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沃土书磅礴:东北军区的军事工业(上)

2012-04-29 00:44更云
轻兵器 2012年4期
关键词:工部珲春手榴弹

更云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向东北大举运兵,企图消灭共产党在东北的抗日武装。共产党为粉碎这一阴谋,从关内各解放区抽调一批部队进入东北。1945年10月,东北人民自治军成立,林彪任总司令,彭真、罗荣桓分别任第一、第二政委,到年底陆续成立了锦热、辽宁、辽东、辽西、辽北、吉林、松江、三江、嫩江、北安10个军区。1946年1月,东北人民自治军扩编为东北民主联军,将原来划分的军区先后合并为东满、西满、南满、北满4个二级军区。1948年1月,东北民主联军扩编为东北人民解放军,民主联军总部改称东北军区兼东北野战军领导机关,辖合江、龙江、嫩江、松江、牡丹江、吉林、辽吉、辽东、冀察热辽、内蒙军区和12个纵队。在东北解放武装力量不断扩大的同时,其军事工业也发展壮大起来——

1945年10月,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部在沈阳组建军工部,韩振纪任部长兼政委。1947年,东北的军工生产初具规模,部队得到了源源不断的弹药补充。1947年2月,军工部从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后勤部划出,改由总部直接领导,东北民主联军参谋长伍修权兼任军工部部长。同年5月,韩振纪任军工部部长,其领导的珲春军工生产基地为当时东北地区发展军工生产打下了基础。1947年8月,黄克诚任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总管后勤的供应、军工和军需工作。1947年9月,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罗荣桓、参谋长伍修权在哈尔滨主持召开东北各地军工负责人会议,决定重新成立东北民主联军军工部,何长工任部长,伍修权兼任政委,韩振纪、江泽民、王逢原任副部长;各军区、各纵队的军工部门统归军工部领导。从此,东北的军工生产告别了分散和小规模经营状态,进入大发展时期。

从1947年9月起,军工部统管东北9个军工办事处及军工部直属兵工厂,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军工生产体系。东北解放区军工体系的建立,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1948年下半年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中,解放军的炮火发挥了巨大威力。辽沈战役结束后,解放军又接管了位于沈阳、抚顺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90工厂总厂及其4个分厂,并获得大批军火,生产能力大为增强。随着东北全境的解放和铁路线的贯通,满载物资和弹药的火车昼夜不停地运往关内,支援中原地区和渡江作战。如在淮海战役中,中原野战军将国民党黄维兵团包围,黄维凭借众多的美式火炮,收缩成一个圈,用密集火力让解放军无法接近,他自称是个啃不动的“硬核桃”,而华东野战军调集重炮猛轰,终于敲碎了这个“硬核桃”。粟裕大将曾感慨地说:“淮海战役的胜利,要感谢山东老乡的小推车和大连的大炮弹!”

军工部管辖的9个军工办事处分别是位于珲春的第一办事处、位于兴山的第二办事处、位于鸡西的第三办事处、位于北安的第四办事处、位于齐齐哈尔的第五办事处、位于牡丹江的第六办事处、位于吉林的第七办事处、位于哈尔滨的第八办事处以及位于大连的第九办事处。这9个军工办事处及其所属兵工厂的演变情况分述如下。

第一办事处

东北军区军工部第一办事处的前身是东北人民自治军军工部珲春办事处,亦称东北军区军工部珲春办事处。

1945年10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部军工部在沈阳成立,立即接收原日伪奉天造兵所、日本关东军“九一八”工厂和孤家子火药厂等。接收不久就修复3辆坦克,复装10余万发步枪弹和手枪弹,制造无烟药近10吨,还装配了一批枪支。11月28日,军工部奉命撤离沈阳,由于行动急,时间紧,只运出少量物资器材。12月初,军工部路经抚顺时又收集110余台设备和大约300吨五金材料。12月中旬,转移到通化二道江,接收伪军东边道开发株式会社修理工厂,在该厂址组建兵工厂,陈亚藩任厂长,马树良任政委。兵工厂下设枪械分厂、枪弹分厂和修理分厂。另外,军工部还设有化学厂和炼钢厂。化学厂由周明任厂长,李延林任副厂长,叶修青任政委;炼钢厂由苏维民任厂长,任克任政委。

1946年3月末,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政委彭真在吉林省梅河口召开会议,研究军工生产基地建设问题,决定军工部从通化向吉东(1946年1月,中共吉辽省委成立,下设吉林、吉东、辽北、通化4个分省委及4个军区)转移;同时部署突击生产军火以供四平保卫战使用。4月,军工部王逢原副部长带领首批人员及设备、物资组成专列离开通化向图们进发,到达图们后,在合水坪木材加工厂和矿山修理厂旧址筹建枪械厂,在东盛涌枪弹所旧址筹建枪弹厂,在石岘造纸厂筹建化学厂(后改为手榴弹厂)。

1946年6月,国民党军进占新站、拉法,对吉东构成威胁。鉴于日趋严峻的形势,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决定,手榴弹厂暂留石砚,其余工厂迁往珲春,月末全部迁完。在6月24~30日一周的时间内,300节车皮的设备器材及100节车皮的物资弹药全部运到珲春。珲春位于中朝苏三国交界的山间盆地,不仅隐蔽条件好,而且交通便利。图们江和珲春河在此地汇合,与朝鲜一江之隔,到朝鲜仅5km,到苏联边境仅15km,有水路、公路及铁路通行。军工部在此地设有枪弹厂、机械厂、炼钢厂、装药厂及木工厂,建起东北最早的大型军工生产基地。

枪弹厂设在珲春西北的关门嘴子矿山宿舍,有设备123台,职工268名,仍以复装枪弹为主,兼造雷管壳,孙景斌任厂长,莫文祥任政委。炼钢厂设在珲春英安东站,设备14台,职工73名,苏维民任厂长。机械厂设在珲春原煤矿仓库旧址,有设备222台,职工340名,主要生产81mm、82mm迫击炮弹,并制造火炮及其零部件,并检修、改造、制造短缺设备,陈亚藩任厂长,张修竹任政委。

1946年8月下旬,军工部决定在珲春北大营原日军医院旧址新建装药厂,赵引任厂长,叶青任政委。该厂有设备10台,职工135名,负责装配炮弹、引信及制造火工品。9月,在机械厂附近新建木工厂,专门为各厂制造包装箱及供应木材成品,有圆锯机床2台,职工38名,王凤山任厂长。

1946年底,军工部将枪弹厂、炼钢厂的设备及人员转移至朝鲜阿吾地,后分别转入吉林省通化、延边,这两个工厂以后发展成为军工部第二办事处管辖的企业,在珲春的装药厂、机械厂、木工厂以及在石岘的手榴弹厂以后发展成为军工部第一办事处管辖的企业。

自1946年7月~1947年9月,军工部所属工厂共生产木柄手榴弹88.3万枚,81mm、82mm迫击炮弹12.2万发,6号雷管103万个,修理和改造机床60台,修配变压器、电机等电器247台,还制造了33台设备和工装、工具、量具3222件以及机器零件1073个,自制铁钉3000kg。

1947年10月召开的军工会议决定,军工部机关改驻哈尔滨,原在珲春的军工部机关改为军工部第一办事处,韩振纪兼任主任,马树良任政治部主任。第一办事处下辖的4个兵工厂以生产81mm、82mm迫击炮和手榴弹为主,兼造迫击炮、九二式70mm步兵炮、枪炮零部件及修理机床。

第一办事处成立时,有职工1631名,机器设备243台。为满足生产需要,后又修复和自制一部分专用机床和短缺设备,共有机器设备387台,变压器32台,电机184台。第一办事处成立后,一是继续解决手榴弹防潮问题,确保爆炸成功率;二是继续解决弹体铸造质量问题,不断提高良品率;三是不断完善工艺,提高雷管成品率,使原烘干温度由40℃提高到70℃,雷管成品率由原不到80%,改进后达到99%;四是加强技术教育,提高徒工的熟练操作能力。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1948年5月,第一办事处停止手榴弹的生产,集中力量生产81mm迫击炮;不久又停止迫击炮的生产,开始试制日本九二式70mm步兵炮。试制中,没有加工炮管膛线的拉丝床,就用龙门刨床配上齿轮旋转拉杆代替。1948年11月,试制成功九二式70mm步兵炮,开创了根据地兵工在东北制造后膛炮的先河。

第一办事处共生产木柄手榴弹31.4万枚,81mm迫击炮弹98.6万发,82mm迫击炮弹3.1万发,81mm迫击炮宣传弹214发,81mm迫击炮45门,九二式70mm步兵炮9门。

1949年初,马树良任第一办事处主任,韩文、赵引任副主任,铁冲任总支部书记。1949年7月,根据军工部的调整部署,第一办事处的机关干部、机械厂的全部人员、手榴弹厂的大部分人员及其全部设备,分别从珲春、石岘迁移到位于哈尔滨平房的军工部直属第三厂或北满其他厂;在机械厂旧址组成废弹处理厂,该厂以装药厂为主,加上从手榴弹厂抽调的从事火工品工作的人员,共400余人。

1949年9月,第一办事处撤销,废弹处理厂改为第43工厂,刘德林任厂长,主要任务是处理日伪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散落在各地的大约10万发废旧炮弹。对可以利用的炮弹,首先将炮弹引信拆卸下来,加热溶出炸药,加工成工程炸药,弹头则送往钢厂炼钢;对无法回收利用的炮弹,运到指定地点引爆销毁。这项工作比制造炮弹更危险、更繁重,处理毒气弹就更加困难了。第43厂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先后处理销毁废弹1205.8吨,修复、改装炮弹1995.7吨,这些任务是与沈阳废弹处理厂共同完成的。

1949年底,废弹处理任务基本完成后,第43厂撤销,厂房移交地方政府,人员设备大部分调往第42厂,其余人员设备分配到沈阳等地的企业。

第二办事处

第二办事处的前身是军工部兴山(现黑龙江省鹤岗市)办事处,兴山办事处组建于1947年2月,所属工厂有手榴弹厂、炼钢厂及枪弹厂。

手榴弹厂建于1946年8月,主要由军工部派到佳木斯的王逢原、周鉴祥等人筹建,接收了原合江军区后勤部的炸弹厂(即“合江铁工厂”)及东北军政大学的一部分机器设备,并在佳木斯飞机场收集了几部车床,在佳木斯光复大街建立手榴弹厂。

1947年10月,兴山办事处编为军工部第二办事处,军工部副部长王逢原兼任主任,任忠浩任副主任,徐之仁任政治处主任。第二办事处机关设有5个科室,同时将佳木斯的手榴弹厂、通化的炼钢厂以及延边的枪弹厂都迁至兴山,依次编为第一、二、三厂。此外,还建立1个生产手榴弹木柄和枪弹包装箱的木材厂。

1948年,第二办事处将第三厂扩建为第三、四、五、六厂。这样,第二办事处所属兵工厂的具体分工为:第一厂生产手榴弹;第二厂炼钢;第三厂修造机器和制造生产枪弹的专用工具;第四厂生产枪弹壳;第五厂生产枪弹头;第六厂装配枪弹;木材厂生产手榴弹木柄和包装箱。此时第二办事处拥有大小生产设备300台,职工1 763人。

随着东北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根据东北军区军工部的命令,从1949年开始,军工部第二办事处完成其历史使命,转产并逐步从兴山迁出。

第三办事处

第三办事处的前身是军工部鸡西办事处。鸡西办事处筹建于1946年6月,对外称“建安公司”,所属工厂主要生产手榴弹、爆破筒、81mm迫击炮弹、50mm掷榴弹、60mm迫击炮弹、信号弹等军工产品。

1946年6月,军工部派叶林等人到鸡西筹建军工办事处。随后,乐少华、钱志道、郝希英等从延安抽调的30余人以及东北地区的80余名日籍技术人员和工人到达鸡西。1946年10月,手榴弹厂开始筹建。

为了加快手榴弹厂建设,招收了一批技术人员和工人。为了解决设备和原材料问题,第三办事处将东北人民自治军从四平、长春撤退时转移到哈尔滨的一批弹药物资、驻哈尔滨办事处的机电设备以及采购的150多车皮的物资器材运到鸡西。后又组织一批干部冒着严寒分赴牡丹江、佳木斯等中小城市和工矿区收集采购物资器材。木材、煤炭极缺,采购不到,就自己组织力量生产。在冰雪里,硬是把150多台机械设备用人力拉到工房。到1947年初,手榴弹厂基本建成。2月中旬,日产手榴弹已达2500枚。

1947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鸡西办事处筹备组根据中央指示,本着以地区配套为原则,在大批量生产手榴弹的同时,集中力量着手筹建炮弹装配厂、炮弹零部件机械加工厂、翻砂机械修理厂,扩大生产能力,增加弹药品种。1947年3月初,经东北民主联军后勤部批准,军工部鸡西办事处成立,乐少华任主任,钱志道、汤钦训任副主任,曾杰任政治处主任。

鸡西办事处下辖4个工厂。第一厂集中力量扩大手榴弹生产,边生产、边补充工装工具和机械设备,生产出的手榴弹随时装上火车发往前线。第二厂利用随时修好的厂房突击修理、安装机械设备,制作工具、工装,做好炮弹机械加工的准备工作,接着大批量机械加工炮弹零部件。第三厂修建旧房屋,一部分作为翻砂工房,生产炮弹壳和手榴弹壳;另一部分作为熔铜工房,铸造引信体。第四厂利用在第一厂厂区的3栋工房制作雷汞,生产手榴弹用的6号雷管和50mm掷榴弹。

1947年4月初,东北民主联军参谋长伍修权到鸡西检查工作并主持召开军工会议,指示要加快珲春、兴山、鸡西、哈尔滨4个军工办事处的建设,决定从珲春调拨50台机器设备给鸡西,扩大手榴弹和迫击炮弹的生产能力。

根据4月会议确定的任务,鸡西办事处一方面加快第二、三、四厂厂房修建、改建与机电设备修理安装工作;另一方面加快50mm掷榴弹和82mm迫击炮弹复装试制工作。6月份开始生产掷榴弹,当月生产出1200发。7月份开始82mm迫击炮弹的试制工作,到12月末,生产出3万发。

1947年10月军工会议后,鸡西办事处编为军工部第三办事处,在继续抓好手榴弹、50mm掷榴弹、82mm迫击炮弹以及雷管生产的同时,又重点抓了60mm迫击炮弹的设计和试制工作。60mm迫击炮弹是以缴获美制60mm迫击炮弹为基础,结合81mm、82mm迫击炮弹的结构改型设计的,到1948年4月试制成功,并开始批量生产。

辽沈战役结束后,第三办事处于1948年10月下旬奉命调一大批干部南下。1949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停止手榴弹生产。9月,第三办事处改称第23工厂,该厂的主要任务由生产前膛炮弹改为生产后膛炮弹,开始生产76.2mm野战炮榴弹,孙云龙任厂长,梁富民任副厂长,林世超任党委书记。

第四办事处

第四办事处由吉林军区军工部与辽东军区军工部合并而成。1947年4月,吉林军区军工部成立,张汉杰任部长,姜开进任政委,下辖修械厂、手榴弹厂和枪弹复装厂。1948年1月,东北民主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其军工部改称东北军区军工部。同时,东北军区军工部接管吉林军区军工部,将其迁往黑龙江省北安市,改编为军工部第四办事处,吴云清任主任,涂锡道任政委。4月,辽东军区军工部也划归东北军区军工部,编入第四办事处。第四办事处所属工厂主要有一厂、二厂、木材厂。一厂建在南大营,负责修械、弹体翻砂铸造、机械加工及冲压焊接等;二厂建在东大营,负责炮弹总装;木材厂负责生产枪托和炮弹包装箱。7月,第四办事处根据军工部下达的任务,开始试制和生产81mm迫击炮弹。同年10月,第四办事处撤销,改为北安炮弹总厂,归第五办事处管辖。

第五办事处

第五办事处的前身是新四军第3师军工部。1946年4月,新四军第3师军工部30多人在部长田汝孚的率领下随军进入齐齐哈尔市,建立嫩江军区军工部,后改称西满军区军工部。该部接收了“嫩江省修械所”(现为齐齐哈尔建华机械有限公司),成立机械厂和装配厂,生产迫击炮弹和手榴弹。同年6月,西满军区军工部奉命将这两个工厂迁至嫩江县,在齐齐哈尔市只留几十人修理枪械。迁至嫩江县后,为了扩大生产能力,将讷河县民主联军某部修械所的设备和人员并入,扩建成3个分厂:一分厂为机械加工厂,二分厂为弹药厂,三分厂为铸造厂。

西满军区军工部在嫩江期间共生产81mm迫击炮弹3300发、82mm迫击炮弹4624发、手榴弹21730枚,还修复了一部分军械。1947年4月,着手试制60mm迫击炮弹。7月,又由嫩江迁回齐齐哈尔市,接收了解放木工厂、氧气厂和汽车修理厂,组成机械加工、弹药、木工、修械、汽车修理和铸工6个分厂。9月,汽车修理厂移交给其他单位,铸工分厂并入机械加工分厂,只保留4个分厂。

1947年,西满军区军工部共生产81mm迫击炮弹150054发、85mm炮弹5160发、手榴弹62698枚、68mm炮376门、68mm炮弹13566发,爆破筒6000个。此外,还完成了各种军械的修理任务。

1948年4月,西满军区军工部划归东北军区军工部,编为第五办事处,驻齐齐哈尔市,田汝孚任主任兼政委。同年10月,接收洮南修械厂和北安炮弹总厂,此时职工达到近2000人,机器340多台,到年底共生产60mm迫击炮弹151615发。1949年3月,东北军区后勤部军工部决定将北安炮弹总厂从第五办事处划出,列为直属六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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