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瑞武
成都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农业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03年以来,成都市坚持把破除城乡“二元”体制、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探索实践了以“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化”和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为主要内容和做法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各类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推动了成都都市现代农业跨越发展。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建立稳固而又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既有利于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保护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增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2008年开始,成都市全面推进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目标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已全面完成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并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全国率先设立了耕地保护基金。4年来,全市农村产权流转累计26345宗,金额115.58亿元;全市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累计达到836.5亿元,吸引社会资金1200多亿元。
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成都市探索实践了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公司、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业主”、土地银行、业主租赁经营、“两股一改”七种土地流转模式和“1+4”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到2011年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6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2%;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到80%以上;建成标准化规模化示范基地243个、示范园区143个,形成了一三互动基地220余个,打造了120余个农业节会,年接待游客5000万人次以上。
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
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向基层延伸,既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又有利于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2009年以来,成都全面开展了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为目标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明确了政府负责的7大类59项村级公共服务,并在全国率先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每年每个村(涉农社区)的专项资金不低于25万元。
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为基层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双流县三星镇南新村通过强化农村新型社区和公共服务建设,利用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吸引了12家企业入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产值超过5亿元,直接带动农民就地就业800多人,占全村劳动力的30%,年劳务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促进农民人均增收2500元。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还可以通过资源变资本解决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从2004年开始,成都市在农村地区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同步建设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累计建成中心村和聚居点1400多个,改善了90余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新增耕地39.3万亩。
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资金大规模进入农业农村领域,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完善,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目前,全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310万亩,形成“千斤粮、万元钱”粮经产业示范基地27个、常年性基本菜地36万亩、设施农业基地32.7万亩,推进了“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建设,增强了都市现代农业服务城市的供给保障能力。
推进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既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又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培育现代农业市场主体。从2008年开始,成都市按照“三分离、两完善、一改进”(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领导方式)的思路,构建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通过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推动了农村改革发展,调动了基层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实现了“代民做主”向“群众自主”的转变,促进了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发展。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村民议事会成员8.9万余人,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17.1万余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608个,入社农户42万户;农业职业经理人达到2546人;同时,全面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和股份量化。
统筹城乡发展的生动实践,为成都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增添了强劲动力。2003年以来,成都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耕地实现了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粮食实现了单产提高、总产稳定,蔬菜年总产520万吨,实现了自给有余、辐射全国,农业多种功能得到较好开发,乡村旅游业收入年均增长21.1%;农民增收渠道更多更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3377元增加到2011年的9895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2年的2.66︰1缩小到2011年的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