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伊梦
课堂上,老师让我们回答什么是“慈善”,我似懂非懂,一时不知怎么回答。于是,老师让我们下课后去找寻答案。
我去问历史。法国著名诗人彭沙尔回答我:“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藉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
这份相互温存的“爱”,难道就是慈善么?
我去问街坊邻里,大娘给我讲述了“破烂王”任艳的故事。她和丈夫每天起早贪黑,以收废品为生,日子并不宽裕。尽管这样,任艳仍用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去资助陷入困境的人,哪怕是仅与自己一面之缘的人。时常慷慨解囊的她,对自家人却显得十分吝啬,舍不得花钱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穿,舍不得为儿子买辆心仪已久的自行车骑……因此遭到家人的误解与怨愤。但她矢志不渝,坚持行善,就这样,任艳点亮的虽是一支蜡烛,却照亮了一片美丽的天空。
难道任艳所做的这些琐事就是“慈善”吗?
我走出国门去问“穷人的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他原本是孟加拉国一名普通的经济学家,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的一个决定改变了这一切。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他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做竹凳的微薄成本,使他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谁也没想到,这27美元让这些穷人从此摆脱了贫穷,走向了富裕。这神奇的力量坚定了他走下去的决心,他开始了向穷人发放小额贷款的行动,并最终成立了“穷人的银行”。为表彰他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2006年,他与孟加拉乡村银行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利用金钱这么做,也是慈善之举吗?
我最后问自己,慈善到底是什么?彭沙尔、任艳、穆罕默德·尤努斯启发了我,我忽然明白了:他们所说的,他们所做的,就是慈善——不附加任何要求而快乐地做!雷锋精神不就是这样的吗?
噢,喜欢学雷锋的我,原来也是位小小慈善家呀!
(本文作者系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柳公权中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