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孝陵神功圣德碑亭被火考

2012-04-29 00:44敖宁李寅
文物春秋 2012年2期

敖宁 李寅

【关键词】清孝陵;神功圣德碑亭;雷火烧毁;残碑

【摘要】清东陵的孝陵神功圣德碑亭是顺治皇帝孝陵的主要建筑之一,光绪二年被雷火烧毁,光绪三年按原规制重建,光绪五年竣工。重建时,原碑亭烧毁后的残件被掩埋处理,至今不知下落,唯神功圣德碑的碑头残件于2011年被发现,不仅见证了当年的那场火灾,也是研究康熙年间营建的孝陵神功圣德碑的重要实物依据。

孝陵神功圣德碑亭,俗称大碑楼,位于清东陵大红门北约500米,影壁山南侧的孝陵神道上,是孝陵的主要建筑之一。

大碑楼通高33米许,为重檐歇山顶。上檐四面显三间,下檐四面显五间(图一)。檐墙四面各有一券洞,无券脸石,券洞内地面为青白条石铺墁。碑楼内天花板共169块,上绘莲花翠草图案,地面铺墁金砖。外墙上身城砖灰砌灌浆,外皮抹饰红泥,提刷红浆,内皮抹饰黄泥,提刷黄浆;下肩为青白石须弥座,须弥座下是台基。压面、陡板、埋头均为青白石。券洞相对,垂带为青白石。檐墙上部为青白石拔檐,梁枋彩画为金线大点金旋子彩画。屋顶的螭吻两面各安铜镀金见广识大,如意拉扯,檐头安铜帽瓦钉。碑楼四角各竖一根华表,碑楼内为神功圣德碑一通。

神功圣德碑是大碑楼内最主要的建筑,建于康熙七年(1668年)正月十一日,碑文为康熙六年(1667年)五月初六日康熙帝御制,记载了清世祖顺治皇帝的生平和文治武功。有清一代,神功圣德碑对人们来说,即神圣又神秘。典籍中载,清制,官员人等禁止到神功圣德碑近前,只有守护陵寝的员役可以进入,做一些清扫、擦拭的工作,保持神功圣德碑的一尘不染。从康熙七年(1668年)到光绪二年(1876年),孝陵神功圣德碑默默矗立了200余年,一直完好无损。到清朝末期,这通巍峨的神功圣德碑却遭到了不测。

清朝的陵寝多为木结构建筑,孝陵大碑楼也不例外。这样的建筑最怕雷击,因为那时的陵寝建筑没有避雷装置,而孝陵大碑楼又非常高大,且四周空旷,更容易招致雷电。光绪二年(1876年)闰五月十二日夜里,“暴风急雨,孝陵大碑楼致被雷火延烧”[1],高大的孝陵大碑楼被雷电击中,不幸起火,火势迅猛。东陵守护大臣及马兰镇总兵闻报,立即带人赶往扑救,怎奈火势太大,雨水浇到上面如同浇油一样,越浇火势越旺。当时没有现代的消防设施,只是以铜缸内的贮水扑救,对于这样的大火,简直是杯水车薪。最后,大碑楼被全部烧毁、落架,神功圣德碑残断酥裂。

此事上报朝廷后,慈禧太后非常震惊,立即派工部尚书魁龄、工部右侍郎桂清到东陵调查,并将陵寝守护大臣毓木肃、溥芸及马兰镇总兵景瑞交衙门议处。光绪二年(1876年)七月初九日,“以孝陵大碑楼被火,未能扑救,降马兰镇总兵景瑞等一级,仍留任”[2]。

孝陵大碑楼被雷火烧毁,给正处于多事之秋的清王朝统治者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陵寝至关重要,是关系国祚绵长、子孙兴盛的重地,所以清王朝要不惜一切代价修复大碑楼。

光绪二年闰五月二十九日,魁龄、桂清回奏调查孝陵大碑楼情形,呈报了丈量大碑楼的详单,慈禧太后“即派魁龄、桂清按照单开各工敬谨承修,所有核算钱粮著工部照例办理”[3]。经工部按例估算钱粮,除铜、铁、颜料、布匹、杉木、琉璃料件直接取用外,其它物料、工价共需银401713两7钱9分8厘5毫。

光绪二年(1876年),同治帝的惠陵正在修建中,同治帝和孝哲毅皇后尚停灵待葬,国库已经捉襟见肘,而孝陵大碑楼的修复工程无疑使清廷的财政更是雪上加霜。尽管如此,孝陵大碑楼的修复工程依然如期于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兴工,按原规制重建。重建工程历时两年多,到光绪五年(1879年)十月全工告竣。

重修后的孝陵大碑楼雄伟壮观,风采不减当年。矗立在大碑楼内的神功圣德碑和原碑形制相同,石料取自北京房山大石窝,为青白石质地。碑身为长方体,水磨光亮,高6.72米,宽2.17米,厚0.73米。碑顶■头凿做六条蛟龙,上面篆刻“大清孝陵神功圣德碑”。碑身南面阴刻满汉两种文字,满文在右(居西),汉文在左(居东),满汉互译。碑座龙首龟趺,卧于一长方形水盘之上,背负碑身。水盘的盘面刻海水江崖,四角各刻一漩涡,漩涡内分别刻鱼、鳖、虾、蟹四水族(图二)。

孝陵大碑楼被雷火烧毁后的那些残件,大部分在重修时被掩埋处理了,唯破损的神功圣德碑没有掩埋。光绪三年(1877年)十月十九日,东陵守护大臣“贝子毓木肃等奏,恭拟建盖库房,尊藏孝陵大碑楼旧碑,动用款项,请由永济库年终奏销。允之”[4]。破损的功德碑残件被运至马兰峪镇孝陵礼部的金银器皿库内,专门建造库房妥善保管起来。清朝灭亡后,由于时局动荡,孝陵功德残碑流失,那些被掩埋的其它残件更是不知所终。

重修后的孝陵大碑楼全部都是光绪年间的晚清建筑了,因此,人们对康熙年间营建的孝陵大碑楼建筑,尤其是神功圣德碑倍加关注,却一直没有找到可以进行考证的资料和实物依据。

在历经了130余年后,终于有了这样的机遇:2011年5月23日下午,曾经被雷火烧毁的孝陵神功圣德碑碑头残件,在遵化市西留村国富机械厂被发现。整块残碑头重14吨,长3.05米,宽2.44米,厚1米,■头上雕刻的六条蛟龙已残损不全,但龙的形态依稀可见(图三),残碑上的文字也都清晰可辨(图四)。清东陵文物管理处于翌日将该神功圣德碑碑头残件收回,放置在孝陵大碑楼南面,一并供游人参观。

这块残碑见证了当年孝陵大碑楼的那场火灾和以后的社会变迁,为研究康熙年间营建的孝陵神功圣德碑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

附:孝陵神功圣德碑碑文

我国家肇基东土,祖功宗德昭格皇天恢弘景运于万年,笃生我皇考皇帝。睿圣首出,奄有万邦,大孝弘仁,武功文德,配两轶千古,既奉册宝恭上尊谥。惟陵寝宜有功德之碑,谨撰述大概,镌诸贞珉,用传永久。

叙曰:皇考世祖体天隆运英睿钦文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讳福临,太宗应天兴国弘德彰武宽温仁圣睿孝隆运显功文皇帝第九子也,母昭圣慈寿恭简安懿章庆敦惠温庄康和太皇太后。皇考未诞之先,太皇太后尝有红光绕身,女侍惊以为火,近则不见,众皆大异之。又梦异人授一子曰:此统一天下之主也。次日皇考诞生,宫内红光照耀,香气弥漫,经久不散。皇考生而神灵英异非常,六龄读书,不假师资,一目数行俱下,太宗甚钟爱焉。甲申嗣登大宝,是时流寇肆逆,明祚已终,国亡君殉,万姓无归,爰整六师,一战而破百万之强寇,乃迁都燕京。齐晋秦豫传檄,底定靖寇,救民王师南下金陵,僭号者其臣下执之以降。由是,下楚蜀,平浙闽,两粤滇黔数年之内以次扫荡,遂成大一统之世。治本爱民,出师则严纪律,毋敢杀掠百姓。知民苦赋重,尽除明季加派,又停江浙督催织造官,免陕西皮张、差绒褐之贡,罢各省柑桔、鲥鱼、石榴等物之进,停止边外城工,蠲派征民间助工之饷,已临清烧砖之役,减朝鲜进贡之数。定赋役全书,修大清律令,各役门规制事例。祗奉太祖、太宗成法,治具毕张,敬天尊祖,飨祀亲虔。孝事太皇太后,晨兴问安,长跪受教,披阅章奏,每至夜分。勤学好问,择满汉词臣充经筵日讲官,于景运门内建直房,令翰林官于景运直宿。备顾问经书史策,手不释卷,遂知性知天、洞晰至道。兼综天文、地理、礼乐、兵刑、赋役,古今因革利病之源,旁及诸子百家,莫不博涉,得其要领。表衣菲食,不兴土木之工。亲视太学,释奠先师,发帑金,崇其庙貌。虽太平不弛武备,立贤无方,丁亥、己亥再举会试,间广额数,以罗人才,科坊作弊者从重治罪。视满汉如一体,遇文武无重轻,破故明人臣朋党之习,尚廉正,斥贪邪,时时甄别廷臣,以示激劝。下诏求言,虚怀纳谏,外官入觐,面谕以爱民勤职,详慎刑狱,大辟覆奉再四驳审,命官恤冤,各省冤滥者皆得免,又停秋决一年。阉寺不使外交,立铁牌示禁。命儒臣修祖宗圣训、顺治大训、通鉴全书、孝经衍义等书,以教天下臣民。诣先农坛躬耕藉田,劝农以足民。四方水旱灾荒,频发内帑,多金赈济。云贵初平,频发帑金,溥赈军民。焦心劳思,惟念军民疾苦。至于故明诸陵,设护卫,禁樵采,悯崇祯帝死难,颁谕祭诔。其臣之殉难者,予赠恤其宗室;投顺者,令畜养乐业;其厚待如此。我皇考以精明理政务,以仁厚结人心,法制则细,大无遗德,意则遐迩咸迩,故使山陬海■,莫不覃被恩膏。东至使鹿、使犬等国,西至厄内忒黑、土鲁番等国,北至哈尔哈、倭洛苏等国,南至琉球、暹逻、荷兰、西洋海外等数百国,见海不扬波,咸曰:中国有圣主出焉。梯山航海,莫不重译来王。我皇考惟是竞业祗慎,无一日自暇逸也。顺治十八年正月不豫,于丁巳日上宾,呜呼哀哉。圣寿二十有四,在位十八年。葬孝陵,陵预定于昌瑞山。皇考遗命,山陵不崇饰,不藏金玉宝器。

呜呼!故明乱政久矣,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诞膺景命,定乱无难,特以尚德缓兵故也。至我皇帝,当流寇残破明室,生民涂炭,大兵西下,扫平逆寇,统一寰区,非神武不能开基,非至圣不能致治。谟烈于昭,道法俱在,虽尧舜之德,汤武之功,何以尚兹?仅拜手稽首而陈颂曰:天佑下民,眷于有德。大清受命,奄有方域。太祖肇基,太宗弘业。皇考缵绪,■生睿智。运协祯符,懋建皇极。大武布昭,剪除逆贼。王师西下,一战而克。定鼎燕京,绥怀反侧。指领荡平,一统万国。怙冒蒸生,仁恩洋溢。罢贡停工,以苏民力。立纲陈纪,利兴弊革。成宪周详,有典有则。国治励精,忧劳日晷。万机毕理,大猷无塞。崇俭去奢,克勤无逸。敷政忧忧,居心翼翼。丕承遗绪,永言孝思。先意顺志,恭事慈帷。好学不倦,悟道渊微。博综经史,百事周知。戒励臣工,首在勿欺。贤奸立办,黜涉咸宜。纂成文集,洋洋训词。金匮是宝,万世可师。慎刑薄赋,赈救灾荒。劝农兴学,富之教之。帝王道贯,覆载功齐。声教四讫,远迩不遗。殊方重译,入贡京师。治化浦洽,道法昭垂。庥徵骈集,洪烈长贻。巍巍孝陵,神爽凭依。山苞川拱,祥护灵■。镂词贞石,亿祀歌思。

康熙六年五月初六日孝子嗣皇帝玄烨谨述

————————

[1]《德宗景皇帝实录》(一)卷33,中华书局,1987年,第478页。

[2]同[1],卷36,第523页。

[3]同[1],卷33,第485页。

[4]同[1],卷60,第823页。

〔责任编辑:许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