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
摘 要:本文论述了原木检验过程中双桠材、枯立木两种情况的检验处理方法,对于原木检验新规则的修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双丫材 检验 实践
中图分类号:S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c)-0128-01
有关双桠材、枯立木的检量与评等问题上,国家标准几经修改,因为在木材生产及量材、造材过程中,不可能杜绝双桠材、枯立木的出现,而且数量又非常大。各地区在执行标准的水平及技术问题很难达到统一,应予进一步修订以弥合执行中的缺点。
1 双桠材
双桠材,包括双心材对材质的影响很大,容易造成加工困难,在加工后的保管与干燥过程中,极易造成开裂与翘曲,对木材的强度影响极大。
有的双桠材在量材、造材过程中是不得已而为之。从双桠材包括双心材的长度来看,半山区的树木,林木郁闭度较小,树木从根部不足2 m就有很大的枝岔,尖削度极大,出现枝岔部位的上下两个部位的木材直径相差很大。如在双桠下部造材,其原木长度又不足2 m,而不足2 m的原木,材质再好也就是等外材。所以,双桠部位无论怎样不足2 m,径级之差较大,也只能在材长2 m处量材造材,而造材后,这个材长2 m的原木就出现了粗细不同的两个断面。这两个断面中,有可能长度不足2 m的原木直径大于原木长度足2 m的断面直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两个断面分别按材长、直径计算材积,其数量差别有多大,都只能按长度足2 m的断面直径计算材积,不可能将伐根粗头截掉不要。
这种检量与计算方法,就违背了国家标准GB/T144-2003《原木检验》4.14条款,如材长双桠部位自2 m以上,则无可非议,
符合上述条款,即:“双桠材的检尺径检量,以较大断面的一个干岔检量检尺径和检尺长;另一个分岔按节子处理。”
木材在大自然生长,其树干形状多种多样,常见的两个断面在检尺长3.8~4 m之间,其争议更大,按原木价格《四差率换算法》计算,3.8 m为短材,而检尺长4m以上为长材,又长材5.8 m与6~7.8 m之间,7.8 m~8m都有不同差价;径级24 cm与26 cm的般材與特级材的区别,即般材之中也有28 cm与30 cm或38 cm与40 cm以上的差别。
在执行双桠材中的两个径级与两个材长之间按哪一个方案才算为正确,在执行中各执一词,只有国家标准之重锤定音,即以材积较大的干岔断面检量检尺径和检尺长。这样就解决了材种(产量)与价格(效益)之间的微量变化的争议。
双桠材同在一个材长的情况下,更无可非议。就是以较大断面的干岔直径为检尺径,另一个支岔按节子计算,针叶树可以计算,而阔叶树的活支岔可以不计(般材)。
无论双桠材或双心材,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双桠(或双心)下部都有很明显的岔节。根据量材、造材工作经验判断,针叶树双桠结合部位往下,延续内夹皮较长;而阔叶树在双桠结合部位往下延续内夹皮较短,甚至很少有夹皮出现。但在某种特殊条件下阔叶树内夹皮也很长,但这种情况较少见。
无论针叶树或阔叶树,都在双桠部位的下方出现岔节,即双桠部位下方出现棱角状的包状物。这个包状物对材质的影响极大,它在包状物里年轮局部紊乱和弯曲,有的伴有夹皮或腐朽。材质坚硬,极难加工。但在国家标准《木材缺陷》一文中对岔节介绍很少,在《木材缺陷检量与计算》里也没有提及。
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在评定等级时,按是否允许存在计算。
(2)检量棱角状的长度(与检量裂纹的方法相同)量至厘米为止。一等不许有,二等不得超过检尺径的20%,三等不限。一、二等采取加严的力度,引起对岔节的重视。三等放宽,因为其它活节、死节三等材无论多大尺寸与个数都是不限的。
有一点可以说明,个别树种,在双桠部位下方的棱角明显,应以无论双桠部位棱角明显与否,一律按检尺径的20%长度计算。换句话说,外表很平整,其内部岔节对材质影响,与有棱角岔节对材质的影响程度是一样的,不容忽视。
2 枯立木
枯立木是由于环境的变化,感染病虫害等原因造成单株立木的死亡。俗称站干或死树。
树木一死,受时间的延长细菌,病虫害的侵扰,内部材质必然受到破坏。其破坏程度,是因环境不同或树种不同,其破坏程度也不同。
如在山沟里,湿度大,风力小,细菌侵蚀就严重,而在山冈上的枯立木,湿度小,风力大,又有强光日晒,细菌侵蚀相对小些。
在树种方面,柞木、胡桃楸、黄菠萝、山槐等树木耐腐性能强,材质就好。而针叶树和材质较软的阔叶树种杨木、椴木等耐腐性能差,变质就快些,但色木、白牛子、拧筋子、山丁子等树种,材质自然很硬,但耐腐性能较差,最容易受细菌侵蚀。枯死后当年断面就出现地图状彩色条斑。
有观点认为,有的枯立木和薪材并无太大区别,不应降等处理。我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此问题。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位三十岁的青年,干同样等量的体力劳动,同时8小时工作日,完成之后,老人显得疲惫不堪,年轻人却毫不在乎。
有时同样二根同尺寸、同规格的木材做梁木试验,受压后,薪材完好无损,枯立木却断裂了。给人们的启示是慎用枯立木。
因此,笔者提出建议:仍恢复老标准,即枯立木按正常原木评等后再降一等,或在使用时如电杆、桥梁、装饰用材不得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枯立木断面出现许多白色小斑点,密密麻麻的,那就是腐朽的前兆,像是春天的大萝卜(冬贮萝卜)糠了,出现这种现象,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
除此之外,正常的枯立木,在普通锯材使用中,还是有广泛用途的。
参考文献
[1] 王伟,石绍鸿,陈中山,等.木材检验员晋级必读[M].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6.
[2] 冯复三,王伟.木材检验与量材:修订版[M].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8.
[3] 王景昌,楚秀好,朱永富.量材优化与木材标准[M].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