分散,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管理难度增大。面对新形势,省里采取了督查员对示范村项目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年度专项资金投入绩效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逐级审核综合审批制度、项目建设预决算和招投标制度、项目现场检查与查阅账目相结合的验收制度、规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资金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了省、市(州)、县(市、区)新农村工作人员的责任,增强了与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协同检查资金项目的工作力度,做到了资金和项目监管到村、管理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可以说,这几年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严格规范,项目建设越来越实,经得起了各个方面的检查和审计。五是认知氛围越来越浓。近四年,全省培训了8000名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凡是经过省里集中培训的村干部,他们对于整个“三农”政策、新农村建设丰富内涵以及具体的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对策措施等,都有了系统掌握和全新的认识,他们普遍感到视野宽了、办法多了、信心足了、干劲大了,在全省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认识、高度共识,变被动为主动、变等待为积极、变常规为开拓,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了信心和决心,全省新农村建设高潮迭起,亮点也争奇斗艳,形成了新一轮合力攻坚的大好氛围。
我们认真总结工作的目的在于对全省新农村建设情况,有一个客观、理性、正确的把握和认识,这是我们做好对示范村验收和选定这两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大家必须要充分看到三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看到三年全省新农村建设的艰苦付出,看到未来三年新农村建设的坚实基础和美好前景,只有这样,我们工作才能更加有信心。
二、深入细致地开展好检查验收工作
开展第一批省级示范村检查验收工作,涉及面宽,内容多,环节多,要求高,责任重大,各级新农村办公室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这次检查验收,对于圆满地完成第一阶段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对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善推动工作,对于有效及时承接和转入第二阶段“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这项工作,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要求:
(一)必须明确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2010~2012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施情况进行总体验收。主要是根据省里有关文件要求,对全省1000个省级示范村三年总体建设成果的检查验收,实行百分制打分,共分5个大项、26个小项,根据每项任务完成的进度、质量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赋分。通过这项检查验收,可以看出各个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水平,达到95分以上的视为优秀,符合标兵村要求的可以跨入标兵村行列;达到90分以上视为良好,符合先进村要求的可以跨入先进村行列;达到80分以上的可视为合格,即为达标村;8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即为差距村。同时,这项考核规定了否决条件,即:凡是示范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被媒体公开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因项目建设出现集体上访的,安全生产出现重大事故的,一律视为验收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对2010~2012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是对省级示范村三年省补助项目和总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补助项目要分年度填报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和项目工程完成情况;示范村总的建设项目要填报三年时间实施哪些项目、各类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总的建设项目包含省补助项目。要计算出总的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与省支持资金规模相比的放大效应倍数。三是对2012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检查。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开展好2012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县、市对省级示范村补助项目的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各50分,主要检查补助项目决策过程、资金到位、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6个方面、14项;另一个层面是省对县、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整体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赋分、检查项目等,同县、市对省级示范村补助项目绩效考核的要求内容一致。四是对2010年~2012年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主要考核2010~2012年各地对新农村建设领导重视、组织推动、专项投入、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情况,要求市州和县市区设立奖补和奖励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工作机构保障经费10万元以上;标兵村和样板村群打造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档案建立情况;帮扶工作落实和宣传培训开展情况等。通过考核,为今后省政府表彰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别是2012年省政府对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新农村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提供参考意见和重要依据。
(二)把握好检查验收方法步骤 检查验收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和座谈、项目检查和查阅账目及相关资料、与示范村进行逐一对接核实等方式。检查验收从现在起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5日前,省里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以会代训,安排部署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第二,县(市、区)检查验收阶段。从现在起至12月1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所辖各示范村3年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验收、项目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分别形成2010年~2012年新农村建设总体验收和项目检查验收报告,报省新农村办公室。在县(市、区)检查期间,各市(州)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帮助解决检查验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第三,省里检查验收阶段。从12月21日至12月底,省新农村办公室会同各市(州)新农村办公室和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深入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内容包括2010—2012年省级示范村总体建设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听取各地工作汇报,与省级示范村逐村对接核实,深入部分现场检查。形成综合报告,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三)关于检查验收的成果运用 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作为评选标兵村、先进村的重要依据。对于得分95分以上并符合省对示范村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标兵村条件标准的,可推荐为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兵村;对于得分90分以上并符合省对示范村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先进村条件标准的,可推荐为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提升村中达到标兵村和先进村建设标准的,也可参与推荐和评定。全省推荐标兵村300个左右,先进村400个左右,由村申报,各县(市、区)推荐,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把关,省里进行综合确定,12月末前将吉林省新农村建设标兵村(先进村)推荐申报表报省。各地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要严肃认真,不能降低标准,不得随意推荐标兵村和先进村。对于评定的标兵村和先进村,按照收取制作成本费用、村自愿出资领取的原则,由县(市、区)征求示范村意见,市(州)汇总报省,省里将根据实际统一制作发放牌匾。二是作为第二批选定示范村的重要依据。从2013年到2015年全省启动实施第二批1000个示范村建设。这次示范村总体验收、项目检查验收、绩效管理评价和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在选定示范村数量上,对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适当倾斜。三是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这次检查的综合成果,将作为2012年全省新农村办公室评先的重要依据,也作为3年一次省政府表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作为改善和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2012年是实施省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管理的第一年,通过检查验收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完善工作,切实发挥省专项资金示范带动作用。
(四)切实做好检查验收各项组织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各级新农村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二要认真准备。这次检查验收涉及的内容多、环节多,需要准备大量的材料、资料和表格,要做好检查验收前培训,沟通协调任务重,因此,必须未雨绸缪、精于谋划、科学安排、求真务实。确保各项检查验收不漏内容,不疏忽环节,不流于形式。三要严格验收。验收考核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考核标准和政策。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验收情况,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验收组要深入实地,摸清真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骗取成绩。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评选先进和表彰及奖补资格。考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四要扩大效果。验收结束后,省里将对确定为新农村建设标兵村和先进村的颁发标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地要大力宣传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为下一轮做好示范村选点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新农村建设氛围。
三、关于第二批省级示范村选定工作
今年是我省新农村建设承前启后的重要时点,也是新农村建设在较高起点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三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心谋划、全力组织、科学实施,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充分显现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从2013年至2015年利用3年时间,集中建设第二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要求,科学选点,合理布局,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切实改善农村民生,构筑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做出新贡献。下面就选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明确选点原则 一是坚持新建示范点的原则。2010年选定的第一批省级示范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不再参加第二批省级示范村推荐和选定。二是坚持择优选点的原则。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要求,重点选择基础相对较好、人口相对集中、布局相对合理、辐射带动作用较强、村集体和农民收入较高的村作为建设对象。能够带动分散村屯向中心村、大村和社区化村集中的,要优先选择。三是坚持统筹建设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每个乡(镇)推荐1个示范村,大的乡(镇)、交通和旅游沿线、集中打造样板村群的地方,可以适当增加推荐的示范村数量。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既要考虑区域的代表性,又要布点相对集中,确保示范村真正起到辐射带动作用。鉴于以市(州)为单位集中打造样板村群,因此,在推荐和选定样板村群中的示范村,市(州)要与县(市、区)共同研究。四是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选择不同地域类型、不同产业基础、不同民族特色、不同文化传统、不同建设模式的村作为示范村建设对象。边境地区要与强边固防建设相结合。五是坚持综合确定的原则。按照村申报、乡(镇)把关、县(市、区)推荐、市(州)审核、省综合确定的工作程序,推荐选定示范村。
(二)要明确示范村推荐指标 第二批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选定1000个左右,推荐指标1133个。指标分配总体上参照了上次分配数量,对于行政村数量有增减并根据新农村建设成效情况,做了适当调整。总的是积极稳妥、平衡稳定。
(三)要明确选点条件 第二批推荐的示范村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班子建设。村两委班子团结,凝聚力、战斗力强,视野开阔,思想解放,勇于改革创新,带领农民致富和管理村级事务能力强。村干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群众拥护。二是区位优势。符合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打造样板村群,地理位置优越,辐射带动范围广,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适于发展工业、特色农业、商贸物流、乡村旅游。三是经济基础。主导产业建设突出,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格局。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能够有效整合各方面资金项目,社会帮扶力度较大。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区)农民收入的10%以上。四是基础建设。村内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有较好基础,村庄规划整齐,村容整洁。五是资金投入。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实现多渠道、多元化投入。市、县两级政府保证每年能够安排示范村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乡镇积极组织,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村集体自我投入能力较强。六是农民意愿。农民自主投入、自主建设、自主管理的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以农民自我投入为主。七是乡风文明。积极开展文明村屯、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落实,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明确选定程序 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选定工作要严格履行下列程序:一是村级申报。11月30日前,申报的示范村填报有关表格和材料,并签署乡镇意见,一式6份,村和乡镇各留存1份,报县(市、区)4份。二是县级推荐。县(市、区)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根据示范村选定原则和条件,择优确定示范村推荐名单,于12月5日前将推荐的示范村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市(州)。边境县(市、区)的中俄、中朝边境沿线示范村申报,可征求所在地人武部意见。三是市级审核。市(州)根据本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对县(市、区)推荐的示范村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可做出调整,12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一式2份)报省。长白山管委会可将示范村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四是国有农场申报。国有农场示范村推荐工作由省农垦局负责(表格另制)。五是省综合确定。12月21日~12月底前,省组织检查组对各地上报的示范村进行全面核查,形成示范村选定初步意见,提交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进行讨论后,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施行。
(五)要明确选点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示范村的申报、审查、审核和综合评定工作,确保示范村符合条件标准,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展开。各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综合汇总、审核把关和及时上报等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示范村选定工作。二是搞好发动,深入宣传。要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示范村建设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形成踊跃申报、积极建设的大好局面。三是履行程序,完备手续。按照规定,严格履行示范村申报、推荐、审核和确定程序,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和撰写申报材料,坚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四是尊重民意,注重方法。选定示范村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准不顾基层意见和农民意愿,强行定点,强行建设。拟报的示范村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及时向村民公示公开。五是及时沟通,加强衔接。市(州)和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示范村选定工作,及时向省汇报工作情况,保证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四、关于年末和明年工作安排
现在距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各地在按照省里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检查验收、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检查和第二批示范村选定工作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好中求快、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收尾工作 从前段督查和调度情况看,截止到11月10日,今年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经完成95%以上,无论建设进度、建设质量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都好于历年,特别是今年调整的项目,都在8月底前完成了建设任务,预计到11月底前,全省项目总体完成水平在98%左右。当前,项目建设主要是一些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由于厂家安装能力有限的原因,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但是这个项目冬季也可以施工,预计在年末前都能完成。今年总体项目完成的水平应该在99%以上。因此,各地要抓紧利用年底前有限时间,加快示范村项目建设步伐,已完工的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还未完工的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
(二)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按照年初省里出台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意见,省、市、县三级共确定了166名新农村建设项目督查员,开展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希望各级新农村办公室和各级新农村建设督查员要切实承担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责任,结合年底的检查验收和选点工作,督促各示范村在项目完工后建账立册,保证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确保万无一失。要防止串项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各地如果发现此类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对于在资金监管和项目建设“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于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加强考核评比工作 年末前,各地要认真总结新农村建设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工作,督促各市(州)和县(市、区)专项资金、表彰经费、工作经费的足额落实,确保不缩水。同时,要做好迎接省政府新农村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四)积极做好帮扶推动工作 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省里于今年5月29日召开了专门的工作安排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延春、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新农村建设的帮扶工作,在领导上要更加重视,在资金项目上要多加协调扶持,防止出现帮扶工作弱化和不重视的问题。现在将要进入年终岁尾,各地要积极推动帮扶工作再对接、再落实。已经明确的帮扶项目要坚持兑现,已经明确的资金和物资支持要落实到位。各地也可以采取到牵头部门、牵头企业进行走访的方式,督促检查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寻求工作对策,为下一轮1000个示范村的帮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 党的十八大刚刚胜利闭幕,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党的十八大会议的胜利召开,为我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和政策支持。各地一定要抓住当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进一步营造全省重视新农村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合力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完善新农村档案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总的看,全省还不平衡,有的地方达到了规范、完整和全面,但也有的地方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档案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到今年底,全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圆满结束,各地的档案建设工作一定要跟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该收集的材料要抓紧收集,该补充的文件要抓紧补充,该履行的手续要抓紧补办。要按照省里规定的9个方面档案资料的要求,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档案建设工作。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决定性一年,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强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努力实现第二批1000个示范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关于2013年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任务,初步考虑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全力推进示范村建设。扎实做好示范村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农村社区建设步伐。第二,切实搞好村屯规划布局。积极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对示范村进行科学规划。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要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第三,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好春季秋季环境整治活动。突击攻坚,全面开展“四清、四改、两化”,推行集中连片整治,加快农村人畜分离步伐,建立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第四,继续强化帮扶工作。明确落实帮扶责任,落实好第二批1000个示范村帮扶工作,要明确帮扶领导、部门和企业,明确帮扶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真正把帮扶工作抓实做细,取得更大的成效。第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宣传我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继续抓好2013年吉林省万名村干部培训工作,全面完成五年培训1万名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任务。第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新农村建设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激励约束机制,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强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展开。从现在开始,省新农村办就要着手筹备明年新农村现场会议,争取开成高规格、大规模、新水平,影响力大、推动作用大的现场会。
同志们,当前正值隆冬季节,马上进入年末,各地工作非常忙。在这个时刻把大家召集上来,研究部署检查验收和选点布局工作,充分说明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全力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省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