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彦,清华大学陶瓷系专业毕业,擅制紫砂。学习实践四十余年,作品以厚重见长,以古朴为先,以圆润出众,得到了壶艺界和收藏界好评,多件作品被收藏家和博物馆珍藏。
在进行紫砂造型的设计创作同时,更能注重泥料应用的有益尝试。粗颗粒材质的应用创新,被文化部民间艺术家协会高度关注,列为重点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2009年,被文化部组织的全国一百多家媒体评为“文化产业经济新闻人物”。被文化部《中国艺术品市场白皮书》列为经典紫砂艺术家。
收藏联系: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陶都陶瓷高城西区3栋101号电话:0510-87180225 13771308395朱先生
Q遗产保护包括名人故居保护,对中国政府和中国老百姓来说,都是“新生事物”,保护中遇到很多似是而非的“规则”问题,比如名人故居保护中的“名人”如何界定?一个名人比如梁启超在不同的城市都有故居,在同一个城市也有多处故居,是都加以保护还是区别情况对待?
名人的界定其实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可以看看包括巴黎在内的西欧历史城市是如何界定的,考察一下那些牌子的内容,也可同时参照我们自己的文物法。还要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对此的限制。如在不同城市都有故居,都保存就是,没有什么矛盾。如果同一人在同一座城市有多处故居,就要看情况了,非常重要的人有两三处作为故居也可以啊,反正不就是在墙外多挂几个牌子嘛。
Q对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问题是名人故居现业主的产权如何保护?<
如果相关名人故居仍然是该家族的私产的话,对它如何使用,当然是产权人自己来决定。如果这里依然是名人后人自己的家,谁也没权利以“保护文物”的名义强令他们搬走,但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却正做着这样的事情。这不单违反常理,也违反了宪法和中国文物法的相关规定。另外,经过历次“运动”,有很多私人产权没有转移过的名人故居至今被房管所占用着,应当尽快还给这些名人的后人。保护名人故居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显示对这些昨天的社会精英的尊重,如果连其家族的财产都占着不还的话,那就连最起码的尊重都谈不上了。我去年写了一本书:《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其中讲到的伍连德的故居,它就属于这一类,后人正在要求清退。另外,不属于名人故居的文物建筑也是一个道理。现在,有的城市非但不清退给名人后人,反而擅自易主,在市场上买卖,大发横财,这是必须立刻制止的。
Q故居可不可以异地迁建?
除非为极其重要的公共利益,在万不得已时,才能“迁建”。但一般来讲,是绝对不可以迁建的。既然是故居,就必然是在故地,而且是原建筑。破败了可以依照维护文物的方法修缮,完全可以做到既保护又不影响使用。目前的情况是名人故居到处被扫地出门,以“异地迁建”的名义在全国被大规模地拆毁,多数都是为了房地产商业开发腾地皮。
另外,有的虽然说是在原地“修缮保护”,实际上是完全拆了重建,哪里还有什么“故居”?对工程队来讲,认真修缮比拆了重建要多花钱和多花时间,又没有人来监督它,就可以胡来了。还有,名人故居有它所在的整体人文和传统建筑的环境,绝不能孤零零地保护它。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历史街区及历史城市的整体保护,这是同一个命题。现在的关键是,历史街区的土地不能被买卖和占用,否则对名人故居我们只是空谈保护而已。
“保护”两字也已经很弱了,应该叫做抢救,通过抢救名人故居、历史街区、历史城市,抢救的是一座座城市的价值,是中国的历史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