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孝忠
学雷锋做好事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社会上各种人的表现形式也是不同的。雷锋精神实质上也是一种慈善行为。扶贫济弱,捐钱捐物帮助别人是慈善;品德高尚的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是慈善;各种专业人员,利用各种机会无偿帮助群众做好事是慈善;党员干部处处为民办实事,时时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也是慈善。这些慈善行为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学雷锋的具体表现。
回忆我以前的工作,我曾被选为学习毛选和学雷锋的积极分子,虽然仕途不顺,但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尽量处处为民着想。有没有在“尽量”上做文章呢?所谓“尽量”就是尽自己的力量。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市的粮食征购任务,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原因,存在着畸重畸轻极不合理的现象,造成了农民负担也畸重畸轻。作为一个基层业务人员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但是有了对农民的同情心,有了处处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就能想办法去帮助群众。我发现当时县里下达的粮食定购任务可能有业务上的差错,我就说服区委书记,去县里查政府有关部门测算粮食征购任务的账。因为一名基层人员去查上级政府的账是不可能的,不但查不到,还会被骂。于是区委书记出面查账,果然是农业局个别业务人员出错,粮食局又未认真复核。造成当时县政府已下达给各乡镇的粮食征购任务不得不作出调整,从而减轻了一个乡几万农民的负担;通过查上级政府部门的账,又发现了测算粮食征购任务的依据和测算办法存在错误。因此第二年,我又将自己的观点写成十几页的调查报告,题目是“我县粮食定购任务必须测算调整”,直接呈送县委分管农业的领导,但未被采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把此文寄给省有关期刊,不久全文刊登了。县委领导在省刊上看到这篇文章后,即向县主要领导汇报,并立即召开县有关领导办公会议。根据我的建议,会议决定把全县几十个乡镇的粮食定购任务进行重新测算调整,减少了粮食征购,也减少了粮食统销。基本上没有增加其他乡镇的任务,使几十个乡镇的老百姓都受益。减得最多的丁堰乡达100多万斤。此举大大减轻了全县农民的负担。
农民在粮食征购中任务的负担减轻了,但卖给国家的粮食价格仍不合理(低于市场价格),农民仍然吃亏。为了农民的利益,我又写了《按价值规律理顺农产品价格刻不容缓》一文,此文被选中在南通市委五套班子领导都参加的“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週年理论研讨会”上发表,文中观点比中央出台理顺农产品价格相关政策要早好几年。此事也被当时的如皋县志的“大事记”予以记载。
1997年前后,我被推举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虽未当选,但我仍保持着不是人大代表也要为人民利益讲话的习惯。
以后农村改革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我又写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和对策》。此文获华东六省一市基层统计调研报告二等奖。另外我还写了《我县棉花生产问题的调查》指责当时的县委不顾农民实际,强迫农民扩种棉花,不扩种要罚,造成农民粮食不够吃、饿肚子的困境,该行政行为违背中央一号文件“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的精神,此文在《江苏商论》上发表后,区乡党委经常为完不成棉花种植任务挨县领导批评、基层干部和老百姓被罚被批评等问题也就不再发生了。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区乡干部看见我,经常对我表示由衷感谢,甚至还有打躬作揖的。
我想一个人不论在什么岗位,干什么工作,只要对老百姓有同情心,就会对老百姓有慈善之举,特别是党员干部,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才能做到处处为民着想、处处为民办实事的慈善之举。对老百姓的慈善之举就是党员干部学习雷锋精神的具体表现。那些只要上司笑不怕群众跳、只要自己(职位)升,不怕群众恨的人,是谈不上对老百姓有慈善之心的。这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因素。广大老百姓是盼望多出现一些敢于为群众利益而不顾个人得失的好党员好干部的,也祝愿为群众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一切的人能积下善德,好人终会有好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