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局:
为了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关于《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农业部与财政部从2012年起,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我省为试点省份。为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对2012年辖区内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需求进行调查,并与2012年5月15日前经县(市、区)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将调查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农产品加工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zx01@126.com。
联系人:赵振兴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906322
附件:
1. 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需求调查表
2.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扶持政策明白纸
附件2:
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扶持政策明白纸
什么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在2012年启动,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設储藏、保鲜和烘干设施,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的补助项目。
奖补范围、实施区域和奖补对象是什么?
奖补范围是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果蔬烘干设施。我省项目实施区域为马铃薯、果蔬主产区。奖补对象是项目实施区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
项目奖补方式是什么?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兑现奖补资金。
具体是那些设施可以获得奖补?补助标准是多少?
按啥程序申请和建设?
第一步:农民和专业合作社到项目实施乡(镇)政府领取填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一式三联,每个设施一份申请表。每个农户申请建设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不超过5座
第二步: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送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农民和专业合作社留存申请表第三联,并按照批准建设种类、型号进行施工建设。
第三步:设施建好后,持申请表第三联到县级农业局申请验收。联合验收组验收后在申请表验收人栏内签字盖章。
第四步: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通知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持申请表第三联和有效证件领取奖补资金。
申请成功了不会建咋办?
县级农业部门将对申报成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和指导。
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1-88906322
联系人:赵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