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
2012年5月初,由四川省慈善总会申报的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四川省慈善总会‘重塑美好心灵公益行动——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救助示范项目”获得民政部批准。按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和“重塑美好心灵”项目实施计划,5月9日,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省慈善总会秘书长杨秀华率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陶明明、省慈善办主任杨伟、副主任孙刚及相關同志一行,赴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开展项目实施前期调研工作。
杨秀华秘书长一行与成都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同志就“重塑美好心灵”项目实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座谈,对项目实施要求和如何细化项目具体方案交换了意见。会上,杨秘书长对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开展的针对流浪儿童的特色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项目实施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对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有一些独特而卓有成效的做法,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健康成长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具有创新示范效应。在此次项目实施中,合作各方要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救助工作模式,促进相关未成年人救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参加座谈的容道清站长介绍了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情况。杨伟主任介绍了项目申报过程和项目实施内容、时间、要求及目标等情况。陶明明局长介绍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情况,并要求省慈善总会和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全力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全省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探索有益的经验。有关项目负责同志还就相关细节进行了研讨,明确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