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启 卢越 姬芬竹 李兴虎
[摘 要]本文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实施载体分为政府、高校、人才需求实体、独立第n方等类别,认为高校是现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要实施载体。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障是处于高校、院系层面的保障体系。高校可以结合自身整体与各院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措施。本文提出包括院一级研究生教育质量自评估与自保障、分形管理模式等途径。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9-0122-02
1 引 言
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进程相协调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关键之一。
综观既有研究成果,我国学者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着广泛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个别研究采用了调查和统计分析等量化方法;所针对的问题包括:导师负责制的机制,研究生教材规划与建设,研究生教育成本,研究生教育逐步国际化和研究生教育方式与过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主要构成与操作主体、内部保障措施、外部保障措施等。既有的针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成果能够结合现时的研究生教育状况,来源于研究生教育实践而又在理论上作出了有助于指导实践的探讨,能够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从内容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研究内容布局格式,一般包括生源、师资、课程设置、论文环节、保障体系运行模式等。
2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实施载体
参考既有研究成果,基于实施主体的不同类型,本文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模式分为以下几种:①政府主导型。即政府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教育目标在于充分满足国家发展对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政府可通过政策来调控高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而高校所采取的保障措施主要是为直接或间接满足政府的质量要求。政府主导有利于集中进行宏观层面的管理,且其权威性能够引起高校的足够重视。②高校主导型。即高校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以学术发展需求为主要目标,优先满足高校不断提升其学术发展水平的需求。由高校自行界定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并全面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水平的达成。世界上研究生教育刚刚起步阶段一般表现为该模式。③人才需求实体主导型。即经济社会各行业对研究生人才有需求且能够吸纳研究生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研究生教育目标施加重要的影响作用,促使研究生更加注重生产实践能力的培养;④独立第n方主导型。即独立于政府、高校、企事业用人单位等,具备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等系列化工作能力的特殊主体,通过提供客观、权威的评估结论来对研究生教育质量施加保障力。例如,美国通过非政府组织的认证等活动来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不设立官方的专门评估机构。
在实践中,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实施主体呈现出显著的多样性,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模式总是以某种力量占据主导。从辩证的角度,只有当各个相关主体所关注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达到了某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时,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主体才能够充分体现出特定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类型;另外,各个相关主体并驾齐驱地存在于同一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模式中并不现实,所以,实践中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总是以某种主体的力量占据主导。从我国的实践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模式是:政府主导型结合高校主导型,且具备一定权威性的独立的社会组织逐渐开始发挥出作用。我国当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由中央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规章制度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政府既是直接倡导者、领导者,又是组织者和协调者。政府主导有利于宏观管理,且以其权威性引起高校等培养单位的足够重视,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但是,政府的行政干预可能使高校和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的权限和积极性受到限制。
不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实施主体是不同的,这些实施主体的差别化动机显示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模式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驱动力。以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为主要过程的经济社会系统对研究生这种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社会个体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成为驱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原始力量;作为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施加干预和调控作用的政府,应当尊重经济社会系统为驱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原始力量,但政府更可能倾向于将这种力量通过其教育主管部门传递到研究生教育的承载主体(高校);构成经济社会体系的各类实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是实际意义上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原始力量的载体,他们也可能将这种力量通过研究生人才需求和吸纳途径传递到高校。总体上看,高校是现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要的实施载体。
3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高校内部保障措施分析
3.1 研究生质量自评估与自保障
定位于高校的内部保障体系,应将院一级的研究生质量自评估与自保障作为重要的环节。充分发挥院系内部的各种优势,特别是院系内部根据自身情况与问题灵活解决、快速响应的优势,使得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由校一级至院系一级有层次合理、责任落实到位的保障体系。
(1)构筑分形管理模式。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障体系中,应形成分形管理模式,提炼共性、普遍化指标作为核心,辅以个别的个性化指标。分形管理模式从目标的组织建设、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都表现出一定的层次、结构、功能和信息的相似性,从低一级的管理到高一级的管理、从局部到整体也体现出一定的相似性,分形管理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所处的高校、院系的情况相适应。在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校内部保障体系中,分形管理能够作为基本的管理方法。将高校、院系内的普遍与特殊情况,运用分形管理方法归类、整合,可以形成完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校内部保障管理体系。
(2)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在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任何管理模式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研究生教育的内部保障体系更应注重信息系统的运用,提高院一级的效率和公平透明性。信息系统以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设备为基础,为不同导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开放不同权限的端口以便其录入和查看信息,由于所有资料均备份于服务器中,加之有效的网络安全保护软件,可以保证每位研究生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和成绩、奖励评定的透明。同时,由于信息系统处理数据的快速有序,可以使得院一级的教育质量保障工作更有效率。
(3)强化导师负责制。纵观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国外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导师负责制是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障模式的实施载体,导师负责制的进一步强化和管控是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课程与科研方向都是根据导师的研究内容加以制定的,故导师便成为院一级的保障体系中的直接的实施者与监督者。进一步强化导师负责制是旨在使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区别开来,研究生通过参与课题和项目,将所学的知识和方法熟练运用。
3.2 强化监督性措施
(1)导师负责制。应使导师们熟悉研究生培养的各种要求及其调整,应继续加强导师对于研究生培养基本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近年来研究生培养采取的“导师组制”与“导师负责制”的区别在于,导师组制能够使学生在课程上的涉猎更广,体现了学科交叉的优势,但与此同时留给导师自主课程的学分变少,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得不到开发。
(2)匿名评审。匿名评审制是旨在使得每个研究生的论文得到公正、合理的评价,尽量避免由于私人关系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匿名评审制的关键在于,要找到与研究方向非常接近的匿名评审人,则可能产生该匿名评审人与指导教师相互熟悉,导致所做出的评判结论有所偏颇的风险;若所找的匿名评审人并不特别熟悉该学位论文,则可能因知识局限难以做出合理的评价。所以,应把握好匿名评审的过程管理力度。
(3)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是利用专门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主要针对文字的相似性进行检测,软件所得到的论文的相似性比例是用来判断的依据,但此方法也有其缺点,便是难以对专业分析过程和研究结论作出检测,且有时将既有的研究中的文字转图表、图表转文字的做法难以被检测出,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已使用此项辅助性监督办法。
(4)学位论文预审。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国内有关高校已经有对于学位论文预审工作的开展经验,一般的,研究生在完成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经指导教师详细审阅并写出切实的学术评语,在学位论文预审书面申请上签字同意后,可向学院提交若干份略去本人及其导师信息的学位论文。学院根据该学位论文涉及领域确定数名相关专家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预审。由学院对预审专家的结论汇总,并将结果返回给学生。论文预审结论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修改后再审、不合格四种。
(5)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国内数所高校为防止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行为,引进了有关机构开发的“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按照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须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该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将提交检测的论文与有关数据系统所收录的文献进行比对,将相似处列举,作出相似性的检测,不做是否抄袭的判断。学校可要求导师对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判断。导师在阅读检测报告后,如认为论文不存在抄袭,同意研究生进行答辩,需在检测报告上签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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