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珍妮 周岗峰
在北京丰台区育仁里社区宣传栏里,每个月都会贴出一份小区“爱心基金”筹款通知。这个被居民称为“邻里救急金”的项目,由30余邻居自发组建,每人月交200元;居民遇疾病急事可借用,渡过难关后无息归还。据统计,小区“爱心基金”运行6年来,已帮助过百余居民。
捐款人分小组管理现金
育仁里社区居民提起“爱心基金”,都说:“这可是居民的救急小金库啊!” “爱心基金”负责人之一、居民谢文英掏出4个账本,账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2005年7月以来的每一笔款项。
谢文英说,目前有36户居民参与,多数是老人,每人每月出200元构成“爱心基金”,36人分3组,每组12人轮流掌管,资金平均分给每组,各组成员相互监督。居民遇到困难时,可向居委会申请借用“爱心基金”应急,“困难解决后要按时还钱,以便帮助别的居民。”参与者如因搬家等情况,可自由退出并取回此前每月捐出的金额。
邻居营救发病老太受启发
谢文英说,老人发病住院急需现金、家中火灾或被盗也急需救助、儿女升学无钱交学费等都可以申请借用“爱心基金”,没有利息,但绝不允许用来炒股等。她说,成立“爱心基金”是因为6年前的一件“急事”。
“爱心基金”发起人之一、居民张志远说,2005年年初,一名老太深夜发病,儿女将老人送到医院,需要交1万元押金,但家人手中没那么多现金,几名老邻居得知后给老太筹了1万元。张志远说,育仁里社区共800户,大多是老年人,发病急需救命钱并非个案。张志远和几名老邻居商量后,自发组建了“爱心基金”,“通知贴出一周,30多人报名,当月就筹到近8000元。”
资金循环用帮百余居民
居民们介绍,6年来,先后60多人参与。其间,有的会员搬家或去世,但总有新人加入。29岁的李哲是最年轻的会员,由于工作忙经常回不了小区,李哲把一年的捐款委托给邻居谢文英代为管理。
“爱心基金”会员统计,6年来,居民流动使用救助金达67万元,共救助6次突发急病,解决百人燃眉之急。
资金来源以目前运行情况为例,小区36名居民会员每月出资200元,按月登记入账,形成当月总金额(36×200元=7200元)。
资金管理总负责人将总金额7200元等分成3份(7200元÷3=2400元),36名成员平均分成3个小组,每个小组12人,管理本组的2400元,每个人负责管理一个月。接到居委会证明和总负责人通知后,随时给申请人发放现金。
适用范围长期居住在本小区、与邻居们相互熟悉且户口也在本小区的居民,如遇急病(手术、住院押金等)、急用(子女入学、给老人办丧事等)、遇灾(火灾、车祸、被盗等)均可通过居委会申请借用现金,金额根据其实际情况,从几百到上万元不等。
申请流程到居委会填写申请单和承诺书后盖章——到“爱心基金”负责人处填写借条——凭借条去当月管钱人处支取现金——按约定的时间还款(1万元以内3个月归还;2万元~5万元6个月归还;10万元以上一年内还清)。
故事
“邻居们的钱救过我老伴儿”
在小区“爱心基金”的账本里,居民杨善礼老人的名字多次出现,72岁的他既是小区“爱心基金”参与者,也是受益者。
“老伴儿生前经常得到‘爱心基金救助。”杨善礼说,老伴在世时患有尿毒症、乳腺癌等,老两口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都用来给老太太治病了。由于儿女长期不在身边,杨善礼老两口成了空巢老人。
杨善礼说,2007年12月的一天夜里,感冒受凉的老伴突然呼吸困难,杨善礼赶紧拨打120,将老伴儿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心脏衰竭,马上住院抢救,需要3000元押金。平常都用存折取钱的杨善礼深夜无处取钱,只好找到小区“爱心基金”负责人、老邻居谢文英。很快,3000元“救命钱”到手。
如今,杨善礼的老伴已经去世,一个人生活的他每月都坚持上交200元,“邻居们的钱救过我老伴,希望我的钱也能帮助邻居们。”他说。
释疑
资金闲置时如何监管?
谢文英(小区“爱心基金”负责人):比如1月份的资金没使用,当月负责管钱的小组负责人就将钱交给2月份的负责人。2月份的负责人将该款项和当月新筹集的资金一同管理。每月都依此类推。只放在管理者手中,不存入银行,以确保居民随时急用随时能支出现金。
另外,“不获利”也是“爱心基金”的初衷,为体现其纯公益性,因此不存入银行,不产生利息。基金运行6年,由每名成员分散保管,每人保管数额不超3000元。小数额保管也是从安全考虑,即使出现被盗、丢失等情况,保管的人也有能力赔偿。
借款人不守信用怎么办?
谢文英:居民遇到困难申请用钱时,要填写多个书面凭证,包括资金使用申请书和还款承诺书等,上面既有居委会的公章,也有借款人签名。借款人使用资金时还要打借条,双方签字,签署这些凭证后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爱心基金”运行6年来,目前还没有出现过借钱不还的情况。这也和都是老邻居,相互知根知底有关。
点评
“互助会”非基金会仍需完善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居民自建“爱心基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社区基金会,因为它不能向特定群体提供无偿捐赠,而是通过借款形式,以缓解居民一时困难,避免其陷入困境,属于互助协会。
邓国胜认为,小区“爱心基金”的成功运转有其特殊性,“老社区的同质性高,居民关系密切,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但它也体现了未来社区发展的方向,“社会需要社区居民的自我组织,来解决公共管理兼顾不到的服务,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也能提高社区参与和凝聚力。”社区互助会的发展,可以依靠社区有财力的人士和企业,成立真正的基金会,出资帮助生活困难的居民,“互助会和基金会两条腿走路,才能让有困难的人都得到帮助。”
对于小区“爱心基金”是否需要注册,鄧国胜认为其尚存在规范化的空间,需要视规模而定,“规模小,在街道或社区备案即可,规模大、资金数额大就需要政府和专家进行引导,帮助居民进行程序透明、制度建设等培训。”邓国胜说,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建立,可防止个人利用集体资金谋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