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支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路径研究

2012-04-29 00:44长沙银行课题组
金融经济 2012年3期
关键词:信贷贷款银行

长沙银行课题组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绿色信贷体系的构建思想和构建模式,介绍了长株潭城市群绿色金融的发展状况,提出了以绿色信贷助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结合长沙银行绿色信贷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旨在通过金融信贷领域确立环境准入门槛,控制两高行业的资金来源,结束我国银行业放贷资金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的混乱局面,也即推行绿色信贷措施,促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限制的政策手段,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实验区,湖南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1绿色信贷体系的构建思想

事实证明,单纯的依靠银行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来推行绿色信贷,做到一方面要对污染企业和行业限制贷款,另一方面,要对环境友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积极的贷款支持,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绿色信贷,实质上是一种多方博弈的关系,博弈方包括中央政府、银行、企业、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等。绿色信贷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它是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绿色信贷体系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最有效地通过一系列政策、相关激励措施、辅助渠道使商业银行积极提供贷款支持环保产业,促进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如何使商业银行最有效的为相关环保企业提供资金,这是生态环境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前者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确保、鼓励、支持,确保以中央、地方政府为代表的机构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监督和激励作用,鼓励商业银行为主体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后者在于商业银行本身对于绿色信贷的认识和自身运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2 绿色信贷体系的构建模式

首先,建立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良好外围支撑网络,其中包括法律部门、环保部门、银监会以及地方政府。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先要前提。

其次,建立提供专业人才、技术、知识经验的辅助网络。这就需要将教育机构、公共服务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外成熟的金融机构联合起来,为绿色信贷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再次,建立银企互利的绿色信贷核心网络。商业银行和信贷需求企业作为绿色信贷政策的直接执行者,除了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之外,两者之间还存在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

为了清晰剖析三层次的要素内部以及各层次要素之间的联结,我们构筑了下图所示的绿色信贷体系模型(见图1-1)。该模型包括三个层次的网络:核心网络、辅助网络和外围网络。其中核心网络反映的是核心层次的要素联结,辅助网络反映的是辅助层次要素的联结,外围网络反映的是外围层次要素的联结。辅助网络主要为核心网络提供资源和基础设施。外围网络或通过不断完善辅助网络,或直接通过有关制度的建设,或通过其他间接的作用方式(如文化),影响着核心网络的行为和相互联结方式。

3 长株潭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状况分析及相关路径建议举措

3.1长株潭城市群绿色金融的发展状况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湖南省东北部,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城市群位于中国京广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结合部,区位优势突出,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和科技基础良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长株潭城市群以占全省不足1/7的面积,不足1/5的人口,创造了全省2/5以上的经济总量,在湖南省的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增长极的地位。从1998年长株潭经济、金融一体化建设以来,长株潭区域金融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发展迅速,增幅明显高于全省水平,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长株潭区域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同城顺利推进,区域金融资本的吸引效应和辐射效应得到了明显增强;同时,长株潭区域的社会、法制和文化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突出绿色信贷,经过精心论证和筛选,重点支持了一大批低碳、环保领域客户,如与洞庭湖工程管理局、湘江航电综合枢纽开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洞庭湖区域、湘江长沙段流域环境治理等综合授信38亿元;与环保部门展开全面合作,支持环保产业客户信贷余额达70多亿元;长沙市轨道交通、益阳桃花江核电、永州市涔天河水库综合治理等一批符合“两型”要求的重大工程中,也都有各商业银行的“绿色贷款”。目前各商业银行正积极寻求与环保部门的全面合作,为两型产业提供包括“绿色融资”、“绿色管家”、“绿色能效”、“绿色生活”和“绿色公益”在内的服务方案。同时,对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领域信贷投放有保有压,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技术改造升级。

3.2绿色信贷助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

3.2.1加强长株潭地区金融业自身改革

与国内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长株潭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规模有限。为更好地推行绿色金融,必须构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多功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新的金融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形成以区域央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区域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等银行机构为基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为此,还要大量建设各类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并改善地区金融结构,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样,使得金融业通过投融资方式能影响能多的企业,更好地将环保措施推行出去,达到更好的效果。

早在2009年长沙银行就提出,“引导和推动信贷资源投向信贷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主营业务突出的优质客户;巩固和扩大支持优势行业价值链上附加值高、综合收益大的企业和业务产品,坚持压缩和控制一般客户、一般行业的新增投放;坚决退出国家限制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逐步退出劣势、低效领域。”在董事会和高管层的积极推动下,绿色信贷意识根植于长沙银行的信贷文化。对于总行审批的贷款,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于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内的贷款,若支行违反环保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长沙银行将对客户经理进行严厉的问责。

3.2.2全面建立“绿色”信贷体系

首先对企业,银行、投融资公司可以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判体系中,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的贷款可以提高利率;对有严重污染的企业不对其贷款;对贷款之后才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停止对其贷款,并提前收回已贷出去的款;而对有良好环保记录的普通企业则提供优惠贷款;对企业贷款用于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的贷款项应该予以支持等等。金融业卡住企业的融资命脉,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能很好的引导企业走上环保之路。同时,银行、投融资公司要清楚地看到,把环境因素考虑在风险评判体系内并不是单单为了支持国家的环保政策。从长远来看,环境友好型企业更能长期成长,盈利。而从短期情况来看,由于国家对长株潭地区的“两型社会”的重点建设,势必对该地区环保产业的投资加大,环保的总需求变大,导致环保产业产值变大,更能使银行,投融资机构对环保产业的贷款成为优质贷款。其次对个人,要鼓励其“绿色消费”。虽然,国家为了扩大内需,鼓励个人消费信贷,但是,站在环保的角度,并不是对所有消费品的信贷都是一视同仁的。对公众购买环保型消费品,如环保汽车、家电等,银行可联手商家推出贴息甚至免息的消费贷款鼓励其消费;但是,如果是购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如助力车等,则可以不予贷款而有效地抑制消费。

以长沙银行为例。2010年底,长沙银行转发了湖南银监局《关于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贷款风险管理的意见》,要求分支机构对照文件所列名单进行排查,若有相关授信客户,必须进行清理。另外,明确提出严禁分支机构进入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信贷市场。在长沙银行2011年授信政策指引中明确指出,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我行信贷优先支持的重点产业之一;适度支持区域钢铁、煤炭、电力、有色金属的龙头企业;谨慎支持流通业中的煤炭行业;限制支持铁合金、电石、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能源、水泥、皮革加工、其他建材等产能过剩制造行业和建筑行业。2011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也规定,对于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新增贷款及授信。对列入淘汰类的项目,必须尽快收回并保全贷款。

3.2.3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首先,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对于一些社会效益较好但却需要动用大量资金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可由银行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金融环保债券来解决。所筹资金可通过优惠贷款提供给企业,支持其研发绿色产品,从事生态农业生产,实现生态工业加工,开展绿色营销活动。其次,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推出绿色基金,专门投资与环保相关或环保措施做的好的企业的股票等,在一边取得收益的同时,也一边保护了环境。绿色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专门投资于能够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事业发展的公司股票的共同基金。虽然从短期来看,绿色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可能不如一般的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由于这类基金的投资目标更加合理,并且能够规避环境风险,因此从长期来看总的投资收益反而有可能高于一般投资基金。国外的很多的实证研究已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这类基金在国外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再次,可以开发绿色金融衍生产品。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价值变动的合约。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种类是比较少的,地处中部的长株潭地区则更是少之又少了。但从另一方面说,该地区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的潜力大。与建“两型社会”密切相关的就是绿色金融衍生产品,例如排放减少信用。排污单位通过治理污染,其实际排污量低于允许排污量,该排污单位可以向主管机构申请排放减少信用(等于实际排污量与允许排污量之间的差额)。在美国,法律已赋予排污权(排放减少信用)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地位,允许其以有价证券的方式在银行存储,并且储存的信用可以用于出售转移到其他工厂。类似的产品还有天气衍生品。国外的天气衍生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交易量显著增长,交易品种日益多样化,成为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现在国内已经在进行有关天气衍生品和排放减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的试验,长株潭地区应加快步伐,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实际情况,开发出更多的绿色金融衍生产品。

参考文献:

1、魏国雄:关注环境风险,建设绿色信贷银行;银行家;2010.04

2、陈伟光,卢丽红: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外部障碍与环境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A);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1.03

3、彭雅曼:浅谈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J);价值工程;2011.08

4、刘东庆:当前形势下的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研究-基于资本监管、绿色信贷、信贷规模的视角;科学与财富;2011.09

课题组成员:张智勇郦浤浤朱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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