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宇
7月初,我们召开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中国语境中,“创新”将会在很长时间内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所有领域里炙手可热的词汇。
其实不单中国,当今世界,“创新”也是各种语言文字、各种不同类型经济体,乃至各个行业和企业中的“热词”。苹果、谷歌、宝洁这三家截然不同类型的公司,在其最近的年度报告中分别提到创新22次、14次、22次。
深度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公司所说的创新,并不是真正的创新,而只不过是寻常的进步,甚至根本就是幌子。
公司标榜创新的目的显而易见:一是在资本市场上圈钱,提升股票价值,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在消费市场上促销,提高企业美誉度——这可算一种变相营销手段。不管这些公司的创新成果到底怎样,它们都或多或少地达到了目的,起码没让自己在当前的创新浪潮中显得落伍。
相比于公司创新,一个国家的创新却要复杂得多。掀起创新热潮是必要的,让国民、企业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并积极投身于创新也是应该的,但似乎总还是缺了什么?对了,建设创新的制度环境。
近期,网上关于动画片《戚继光英雄传》的评论沸沸扬扬。这部号称投资1200万元的“史诗巨制”,质量之低劣让人惨不忍睹,甚至比不过业余网友制作的画质水平。业内人士认为,问题根源在于动漫制作不是走市场,而是看政府的脸色。说白了,大家不是在赚市场的钱,而是赚政府的钱。
从文化创新来说,最重要的是创作自由、知识产权保护,而不是所谓的财政补贴、土地优惠。
然而,政府主导的创新模式,恰恰把主次颠倒了:创作自由限制多多,真正有思想、有内涵、有创造力想象力的优质产品创作不出来;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好的动漫作品马上就被盗版淹没,创作者的权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而那些财政补贴、土地优惠,却又成了官员寻租、企业渔利的工具。
就我所见,以及目前动漫产业的发展现状也表明,各级政府投入数以十亿计的财政经费和其他资源,根本没有产生想象中的正面效应,弊大于利。
其他领域中的创新不也是如此吗?
博主简介:商务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