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岳江
网络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任何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你可以是一个信息收集者,可以是一个娱乐爱好者,也可以是一个诉说者或者倾听者??正因为网络是一个自由、不受限制的虚拟世界,所以也不可避免成为鱼龙混杂的是非之地。那么,如何才能真正维护网民权利,促进网络文化良性发展呢?网络实名制的出现,或许是一种解决之道,虽然各方对它的态度至今仍褒贬不一。
网络实名制是继IP、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访问方式。实名制让互联网用户直接使用企业名、产品名、网站名等真实名称,就可直接到达目标网站,无需记忆复杂的域名、网址等。网络实名制能帮助客户用现实世界中企业、产品、商标等名字,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各地信息港等各种途径,快速找到自己所需的企业、产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网络实名制又分为企业实名制和行业实名制。
网络推行实名制还是匿名制是一个全球性的争论话题,可以说是各有利弊。目前,普遍的观点是网络实名制势在必行,将会大大减少网络谣言和网络语言暴力、人身攻击等,达到净化网络空间的目的。但是,实名制之后如何保护网民隐私权,如何确认注册网民真实身份等,都困扰着网络实名制的真正实施。也就是说,要做到网络实名制,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足够的能力保障网站所获得的个人私密信息得到应有保障。如果出现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以一种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个人信息的保护应以什么方式来进行等等,都成为业界广泛讨论的焦点话题。
中国
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设立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并发出通知。通知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在此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及近年来微博等网上出现的一些新问题,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微博用户必须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才能使用发言功能。
微博是互联网的一种新应用,具有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特点,而且有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2010年以来,我国微博用户呈爆发式增长,据统计,每天产生的微博在15亿条左右。同时,微博作为一种自媒体,改变了舆论传播的格局,容易使一些非理性的声音和一些负面舆论、有害信息迅速传播。
《规定》称,微博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只用于后台注册,前台发言则可以继续使用匿名,即“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对于使用微博浏览信息的用户,则没有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用户在微博上发言时,可自行选择以真名或昵称笔名“示人”,但在注册时不完整提供真实信息,用户就只能浏览,不能发言。同时,有意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必须先向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核。至于已经开展微博服务的网站,需在三个月内依规定申办手续,并开始推行措施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此外,《规定》还明确指出,网站有义务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并严禁泄露用户信息。此后,上海、广州、深圳以及国内四大门户网站也随即跟进,成为微博实名制中的一员。
韩国
韩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之一。2002年,韩国出现了一系列“网络选举犯罪”。为此,2003年3月28日,信息通信部向新当选的卢武铉总统建议,首先从政府部门开始网络实名制,然后逐步推广到民间。当年5月,已有15个政府部门开始实施。当然,这种实名制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实名制,而是在后台登记身份证号和姓名,前台则可以使用化名上传文章。此后,韩国将实名制扩大到门户网站。2005年6月,韩国发生“狗屎女事件”后,韩国官方和民间开始关注网络实名制立法问题。当年9月12日,信息通信部举行听证会,要求NAVER、DAUM等大型门户网站实行有限的实名制。
此后,卢武铉政府发布和修改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等法规,为网络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2007年,信息通信部颁布了《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改案,规定35家主要网站实施实名制。如果发现没有使用真实姓名的匿名文章,网站经营者将被处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从此标志着韩国网络实名制正式实施。
2008年,韩国发生的“密涅瓦事件”,直接影响着韩国网络实名制的进程。2008年10月2日凌晨,年仅40岁的艺人崔真实在筹拍《我人生中最后的绯闻》第二部期间,在浴室用绷带自缢身亡。警方调查显示:崔真实死于网上流传的一则有关高利贷的谣言。此后,两名女粉丝和艺人相继自杀。于是,韩国政府决定借此建立处罚网络人身攻击的法律,准备新增“名誉损害罪”和“网络侮辱罪”,即使没有被害者的起诉,也可进行调查。
然而到2011年,韩国网站个人信息外泄事件涉及到的用户数量约为1.2亿,韩国人的身份证号在15个国家的7500个网站广为流传,用百度搜索“韩国人身份证号”,相关结果为407万个,这些信息外泄后很难删除或控制。韩国主要网站也成为黑客的重点攻击对象。2011年7月,实名制社交网站“赛我网”和NATE网被黑客攻击,3500万用户的个人真实详尽信息被泄露。正是这一事件,让韩国不得不考虑网络实名制的安全隐患,并重新考虑网络实名制政策。2011年8月11日,为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再度发生,韩国行政安全部提出并达成了分阶段废除“互联网实名制”的协议。2011年12月29日,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向总统李明博提交报告,决定从2012年起,日均访问者超过1万名的网站全面限制收集和使用“居民登录证”(身份证)号码,2013年将其范围扩大到所有网站。
作为第一个以国家名义推行网络实名制,同时也是第一个宣布要废除该项政策的国家,韩国为其他试图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提供了一个有力借鉴:并不是说网络实名制没有必要,从长远看,实名制是大势所趋,虚拟世界不可能永远以匿名的状态存在。但任何事都应当权衡利弊,网络实名制的推行也需有自己的前提和条件,那就是能足够保障网民的信息安全。如果这个前提和条件还不够成熟,网络实名制就难以实施。
日本
在日本,手机和手机SIM卡是捆绑销售的,通信运营商不得单独出售裸机或SIM卡。如果要购买一部手机,就必须用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实名注册SIM卡和手机邮箱。这样一来,所有使用该手机发送的信息都自动成为实名制发送。而如果要注册日本用户数最多的社交网站或视频网站,也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邮箱地址,实际上等于间接采用了实名制。如上所述,虽然日本至今没有做出依靠行政力量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决定,但通过IP地址备案和手机实名注册等方式,事实上的网络实名制在日本已经悄然普及。
日本对于互联网的管理除了依据刑法和民法之外,还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禁止非法读取信息法》和《电子契约法》等专门法规,来处置网络违法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网络内容提供商ICP、网站、个人网页、网站电子公告服务,都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信息发送者通过网站发送违法和不良信息,登载该信息的网站也要承担连带民事法律责任,网站有义务对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把关。正是因为日本政府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断对其进行充实完善,才有效维护了日本网民正常的上网环境。
近期,风靡欧美的社交网站Facebook在日本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截至2011年5月底,Facebook在日本的用户数达到340万人,是2010年底的1.7倍。日本国内的一些航空公司、汽车生产商等越来越多的企业,甚至开始出于商务目的而使用Facebook,也有力证明了日本用户从排斥网络实名制到逐渐接受实名制的转变。其原因在于,针对“2ch”(2频道)等网络论坛出现的一系列网络诉讼案,涉及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和知识产权及网络诈骗等问题,日本2002年就开始实施《提供商责任限制法》。这部法律规定:如果网页、论坛上的信息对他人名誉等造成了侵害,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公开信息发布者的姓名、IP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
此后,“2ch”开始保存包括发帖者IP地址在内的各种信息,并随时配合警方的互联网诉讼调查。2004年10月,日本修订了《提供商责任限制法》,根据新规定,如果网络上传播的信息造成重大人权侵害,法务省相关机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删除这些信息。所以,虽然表面上仍是匿名发帖,但用户在“2ch”上的一举一动,实际上都处于网管和警察的监控之下。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之一,使互联网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06年,一位澳大利亚作家建了一个网站,因虚构时任总理霍华德的伊拉克战争言论而被政府勒令关闭,且没有申诉权。澳大利亚涉及互联网管理内容的法规及标准由ACMA、行业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制定。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规主要有《广播服务法》、《反垃圾邮件法》、《互动赌博法》、《互联网内容法规》和《电子营销行业规定》等。2008年5月,澳大利亚政府推出加强互联网安全的一揽子计划,在4年内投入1.25亿澳元,旨在防范网络不良信息对个人隐私、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威胁,并实施互联网强制过滤计划。此前,澳联邦政府还决定将广播管制局和电信管制局合并,于2005年7月1日成立传播和媒体管理局(ACMA),负责整个澳大利亚的互联网管理工作,并在首都堪培拉、墨尔本和悉尼设有办事处,还组成了一个管理委员会。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做出这一决策,使广播电视和电信、互联网管理结合在一起,更加有利于高效管理,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欢迎。在行业协会层面,澳大利亚互联网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在协助联邦政府促进互联网有序运作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该协会的成员来自社会各界,致力于在社会各部门形成合力,向政府提出规范互联网发展的合理化建议,规避各种弯路和风险,促进澳大利亚互联网快速发展。
网络实名制管理在澳大利亚得到社会舆论和民众的支持和拥护。ACMA要求,互联网用户必须年满18周岁,并用真实身份登录;未成年人上网必须由其监护人与网络公司签订合同。从而增加了人们在使用网络时的信用,更利于自律和别人的监督。实名制限制并能够阻止一些人用虚假的名字从事网络色情、网络诽谤和网络暴力等行为。在澳大利亚网民看来,用实名登录后更有安全感。此外,根据澳大利亚相关法律,任何网络服务商均不得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和极端暴力等信息。
美国
近日,美国的几家大报如《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以及著名的政治新闻类博客网站纷纷表示,要考虑修改其网络版报纸的评论政策,并将在近期推出有关实名评论的措施。在美国人的观念中,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美国各大新闻网站推行实名制的做法,引来美国网民的强烈反应。美国人最担心的是实行网络实名制涉及到用户隐私权问题。另外,在网络实名制的前提下,如果有网民希望通过网络举报不法行为,他们的人身安全是否能够得到保护等等,都是互联网公司和网民共同关注的现实问题。
美国总统奥巴马日前提出拟推动网络身份证计划,日后美国网民上网做任何事,如收发电邮、浏览社交网站或购物,都不用再输入账户和密码。据报道,奥巴马政府可能将责成美国商务部,就如何才能妥善建立一套“网络身份证”制度尽快出一个解决方案,这套制度将让每个美国人在网络上都有个独立的身份,一方面增加网络安全,另一方面也减少民众需要记的密码。据悉,这将成为美国网络安全的一部分。
近年来,奥巴马政府为维护网络安全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美国主要的互联网法规《电信法》提出了美国需要确保的利益:国家安全、未成年人、知识产权及计算机安全。国家安全自不必说,至于知识产权和计算机安全,则直接影响着美国的支柱性产业——互联网产业。
俄罗斯
今年伊始,俄内务部特种技术措施局开始呼吁网络用户实名注册并提供真实个人信息,从而杜绝在互联网上使用匿名,保证奉公守法用户免受网络欺骗。该局负责人称,当前缺乏对那些使用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网络交易的用户进行保护的措施,应将现实社会中的身份检查和控制措施引入网络空间。“如果你是个正直、奉公守法的人,为什么还要隐藏?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真的到了需要执行实名制的时候了。”
俄罗斯还主张实行“禁止攻击民用电脑”和“网络实名制”。2000年6月23日,俄罗斯安全会议在总统普京主持下召开,讨论并通过了《国家信息安全学说》。其基本内容为:保证信息安全是国家利益的要求;保证信息安全的方法;国家在保证信息安全时应采取的基本原则;信息安全的组织基础等。2006年1月,俄罗斯信息部根据当时的总统普京签署的总统令出台了有关法令,决定对上网行为实施监控,要求本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安装网络监控设备,为联邦安全局的工作人员设置网络监控后门。
除上述之外,很多国家也实行了形式不同的实名制。比如,英国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2002年8月,英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互联网商家要交税,并且必须在其网站上标注以下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包括电子邮件在内的联系方式、工商税务注册号码、上级监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企业增值税号码等。可见,网络秩序的维护和管理不可或缺,净化网络空间和适当的言论限制是非常必要的,这一点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国家均已达成共识,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与监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