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志维
2012年7月9日的《燕赵老年报》在“反腐前沿”栏目中刊载了一篇反腐文章,题目是《上海“古稀女巨贪”侵吞巨额国资》。题目中出现的“巨贪”与“巨额”,表明了这起案件的严重性。文章开头即开宗明义地点明:“74岁,对于一名退休女干部来说,本应是尽享天伦的年纪,但年过古稀的国企女老总吴小莉,却因巨额贪腐落马,被判无期徒刑。”
文中“尽享天伦”一句说得含糊其辞,令人捉摸不定。“天”的一个重要义项是天然的,天生的,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天资、天赋、天险、天堑、天性、天分、天生等。“天伦”是指父子、兄弟等关系。这种关系是与生俱来的,不管你是“享”还是“不享”,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要说“尽享”的话,那就必须“乐在其中”。如,唐代大诗人李白就曾在《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一诗中写道:“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若在“天伦”一词后面加上“之乐”二字,文中的这句话就会变得通顺了。天伦之乐是指家庭中亲人团聚的快乐。具体包括:长辈慈祥,晚辈孝顺;平辈互敬互爱,互相关怀;夫妻关系和谐,互相体谅;家庭和睦,家人能够做到互相尊重。
俗话说:反目成仇,六亲不认。六亲指的是什么呢?《春秋左传正义》云:“六亲谓父子、兄弟、夫妇也。”六亲包括在家庭亲属之内,天伦之乐则包括母亲、妻子及儿媳在内。这是现代、广义的天伦之乐。
总之,“天伦”是“天伦”, “天伦之乐”是“天伦之乐”,二者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