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短工化倒逼权益长效化
文/张西流
有报告指出,农民工就业“短工化”趋势愈演愈烈,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不到2年。农民工离开原工作的最主要原因是在用工单位提升有限,对公司条件不满意。
农民工“短工化”,折射出他们的多重诉求。比如情感归属、社会认同、国民待遇等等。至于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只是引发农民工频繁跳槽的导火索罢了。这是个社会性问题,仅靠企业去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待遇,难以遏制“短工化”趋向。“短工化”倒逼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长效化。
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为了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适应社会,首先,在提高农民工待遇、适当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的同时,应加快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打击恶意欠薪、工作环境恶劣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其次,要让农民工有归属感,竭力解决他们进城后的住房问题,对农民工放宽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许那些在城里工作一定年限、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农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推进用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完善农民工进城后医疗保障,探索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问题的解决之道。
再次,要稳步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入户,确保各地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积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将在城市积累的资金和工作经验,运用到创业实践中去。
总之,应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全覆盖。
提拔考核问家人更要问群众
文/刘楚汉
四川眉山市彭山县委目前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提拔干部先征求其父母、邻居甚至小区物管意见。截至2月17日,彭山已有5名干部通过此项考核,其中一名干部因不爱做家务被扣两分。
提拔官员先问家人意见,是对干部考核的范围拓展和延伸,其内在逻辑设计也很明显。试想,一个不孝敬父母、不尊重家人抑或连家庭事务都处理不好的人,又如何能在单位团结和带领大家做好工作呢?事实上,把家人意见纳入干部考核,并不是彭山的独创。河北魏县早在2008年就曾提出“德孝治县”理念,规定干部升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
不过,考察家人意见并对“不孝”一票否决,其实隐含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家人的意见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然而实际上,这样的前提是否成立,明显值得商榷。很多贪官落马,不都曝出受贿“夫妻店”的存在吗?在家庭成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实下,面对提拔考察,家人多半会竭尽全力以求其升职,又怎会主动言其不是呢?
官员的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权力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对权力的考核应该着眼于公德而非私德,决定了对官员的考核应该问计于群众而非家人。官员在家的表现,说到底属于私人品质范畴,不能等同于他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提拔官员问计家人的善意初衷是良好的,操作得当也未必要全部否定。但是具体到落实中,必须清醒地看到家人意见中的误区,加以有效甄别。尤其重要的是,不能因为家人意见的纳入而忽略了群众意见这个根本。对官员的监督、考核,说到底只能归结于制度和群众的力量,这是由公权的性质所决定的。这也意味着,即便是家人意见本身,也应该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雅贿”引发的思考
文/李伟峰
一位纪检干部谈到近年来日益泛滥的“雅贿”现象:不送金银送字画,不献豪宅献古玩,题字有“润笔”,出书有“稿费”,在高雅、温情的面纱之下,进行着利益交换与输送。
“雅贿”再雅也是贿,脱不了权钱交易本质。“雅贿”之兴,从领导干部自身方面反思,在于没有慎其所好,摆正工作与生活、爱好与权力的关系,让个人爱好成了廉洁堤防的“蚁穴”。
其实,兴趣爱好人皆有之,领导干部亦是如此。工作之余,适当培养点个人爱好,可以放松心情、调剂生活、涵养心灵。但作为领导干部,对于个人爱好一定要清醒认识,正确把握。如果把握不好,就会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
现在社会上一些人,由于受不良风气和潜规则的影响,为了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常常不走正道走邪道,经常挖空心思揣摩领导的爱好。领导干部一旦认识上缺位,思想上放松,行为上失控,就很可能在“爱好”这一关失守,被别有用心的人俘获。
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痴迷兰花,这位“兰花局长”,在忏悔书里写道:“正是自己养兰、爱兰,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最终被兰花俘虏。”厦门海关原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接培勇,是个爱好书画的“风雅之人”,开始并不买赖昌星的账,赖昌星了解其爱好后,花重金邀请国内九位知名书画家联合创作一幅《牡丹图》送给他,终于一步一步把接培勇拉下水。古训云:好船者溺,好骑者坠,君子各以所好为祸。行贿者说:不怕官员不爱钱,就怕官员没爱好。前车之鉴历历在目,爱好背后的“隐形染缸”之害,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
爱好书画,欣赏临摹,修身养性,确属雅兴;爱好博物,业余时间逛逛旧货店、转转博物馆,也是雅事。但君子爱物亦应取之有道,倘若到了玩物丧志的程度,很可能由此深陷泥潭,难以自拔。这样的爱好,就绝不是什么“雅好”了。把住兴趣爱好关,留神投其所好人,为政之德方可坚守,品性纯洁才不致污损。慎之,慎之。
“保护性拆除”暴露文物保护“短板”
文/毕晓哲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维修性拆除”余声未了,网友爆料重庆的蒋介石行营也被拆了。当地文管部门回应称,这是“保护性拆除”,将在原址原貌复建行营。据悉,蒋介石重庆行营建于1935年,卢沟桥事变数月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就在这里办公,蒋介石官邸也设在此。
如果从正面意义分析,在一个出发点正当、经科学论证与评估之下的“保护性拆除”,将有可能实现之前的“原址复建,作为抗战历史陈列馆,对公众免费开放”的良好承诺与预期。然而,客观而言这样的“保护性拆除”并不能算是一种最好的、最妥善的文物保护方式。
无论什么样的文物,一旦拆除或部分拆除,即使是“保护性或维修性”复建,其价值与内涵终归不如从前。目前,重庆的蒋介石行营状况堪忧,据称,其内部建筑保存情况并不乐观——这片建筑群曾为一家幼儿园与进城务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破坏比较严重,原本宽敞气派的一条甬道也被截成了三段。看来,实施“保护性拆除”确有必要。
但任何一个关心文物及文物类建筑的人们肯定会追问,在“保护性拆除”之前的若干年在干什么?一个年限并不长的“文物”(距今不过70多年),在此前的几十年、十数年内能得到妥善维护和保养的话,何至于此?恐怕也轮不到现在无奈之下的“保护性拆除”。就好比是一辆汽车,日晒雨淋、无人养护,等到问题严重要“报废”了才考虑“保护性大修”,这不是一种“失责”又是什么。这正是问题的核心,也恰恰暴露出国内诸多城市对建筑类文物保护的“短板”。
城市的飞速发展和对GDP的过度追求,让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也严重干扰和制约了正常的文物保护的开展;这类屡屡发生的“保护性或维修性”复建,究其本质又源于一些地方官员多年来尚未形成一种对文物文化遗产的负责心态。
所以,从对重庆蒋介石行营的“保护性复建”上,我们更应看到之前多少年以来一些城市对文物保护的漠视,以及多少年来在文物和文物保护上“欠账累累”。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不能从法律或制度安排上有一个重大的转变与突破,不排除会有大量“文物”可能连“保护性恢复”的机会也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