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爱心捐款亟待规范管理

2012-04-29 06:23孙瑞灼
慈善 2012年2期
关键词:克扣捐款人善款

孙瑞灼

日前,发生在湖南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中心学校的一起捐款事件,因操作不规范引发争议,闹得满城风雨。2011年底,一名学生向报社举报:“我是隆回县山界回族乡罗白九年义务制学校的一名初中学生。12月14号,我接受了香港苏阿姨的现场捐助,当时看到红包里有现金500元,别提心里有多高兴和感激。可等捐赠仪式一结束,班主任就把我们的红包收缴了。当时我心里很难过,眼泪差点流了出来。过后老师再将红包还给我时,里面就只有200元了,老师告诉我们另外300元上交中心学校了。”(《湖南日报》2月9日)

难道真的是学校克扣了爱心人士的捐款?对此,学校负责人解释说,学校确实将部分学生的捐款收了上来,并不是要将这些钱克扣下来作开支,而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人。将特困生的500元调整为200元,调剂出的捐助款发放给了另外153名贫困学生。然而,举报者却说,之所以善款被克扣,是因为在这次争取爱心助学款的过程中,花费了一定的开支,还有一些劳务费等问题,所以从中抽取了18000元用于劳务费和各种开支。后来,因媒体过问,学校见情况不妙,再造了一些学生名单,每人发100元。

事已至此,追究校方当初收回捐款的初衷和事实真相,已无意义。但此事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从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却令人深思。如果校方的陈述为真,校方调剂捐款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人,那么校方是否有权单方随意改变捐款人的意愿呢?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显然没有。因为捐款人是现场将500元善款当面捐助给受助学生,法律上的赠与关系已经建立,学生已经是500元钱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将500元捐款再上缴上去,进行重新分配,不仅侵犯了受捐助学生的权利,也违背了捐款人的意愿。

在采访中也有干部向记者吐苦水:由于担心捐款被克扣,不少爱心人士捐款并不是打到有关部门的账户上,而是自己前往当面捐给指定的对象。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表示对爱心人士的尊重,要迎来送往,有的还要请媒体宣传,为此增加不少人力物力。这样的事多了,好事也难办了。言外之意是,克扣善款也是情非得已。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政府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政府有财政收入,一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更是惊人,总不可能没能力接待一下来捐款的爱心人士吧?如果3万的捐款都要从中扣除1.8万,作为所谓接待费、公关费,这捐款成本未免也太高了。这不仅会影响慈善捐助的实效,也会影响捐助者的积极性,对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目前,随着民间爱心捐款越来越红火,如何确保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后的善款真正用到需要帮助的人身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够完善,仅有道德、良知和爱心是远远不够的,爱心捐款必须尽快健全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否则,便有被克扣的可能。只有建立爱心捐款规范管理机制,明确捐助人和被捐助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对募捐款物的交付、使用过程的监督机制,规范对民间爱心捐款的监管和调剂机制等,才能让民间爱心捐款健康发展,温暖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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