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茂全
去年,我参加了赴台湾首批个人游。在台湾街头,看到最多的就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公益广告了。2009年1月11日起,台湾就开始实施公共场所禁烟新规定:高中职以下学校、医疗机构室内外全面禁烟,政府机关、三人以上共享之室内办公室全面禁烟,餐厅、旅馆、商场等场所,除吸烟室外不得吸烟。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禁烟场所未设置标示,或供应与吸烟有关器物,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我这个老烟民在台湾旅游,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煎熬”,常常因不能抽烟而“心神不宁”。禁止吸烟所规定的“公共场所”,不仅包括餐厅、宾馆,甚至包括入住的房间。那什么地方能抽烟呢?导游为我解疑释难:在看得见天空的地方可以抽烟。
于是,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在宾馆和餐馆门口的某个角落,一大堆烟民在吞云吐雾;或是每当车辆到达一个地方,迅速地聚集一群人点燃香烟“解馋”……当然,其中并非只有来自大陆的游客,还有许多本地或者来自其他地区的人。
台湾卖香烟的地方不多,一般商店内不能出售烟品,要到7seven等专卖店购买。而且香烟被陈列在不起眼的角落,并标明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一天,我入住在日月潭边的一家宾馆,深夜赶稿之际,烟瘾突然犯了。此时,背包里早已“弹尽粮绝”。我抱着侥幸心理给宾馆前台打电话,询问酒店是否有香烟出售?得到的回答是“没有”,还不忘温柔地提醒一句:“先生,房间里不能抽烟哦。”
台湾自正式实施《烟害防制法》以来,各民间团体也想办法出点子,使禁烟行动深入民众。
“老烟枪”现身说法
台湾董氏基金会是第一个烟害防制的民间团体,成员由“老烟枪”们组成。金马影帝孙越便是其中一位,在街头或电视屏幕上,不时看到孙越熟悉的身影和温情的话语:“因为戒烟,你可以有机会看到儿子长大、参加他的毕业典礼;或挽着女儿的手,把她嫁出去……你如果继续抽下去,就有可能失去这人生最珍贵的时刻!”
拍照高额奖励
台北出台一个很奏效的措施,民众只要拍到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将照片提交到相关部门,即可获得被罚者的1万元新台币奖励。赏罚分明说到做到,使民众和烟民亲属都自愿加入到戒烟行列。
志愿者发糖果
在游客出没的场所,志愿者穿着醒目的工作背心,随时提醒民众:吸烟有害健康。巧妙的是,有人忍不住要点烟时,志愿者总会准时出现,微笑地说:“这里是公共场所,请不要吸烟,实在难受的话,给您一颗糖吧!”始终面带微笑,态度和蔼的“柔情”战术,使得烟民自觉收起香烟。
烟盒印刷难忘
台湾烟盒上的警示语和图片面积超过一半,赫然印着香烟引起肺部、咽喉癌变的丑陋图片,或印着孕妇的大肚子,忠告吸烟伤害下一代;甚至印有“吸烟导致阳痿”,让人过目难忘。
偶像艺人参与宣传
周杰伦捎上阿嬷一起拍摄禁烟广告,印成海报和传单,直接张贴到全台湾4000多个学校,对青少年进行禁烟宣传。台北市卫生部门邀请蔡依林担当拒烟大使,邀请偶像明星S.H.E走入校园,宣传禁烟,带领全场小朋友一起佩戴“无烟台湾”的胸针,大声宣告:“无烟台湾!”
无论在台北市还是在台中市,城里道路都非常干净,几乎看不到有人手夹纸烟行走在路上,因此也看不到烟头。无论商场,还是偏僻的便利店,想找到一位市民在公共场所室内吸烟真的很难。如此环境,让你抽烟都觉得不好意思。
宝岛台湾之游的“遭遇”,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烟,并非不能戒,而在于禁烟的方法。既用重罚来堵,又有空间来疏,让大家形成不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习惯和观念,这才是禁烟活动的初衷和本意。
(编辑林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