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国良
摘要: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类商品的消费量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工业发展也不断加速,随之而来的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与日俱增。工业源危险废物由于涉及的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危害性大,分布广泛,历来对工业源的危险废物管理较为困难。文章主要通过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环节及管理现状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探讨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缓解工业快速增长产生的危险废物给环境容量带来的污染压力,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环境、经济和谐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X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001-02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加强。近年来,媒体上曝光的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引起的公共健康影响屡见不鲜,工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问题也摆在企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眼前,如何深入剖析当前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研讨各项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成为企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工业源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而工业源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于工业体系庞大,种类繁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大且成分复杂,从其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置等环节在时空上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工业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成为企业管理和环保部门监管的一大难题。
全世界每年的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3×108t,数量庞大,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危险废物具有富集终态和污染源头的双重作用;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的危害。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污染环境,甚至直接危害人类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控制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
2 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环节
2.1 产生于工业生产使用的原材料
有些产品的生产需用到化工原料甚至危险化工原料等,这些原材料的容器或外包装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因此这些容器或外包装是危险废物,需要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2 产生于工业生产工艺过程
在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有些原材料在投入工艺流程后一部分转化为产品,一部分会在工艺某一或几个节点转化为危险废物而产出。此类危险废物产生的途径,对于不同的产品、原料、规模、设备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其产生量是截然不同的。比如线路板厂在其线路板蚀刻工艺过程就会产生蚀刻废液,一般企业会将蚀刻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但有些企业改造生产工艺流程,使用蚀刻液在线循环技术,实行在线循环处理,达到蚀刻废液零排放,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2.3 产生于废物末端处理过程
企业的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含危险废物的污泥、残渣或粉尘,比如皮革企业复鞣工艺后产生的含铬废水经处理后会产生含铬污泥,这些污泥经压滤机压水后入袋按危险废物规定处理处置;又如废气过滤处理后产生的活性炭也是危险废物,同样要按照危险废物规定处理处置。
3 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3.1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3.1.1 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对一些产生量较小的危险废物处置重视不够,随意倾倒、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到外环境;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进行简单处理;有的危险废物则出售给其他无相关资质的商家,非法转移牟取暴利,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置。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更有甚者,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鉴别意识,认为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危害性,随意处置。对于一些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置更加隨意,危险废物的去向不明,没有进出台账,对环境安全构成了重大危害。
3.1.2 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不规范
虽然认识到危险废物的危害性,由于企业的经济、技术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危险废物的暂时贮存管理不规范,厂内危险废物随意堆放,露天堆置,贮存场所没有防渗防漏等措施,包装不规范等,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妥善贮存,带来了二次污染,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
3.2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3.2.1 相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的危险废物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跟不上现代经济发展潮流,出现滞后现象。比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依托于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这些依托来源都不是数据收集的重点,统计企业数量少,统计指标仅限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排放量和处置量等五项,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需要。同时,缺乏相关法规来支持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与危险废物的处置方面的法规不对称,造成可利用资源的浪费。
3.2.2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不足,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全国大部分地级市环保部门还没有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岗位,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执法能力和力度均不足。随着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大,种类逐渐增多,跨区域转移量不断增加,监管难度和工作量越来越大,对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
3.2.3 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力不足
由于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上的不足和执法能力的疲软,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区域危险废物集中设施发展缓慢。因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市场回报率低,运行成本高,企业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建设进展缓慢,一旦环保监管跟不上,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要积极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环保部门的行政政策推动力不可忽略。比如可以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运营和处置模式以及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通过征收行政代处置费用的方式,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4 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适时修订相关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规章,依据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做好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环节的监管,确保每一环节执法到位,深化产废单位的申报和转移联单制度,全程监控,切实掌握和控制废物的流向。同时,也要完善现有危险废物的法规制度,在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去向的前提下,灵活多渠道利用资源化危险废物。比如上述的化工原料废容器或外包装,其实可以完全退回原料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但现行法规将其定义为危险废物,那么这些废容器也只能执行相关规定,但往往原料生产厂家没有相关危险废物回收资质,从而形成一种资源利用多样化的瓶颈,若法规能对这种情况进行完善的话,那么在确保全过程的安全的情况下,建立相关台账,完全可以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处置的资源浪费。
另外,加强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于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或是虽有环保审批手续但危险废物不按环保要求处理的企业,依法查处,杜绝危险废物脱离监管轨道。加大对无证经营、非法转移、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执法力度,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时,要完善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违法处置的举报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减少和杜绝违法现象。
4.2 进一步加强环保固废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的建设
当前,环保职能部门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依靠污染控制科(股)来管理,由于该科室业务量大,人手往往是不足的,同时危险废物的管理又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管理,所以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队伍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环保职能部门要积极调整职能,成立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充实管理技术人员,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4.3 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废弃物只是相对来说的,如果放在合适的位置,它就是一种原材料,危险废物不例外。其实工业源危险废物很大一部分都是有其他用途的,只是信息的不对称、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水平的制约,造成绝大部分工业源危险废物都是直接经过末端处置,达不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量化的效果。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信息沟通管理平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利用这个信息平台作为中间载体,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水平,促进其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要鼓励科研单位积极与企业开展科研,加快工业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实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减少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或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5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工业发展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日益剧增,其环境污染现象屡见报端,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也就越来越重要,本文介绍了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详细地分析了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环节及管理现状,从而有针对性地探讨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然而,要有效地管理工业源危险废物,一要靠政策扶持,二要靠科学技术,三要靠意识提高,三者缺一不可。本文正是从这三方面出发,分别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業源危险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等这几方面就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希望能对新时期的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S].
[2] 许冠英,周少奇,许振成.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防治对策[J].广州环境科学,2009(3):22-28.
[3] 邓琪,王琪,黄启飞,汪群慧.青岛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现状分析与评价[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9(5):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