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开庞氏骗局

2012-04-29 00:44
商周刊 2012年26期
关键词:庞氏骗局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其实就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通过投资者的份额购买,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再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虽然这和存定期存款一样在银行办理手续,但其中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完全的两码事。

庞氏骗局其实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在庞氏骗局中,滚动运作的资金池是支持骗局能否延续的关键。我们通常说的资金池是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通常运用于集资投资、房地产或是保险领域。

庞氏骗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资金池运作呈现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规律”,以及参与者看不清、搞不明白的神秘投资诀窍。

千万不要以为庞氏骗局和你无关,当小额贷款公司居然跑到超市门口去兜售理财产品这种情况出现时,就说明由欲望、侥幸两只怪兽驱动的“民间金融创新”又有了市场。这种看似舶来但却根植于中国人金钱观里击鼓传花的游戏曾经在很多人心目中那样光芒四射,从“蚁力神”、“东北大造林”到鄂尔多斯的全民放贷,没有人在它们如日中天的时候想过全身而退,但它们带来的真的就是民间金融信用的遍地哀鸿。超越常理的收益承诺日渐增多,这或许只是又一轮疯狂的开始。当想要让鸡生金蛋的时候,首先不是想要喂什么样的饲料,而是,如何先保住篮子里的这只未来的金鸡。

为了篮子里这只未来的金鸡,我们先从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的“庞氏骗局论”开始谈起。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根本就是一个庞氏骗局。在一定的条件下,投资者一旦失去信心并减少他们的购买或退出理财产品,这样的击鼓传花便会停止。”肖钢在署名文章中呼吁加强监管。

有关“银行理财产品就是庞氏骗局”的论断在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支持者与反对者频频发言,旗鼓相当。而规模庞大的银行理财产品占据理财市场的大宗份额,且与个人投资者密切相关。我们有必要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进行梳理,让投资者有更多判断依据。

目前银行发行的“资金池”运作理财产品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这本质上算是“庞氏骗局”吗?

不要轻信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

1.在资金池类理财产品中,你扮演着最底层的债权人角色。

2.“短钱长投”和“滚动发售”是资金池盈利的重要秘诀。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高收益源自购买了同业更高收益率的产品,或者以更高收益率拆借给同业。这种“滚雪球”的现象在金融行业中并不罕见,这还包括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拆借。

事实上,银行理财产品不同的“资金池”有各自的资金投向,大致可以分为债券市场类、票据资产类和委托贷款类。以债券市场类“资金池”为例,理财产品的设计方如同一个采购者,采购国债、企业债、城投债等,将其打包成一个产品池;与此对应,银行向市场募集一笔资金,而这个“资金池”的体量大致与“产品池”相当,以购买这些打包了的债券资产。投资者和他们的理财经理搞不明白资金池里的资金到底如何流动,只有每一款产品的实际操盘者才知道自己的产品具体投向了什么。对于普通投资者,你能相信的就是银行拍着胸脯保证“此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不能兑付的情况”。

然而,任何投资都是风险和收益的结合体,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两面的对应关系无非有时会发生同向或异向的变化。

银行理财产品,其实就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通过投资者的份额购买,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再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虽然这和存定期存款一样在银行办理手续,但其中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完全的两码事。

将形形色色的银行理财产品分类,购买者大致扮演两种角色——债权人或是投资人。

当你以投资人的角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银行所做的是代客理财业务。银行根据某一风险偏好设计出投资模型与标的,根据产品特征找到合适的投资人。银行在这一过程中的角色是资产管理方和投资顾问人。这一类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在多数外资银行的产品中,也有少部分中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是这样的投资型结构。投资型的理财产品一般只有收益或亏损可能出现的范围,有明显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更多的时候,你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只是扮演着最底层的债权人角色。理财产品,本质就是一个借贷的延伸。无论是债券类、票据类还是信贷类产品,都是银行将上游的融资成本,经过中间层层盘剥,由理财产品的形式转手“卖”给顾客。在目前中资银行发出的理财产品中,购买者大多数都成为了这类债权人。

银行是如何从这些债权型的理财产品运作中获利的?资金池“短钱长投”和“滚动发售”是重要秘诀。举例来说,如果某商业银行以平均年化8%的利率收益进行了一批1年期的融资项目,对银行来说,这是“长投”;银行再以相当体量的3个月左右期限的理财产品滚动发售4期,对购买者来说,这就是“短钱”。目前,3月期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在3%至4%,换言之,中间的息差收入就有4%-5%。

通常情况下,产品的期限越长、购买者的资金量越大,获得的收益率也会越大。但有时,你会发现一个35天的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同类型90天的产品,并被银行的理财师设置为“主打产品”。这并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这只会发生在滚动发售的理财产品遇冷,或是年末季末银行“更需要钱”的时候。你的收益率上升,或是在这段时间资金本身的价值上升了,或者是你购买的超短期理财产品承担了更多的风险。而这样的银行理财产品也更有可能沦为“庞氏骗局”。

身边可能出现的庞氏骗局

1.消费折扣陷阱:上海“白领购车骗局”先是低价折扣吸引一部分人相信可以通过平台买到更低折扣的新汽车,吸引更多人投入资金后逃跑。

2.彩票骗局:加拿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给一些英国家庭打电话,告诉他们中了加拿大的彩票大奖,而兑奖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

3.传销诈骗:2001年,一个名为“女人授权给女人”的传销诈骗案席卷英国。这一骗局采取缴纳入会费的方式,鼓励女性投资,许诺投资3000英镑就可以得到2.4万英镑的回报。

4.连环信:一封名为“快速赚钱”的信件要求收信人将一定数额的钱寄到信中所列名字的名下,然后将这封信复制寄到其他地址。连环信中许诺,在60天内就能赚到4万英镑。

5.虚拟银行骗局:2008年年初在线游戏《第二人生》中出现了一个虚拟银行,它声称可以给投资者带来高额回报。但该虚拟银行很快倒闭,许多人无法拿回自己的投资。

金融产品是“庞氏骗局”的首选载体。无论是近百年前的庞兹,还是现在华尔街的麦道夫,他们把选择行骗工具的目光均盯向了金融产品,因为金融产品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不易为普通民众所理解,其服务的无形性和复杂性能够为行骗者提供一定的掩护。这样的骗局容易使受骗者迅速入局,而且,短期内不易发现被骗。除了金融产品之外,“万里大造林”、“蚁力神”都是庞氏骗局的“变异体”。

庞氏骗局的特征无非几类:一是承诺高额回报,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反投资规律特征。二是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三是混淆理财概念,宣扬投资诀窍的神秘性,让受骗者在复杂的金融产品概念前失去判断力。四是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世纪巨骗麦道夫头上顶着纳斯达克主席的光环,这就是受害者上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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