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一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我们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有时候,我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激动;有时候,我也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怀疑。我固然不必担心我的一肩一背能负载多少脚印,一如无须追问一根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可是这个传说跟别的传说怎样调和呢?末日大限将到的时候,牛头马面不是拿着令牌和锁链在旁等候出窍的灵魂吗?以后是审判,是刑罚,他哪有时间去捡脚印?以后是喝孟婆汤,是投胎转世,他哪有能力去捡脚印?鬼魂怎能如此潇洒、如此淡泊、如此个人主义?好,古圣先贤创设神话,今圣后贤修正神话,我们只有拆开那个森严的故事结构,容纳新的传奇。
我想,拾脚印的情节恐怕很复杂,超出众所周知。像我,如果可能,我要连你的脚印一并收拾妥当。如果捡脚印只是一个人最末一次余兴,或有许多人自动放弃;如果事属必要,或将出现一种行业,一家代捡脚印的公司。至于我,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都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六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事实在海关人员的眼中,在护照上。事实是访旧半为鬼,笑问客从何处来。但是人有时追求感觉,忘记事实,感觉误我,衣带渐宽终不悔。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我觉得紧身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觉得香肠切到最后一刀,希望是一盘好菜。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的家乡有座高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你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许多人名地名。怎么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命地名,应该与我们的灵魂同在,与我们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记忆呢?
那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的高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种种成长的痛苦,萎缩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我想躺在地上打个滚儿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朱文摘自《语文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