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
日前,我在《北京晨报》上看到一条令人惊耸的消息:“口角,一句不合撞人致死。”
据报道,越野车车主许某某因与行人孙先生在北京街头发生口角,便开车将其撞死。9月4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判许某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宣判后,死者家属当庭哭喊:“你毁了我们全家,毁了我们下半辈子的生活!”许某某则称:“事发时我很气愤,但真的没有想撞死对方。”
在当下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悲剧?窃以为,除了当事者的个人因素之外,还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酿造这种悲剧的行为环境。由于许多参与者不遵守交通规则,更缺乏文明礼让的行为习惯,所以就会形成车与车争抢、人与人争抢、车与人争抢的状况。这种恶性争抢的行为,不仅存在于道路交通,还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譬如官场和商场。
2012年6月,我根据中、日、韩三国高校的“亚洲校园”合作协议到日本名古屋大学讲学。按计划,我本应去3个月,(从5月1日到7月31日),但5月正是学校的答辩季,我还要在这个月底到莫斯科去参加“第一届欧亚反腐败论坛”,于是,我便向日方提出6月10日左右再去。后来,日方联系人告诉我,经过教授会议讨论,同意我只去一个半月,时间期限为6月16日到7月31日。
到名古屋大学后,我填了一大堆表格后,拿到了由名古屋大学校长签章的“特任教授”证书。我不懂日语,好在有助教小潘(是中国人)的帮忙。过了几天,小潘又拿了一份“提前辞职报告”来找我签名。我才知道,名大校长还是按规则聘任我三个月,然后再根据我的“自愿提前辞职”申请,批准我一个半月即离任。我心想,直接聘我一个半月不就得了,日本人真是死心眼!
在讲课之余,作为“亚洲校园”的活动的一部分,名大法学部安排我给学生做一次讲座,题目是《法学与文学:刑事错判的两个视角》。据说,日本大学生听讲座不太积极,而且我的讲座是用英语,教务人员担心来人太少,就印制了一些海报,除了在本校园内张贴,还想到邻近的南山大学张贴,因为该校的前身是教会学校,英语是传统强项。
按说这是资源共享的好事,而且只贴在该校的海报栏内,不会有碍观瞻。但是主管教授说,此事要按规矩办,先要向名大校部提交申请,批准之后再由名大校部与南大校部联系,达成协议之后再去张贴。如此复杂,教务只好作罢。这是小潘告诉我的信息。她还说,日本人的脑瓜就是死板,太不灵活!
在名古屋生活的一个半月时间内,日本人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行为特征就是守规矩。且不说在大街上行走的车和人都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是在名古屋大学的校园内,一些小事也反映出日本人国民性格中的规规矩矩。
我到名古屋的第二天,小潘带我去学校的餐厅吃午饭。为避开就餐高峰,我们11点半就到了餐厅。快到12点时,大批下课的学生来到餐厅门外自觉排队,那条由一二百人组成的长龙从餐厅二楼的门口一直排下来,横过马路,沿着便道排到便利店的门前。学生们没有拥挤,有序地站在队伍中,有人闲聊,有人静候。那份耐性,令人钦佩。再有,我时常到名大的体育馆去打羽毛球。体育馆的门口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几个汉字:土足禁入。意思是让人把外面穿的鞋脱下来,换上室内穿的运动鞋。我发现,这里绝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体育馆的工作人员。换言之,没人管,但学生们(包括中国留学生)都会自觉地把外面穿来的皮鞋、拖鞋、运动鞋脱下来,放在木架的格子中,换上运动鞋或光脚走进去。
中国人的脑瓜是灵活的,总会想方设法绕过规则。就本性而言,人都不喜欢规则。但是在社会中生活,人们又离不开规则,否则就会混乱。不过,人们一般都希望别人遵守规则,自己则可以不遵守规则,或者说,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在规则面前享有特权。在当下中国,官员是享有特权的,而且是官位越高特权越多。
笔者不是官员,但是也曾体验过特权,仅举一例。若干年前,我应邀去给军队保卫部门的领导讲课,接我的车是一辆奔驰警车,据说是经常给高级领导开道的车。开车者是一个干练的年轻军人。一路上,他开车极快,在路遇红灯时都会按响警报器或左或右地超车通过。我感觉不太舒服,就对他说,我们不着急,明天早上才讲课。他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说,领导放心,绝对安全。我无语,因为我知道这是一种习惯。
我认为,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制定规则的人必须率先遵守规则。换言之,为官者必须身先垂范,而且应该是自上而下的示范。上面的人取消了自己面对规则的特权,下面的人自然就会效仿,规则就会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当我们真正做到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时,社会生活就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博主简介: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