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葆真力倡中俄建交之例证

2012-04-29 00:44刘冬梅
文物春秋 2012年6期
关键词:苏俄谈判政府

刘冬梅

【关键词】王葆真;中俄关系;中俄建交;20世纪10年代末至20年代初

【摘 要】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面对国内外困境,苏俄迫切需要恢复与中国的邦交。作为社会活动家的王葆真十分关注中俄谈判,不仅向国会提交议案,积极主张中俄建交,更在建交谈判出现反复时再递交《商榷书》,敦促北洋政府重开谈判,直至中俄正式恢复邦交。本文通过河北省博物馆收藏的两件文物资料,揭示了王葆真先生为中俄建交所做的努力。

2007年8月,一批近代中国著名革命活动家王葆真先生(1880-1977年)的文物入藏河北省博物馆,为近代政治史及河北籍名人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物证。其中关于中俄建交的两件文物资料,为了解王葆真先生在这一过程中所做的努力提供了很好的例证。

俄国是中国最大的邻邦,中俄两国关系一直是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自1689年清政府与沙皇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沙俄正式成为中国的北邻。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新生的苏俄[1] 遭遇来自资本主义阵营的抵制,中国北洋政府紧随欧洲列强的脚步,也撤回驻俄公使人员,中俄断交。出于稳定周边国际形势的需要,苏俄一再向中国示好,中俄恢复邦交提上日程。王葆真坚决主张恢复与苏俄的正常友好邦交,先是在两国建交谈判开始之前,利用赈济苏俄大旱灾的机会,从民间发起俄国灾荒赈济会,以赈灾之名,行联络两国关系之实[2],继而在两国建交谈判开始之后,密切关注谈判进程,充分利用自己国会议员的身份,联络各方议员在国会上提交议案,为恢复中俄两国邦交倾尽心力。

《改善对俄外交并救济旅俄华侨建议案》(下文简称《建议案》),纸质印刷品,装订成册。共5页,纵25.5厘米,横16厘米,边缘多处撕裂、残缺。封面竖书标题《改善对俄外交并救济旅俄华侨建议案》居中,右侧有王葆真毛笔手书“一九二三年在北京国会时提出”。正文两面印刷(图一)。

此为王葆真1923年2月在北京国会上提交的议案。议案分析了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提出改善对俄外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剖析了目前中俄建交谈判陷入僵局的原因和解决办法,最后主张政府应积极救济旅俄华侨等。文件主要内容收入《王葆真文集》[3]。

王葆真在《建议案》中首先分析了中俄建交的国际政治环境。“欧俄革命以来,各国撤退公使,虽断绝邦交所不惜。”(下文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来自《建交案》)俄国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立即陷入孤立的国际困境,而其境内的沙皇势力远未肃清,频频与境外组织勾结活动,国内外形势十分严峻,苏俄迫切需要同邻国中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于是苏俄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倾向性政策逐步试探,主动向中国政府表示友好,以寻求中国的支持,稳定其在东亚的外部环境。1917年12月6日,苏俄外交人民委员托洛茨基发表声明,表示苏俄将公布并无条件废除帝俄时期的秘密条约(其中涉及中国的有《日俄秘密协约》)。12月底,公布秘约。1918年3月19日,苏俄与中国黑龙江中东铁路警备司令张焕相达成协议,苏俄军队不侵犯中国边境,中国军队也不能赞助白俄谢米诺夫[4]势力。1918年7月4日,苏俄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在全俄苏维埃第五届代表大会上宣称,愿放弃帝俄在华特权。1919年7月26日,苏俄政府发表《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即“第一次对华宣言”)[5],再次明确表示愿放弃沙皇政府从中国攫取的各项特权及庚子赔款,表明了希望与中国恢复友好邦交的积极态度。

而“我国外交关系,每视列强为转移。列强不承认劳俄[6],我即不敢承认劳俄”。直到1920年3月26日,中国北洋政府才正式收到由伊尔库茨克领事馆转来的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的法文文件[7]。此时虽不敢公开承认苏俄政府为正式合法政府,但北洋政府对苏俄的态度开始出现了微妙变化。首先电示中国驻海参崴总领事邵恒,从3月底开始与“劳农政府代表”借“交涉依城事”[8],就“宣言文件事”两次交换了初步意见。之后又多次派员秘密接洽,如中国驻丹麦使馆秘书曹云祥与苏俄政府代表的七次会晤,驻英公使施肇基与苏俄代表的非正式会见,中国驻鄂木斯克总领事范其光与苏俄政府为时一个多月的非正式接洽等,以及张斯军事外交代表团对苏俄的非正式访问[9]。

中国北洋政府对苏俄态度的改变也是迫于国际形势的变化。据与“劳农政府代表”接触的邵恒4月致外交部电称:“英国先以换俘为名与俄开始协商,旋订通商协约,……其他各国,亦争先恐后,各以所欲有者与俄接洽,以收捷足先登之利。”5月,曹云祥也致电外交部:“云祥默察大势所趋,逆料不日各国将承认俄政府。”[10]

王葆真认为此时与苏俄建交恰是时机,他在《建议案》中说:“中国虽弱,然对俄外交,尚属容易着手。俄先求与我和,我则形势较优,但能斟酌利害,从容商议,则库伦撤兵,东路[11]还付,以及不为主义之宣传等事,此皆屡经俄使表示承认,均无难迎刃而解也。”但北洋政府没能把握住这一有利时机。1920年秋,苏俄击退了各国武装干涉,又打垮白俄残余势力建立的鄂木斯克政府,国际国内局势大为改善,苏维埃政权渐趋稳固,与中国建立战略同盟关系的要求大为淡化,对华态度也发生明显转变。发表于9月27日的苏俄第二次对华宣言就删去了第一次宣言中有关无偿归还中东铁路的条款,以致王葆真愤然发出“劳俄政府迭次宣言,而我政府昏聩糊涂,不知及时承认……以至坐失机会”的慨叹。

1920年8月至1923年初,苏俄及其控制的远东共和国[12]先后派出了优林[13]、阿格辽夫[14]、裴克斯[15]、越飞[16]和达夫庆[17]等5位驻华代表,与中国进行建交谈判。

其实面对苏俄的示好,尤其是第二次对华宣言,当时的北洋政府还是做出了一些回应。首先是在外交部专门设立了俄事研究会(后改为俄事委员会),由前驻俄公使刘镜人任主任,负责与优林进行接洽。1920年11月30日,刘镜人与优林举行了第一次非正式会谈。1920年12月10日,任命陈广平担任驻莫斯科总领事,1921年2月5日由外交部函告远东共和国代表优林,并请其“先行电致赤塔政府[18],转电劳农政府接洽为荷”,且在陈广平即将递交的“致劳农政府宣言书”中,明确提出“本国政府深盼有最早之机会,循此次宣言书中指示之程序,以与贵国直接开议也”[19] 。

但“俄国五易来使求和好”,进展却令人失望。到1923年初,中俄谈判渐露疲态,苏俄代表越飞一再搁浅与北京政府的建交谈判,先是与东北的张作霖直接接洽,后又以养病为由直接飞到上海与孙中山会谈。王葆真痛感“中俄至今犹未订立和约,形势转移,于我渐有不利之趋势,若弗急起直追,且恐颓势难挽,中俄前途将不知伊于胡底”,遂联络另外29位国会议员提交了该《建议案》。

在《建议案》中,王葆真详细剖析了中俄建交谈判陷入僵局的三个原因:一是“被动外交之可怜”,二是“政府之不负责任”,三是“外交当局之误国”。提出要打破谈判僵局,一要“对于俄使以使礼遇之”,二要“斥刘镜人误国之罪,而另派学识较优之人,以当尊俎折冲之任”,“以和平亲善为标准”,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以达到“速开会议,订立和约”的目的。他认为,中俄恢复邦交,“若论利害形势,我欠彼债,彼不欠我,取消债约,其有利于我者一。旧年俄蒙协约[20]丧权辱国,取消条约,其有利于我者二。中东铁路路线三千余里,糜费两万万元,为北满主权之枢纽,物产经济之脉络,收归我有,所获得权,较之胶济一路奚啻十倍,其有利于我者三。”如中俄交涉能在谈判桌上顺利进行,“蒙古、库伦、中东、北满以及华侨之事,可不烦一兵而悉可解决”,就不应诉诸武力,以免“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祸乱相寻,有不能逆料者矣”。

最后,王葆真呼吁政府紧急救济旅俄华侨。“原有三十余万人”的“侨民死于兵役,死于战垒,死于饥寒,死于疾病者,比比皆是。今则存者不过十万人”,所以“请建议政府救济旅俄华侨也”。

《王葆真文集》收录《建议案》时略去了29位议员的名字,本文特补充如下:李永声(直隶籍,安平人,字立三)、李华林(云南籍,祥云人,字方城)、赵金堂(直隶籍,南宫人,字升斋)、吴宗慈(江西籍,南丰人,字蔼林)、王绍鏊(江苏籍,吴江人,字恪成)、张善与(河南籍,新乡人,字天放)、胡鄂公(湖北籍,江陵人,字南湖)、钱崇垲(直隶籍,青县人,字向忱)、张云阁(直隶籍,滦县人,字文澜)、常璋(直隶籍,饶阳人,字稷笙)、宋庆馀(直隶籍,行唐人,字富三)、张敬之(直隶籍,曲周人,字翰卿)、李燕文(直隶籍,宝坻人,字逸岑)、李载赓(河南籍,字竹亭)、张鼎彝(直隶籍,献县人,字子铭)、张则林(直隶籍,肥乡人,字屏藩)、寇遐(陕西籍,蒲城人,字胜浮)、白常洁(陕西籍,长安人,字西垣)、李含芳(陕西籍,临潼人,字可亭)、韩增庆(直隶籍,京兆大兴人,字善庭)、彭汉遗(湖北籍,广济人,字述先)、戴书云(江西籍,余干人,字纪白)、余绍琴(四川籍,平武人,字朋期)、童效先(直隶籍,宣化人)、蔡达生(蒙古省籍,湖北蕲春人)、王文璞(黑龙江省海伦人,字晦庵)、贺升平(河南籍,字瑞宇)、黄攻素(江西籍)、邓天一(山东籍,广饶人)[21]。这些议员的籍贯涉及11个省区,可见王葆真为促成中俄建交,联络社会力量极尽一己之力。

1924年,中俄建交谈判终于出现转折。自年初开始,英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挪威和瑞典相继与苏俄建立了外交关系,苏俄逐步摆脱了外交上的孤立处境。与此相反,北洋政府却面临国内分裂的危局,孙中山与张作霖、段祺瑞结成的反直三角同盟渐露峥嵘,而邻国日本与苏俄即将谈判建交的风声也同时传来。国际国内形势迫使北洋政府做出让步。3月14日,中方代表王正廷[22]和俄方代表加拉罕[23]草签了中俄协议草案,经过两年多曲折历程的中俄建交谈判终于呈现曙光。

但是就在当天,北洋政府以草案中涉及到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的问题,尚需“磋商妥善,以免将来发生争议”,且王正廷“未有政府训令签字”为由[24],否决了此草案,并于20日停止了王正廷的职务,改由外交部直接负责中俄交涉事宜。

俄方闻讯后,于3月16日通牒中方,“限期三日,候中国政府在此期内承认双方同意之协定”,“倘因双方交涉决裂,协定破坏而发生一切事项,本国政府认为应由中国政府担负完全责任”[25]。3月19日,再以“苏联政府”名义正式照会北洋政府,“谈判已于三月十四日告终”,“三月十六日函中所指之三日期满后,苏联政府为对于三月十四日所签之协定不受若何拘束,并将来与中国订约时保留完全自由之行为”,“将来中国政府若欲重提谈判时,惟须先行与苏联恢复正式邦交”[26]。

两国谈判陷入绝境,王葆真“心所谓危,缄默难安”,遂在3月23日向国会递交《中俄交涉商榷书》,以此“愿国人有以促政府之觉醒”。

《中俄交涉商榷书》(下文简称《商榷书》),共8页,每页纵25.5厘米,横19.5厘米,手刻版油印件,边残缺,有水渍、蛀洞(图二)。20世纪60年代,王葆真曾将早年有关赈济俄灾及对俄外交的文件资料汇总为一本小册子,此为其中的第五项内容。

在《商榷书》中,王葆真明确表达了北洋政府应“自动承认苏俄为友邦,恢复两国之国交”的主张,并重申“去年二月提出国会改善中俄外交一案”中的复交精神,再次剖析两国建交之利,认为此次协定草案的“条件十九皆利于我,中外通商以来,得未曾有”,而谈判“经年不决,损害愈重,或兵戈相见,两败俱伤,既非国民之意,又非两国之福,纵令取还蒙地,占有东路,而国际异势,得不偿失,非上计也”。

对于3月20日《国务院致各省通电》所辩称交涉决裂的三条理由,王葆真进行了逐条批驳:

甲、俄蒙协约问题。苏俄既承认外蒙为中国之一部,申之以尊重中国之主权,是交还外蒙已到分际。俄蒙协约虽不言取消,几与取消无异也。譬如夫妇结婚不言居室生子,其事其理自属当然者矣。外蒙昔遭白党之祸乱,中国政府将士莫肯派兵救援,苏俄乃进击贼众,拯救蒙民,中国政府又不遣使犒劳,一任外蒙自生自长。联俄独立,而苏俄因以辅助弱小民族为主义标榜者,与外蒙发生感情上密切之关系匪一日矣,今乃责其明白宣布断绝交谊,寻常人情犹不能堪,况堂堂苏俄,独不与弱小民族顾全信义与体面乎?故中国欲以开明的政治共和的精神,融洽蒙族,复合为一,则外蒙固中国主权之所及也,亦苏俄之所承认也,若必欲苏俄此时声明取消蒙约,与弱小民族以难堪此事,理之所必不能也。当局坐昧事机,自寻死路,于人何尤?此不成为理由者一也。

乙、蒙古撤兵问题。苏俄撤退驻蒙古军队,既有宣言为根据,复有协定之规定,在原则上更无致疑之必要。且已商及撤兵期限与边境安宁办法矣,是原则上应即撤兵已在先决中也,而又退到应撤不应撤之讨论,如此交涉何能进步?均之主张撤兵期限及安宁办法由会议中商订之,是所争之实质,效用完全相同,仅不过在文字上吹毛求疵耳。此又不成为交涉决裂之理由也。

丙、教堂财产问题。此事更不必顾虑,王儒堂(即王正廷)梗电已言之,此非主要条件,更不成为交涉决裂之理由也。

对于中方导致的谈判破裂,不只王葆真深切质疑,当时国内各界人士也是一片声讨之声,“整个中国社会,从极左分子到极右分子,从陈独秀、孙中山,到吴佩孚、张作霖,第一次在要求同苏联建立友好关系问题上统一起来”[27]。

在各方压力的推动下,北洋政府主动与苏俄重开谈判,5月31日,《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及《中俄协定附件》签定,中俄两国邦交正式恢复。此时距离王葆真等国会议员提交《建议案》,呼吁中俄建交已经过去了一年零三个月,距离《商榷书》的提出仅有69天。正是在中俄建交谈判最困难、最关键的两个节点,王葆真利用自己国会议员的身份,奔走联络,公开呼吁,为中俄建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1917年11月7日,苏维埃社会主义俄国成立,简称“苏俄”。1922年12月30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简称“苏联”。本文为行文之便统称为“苏俄”,涉及两国间则称“中俄”。

[2] 参看拙作:《由王葆真的一组文物资料所见俄国灾荒赈济会始末》,《文物春秋》2011年6期。

[3] 王葆真:《改善对俄外交并救济旅俄华侨建议案》,载《王葆真文集》,团结出版社,1989年,第83-85页。

[4] 谢米诺夫(1890-1946年),著名白俄首领,“十月革命”后在西伯利亚、中俄边境地区组建反苏俄的军队与政府。1920年11月军事力量被瓦解,此后仍一直从事反苏俄活动。1945年被苏联红军在大连捕获,次年被处死。

[5] 宣言具体内容见《西伯利亚及远东外交人民委员会全权委员杨松电致中国外交部转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载《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56-61页。

[6] 劳俄即苏俄,当时人们习惯于称其为“劳农俄国”,见李达:《劳农俄国研究》,商务印书馆,1922年。

[7] 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发表于1919年7月,但因为当时中俄两国已经断绝外交关系,而且不通邮,直到1920年3月,苏俄政府指示其西伯利亚和远东外交事务全权代表杨松通过中国驻伊尔库茨克领事馆将宣言的法文件转交中国政府,并请将宣言内容告知全中国人民。

[8] 依城即伊尔库茨克。当时此地局势动荡,华侨纷纷要求乘车撤离。

[9] 见《驻丹麦公使颜惠庆电告中俄代表交涉情形》、《北洋政府电示驻丹麦使馆答复苏俄政府》、《驻英公使施肇基与苏俄代表接触》、《国务院致外交部函》、《驻鄂木斯克总领事范其光自海参崴致外交部电》,载同[5],第73-77页。

[10] 见《驻海参崴总领事邵恒致外交部电》(1920年4月23日)、《驻丹麦使馆秘书曹云祥致外交部电》(1920年5月29日),载同[5],第64、75页。

[11] 指中东铁路,为中国政府以500万两白银入股与华俄道胜银行合办,包括满洲里经哈尔滨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主线和哈尔滨经长春、沈阳到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从1896年9月8日签定的《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中可知,中东铁路路区主权应归中国政府所有,土地仅归铁路公司使用。但帝俄被推翻后,中东铁路的归属问题作为中俄之间的悬案,成为中俄建交谈判中的矛盾焦点之一。直到1952年中东铁路才完全由中国收回。

[12] 远东共和国是苏俄为摆脱国际上的孤立和被封锁的困境而建立的一个缓冲国,位于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以东地区,1920年4月6日建立,1922年11月14日并入苏俄。

[13] 优林(Ignatius L. Yurin),1920年6月以远东共和国驻华外交总代表身份率团使华,后按中方要求以远东共和国商务总代表名义于1920年8月26日至1921年5月18日在华活动。1921年7月15日至10月6日以远东共和国外交部长的身份再次来华。使华目的在于寻求建立两国永久的外交关系,有权与中国政府进行包括中东铁路、外蒙古等问题在内的谈判,但最后无功而返。

[14] 阿格辽夫(Agareff),优林使华团随员,从1921年5月18日优林回国履职外交部长起,代理其在华工作。1921年10月6日正式委任为驻华总代表,至1922年11月远东共和国并入苏俄后结束使命。

[15] 裴克斯(A. K. Paikes),又译为巴伊开或巴意开斯,是苏俄派出的首位驻华全权代表,负责中俄建交谈判,1921年12月至1922年7月在华,未完成对中国的外交使命。

[16] 越飞(Adolf A. Joffe),苏俄资深外交家,1922年8月至1923年7月任苏俄驻华特命全权代表。1923年1月越飞以南下养病为由离京赴沪,实际上是与孙中山会见,以打开外交被动局面,后发表了《孙文越飞宣言》。

[17] 达夫庆(Davitian),又译作达夫谦,越飞使华代表团成员,1923年1月至7月代理越飞在北京的工作。

[18]即指远东共和国,1920年10月,其首都迁至赤塔,故称赤塔政府。

[19] 见《外交部致远东共和国代表优林节略》、《外交部电令驻莫斯科总领事陈广平转递中国政府答复苏俄政府函》,载同[5],第90页。

[20] 指1912年《俄蒙协约》和1915年的《中俄蒙协约》,通过这两个协约,中国承认了外蒙古自治和沙俄在外蒙古的各项特权。见朱昭华:《袁世凯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因应》,《史学月刊》2009年6期,第88-92页。

[21] 据河北省博物馆所藏民国十二年八月编印的众议院议员一览表。

[22]王正廷(1882-1961年),字儒堂,浙江奉化人,民国时期著名外交家。1923年3月26日,北京政府专门成立中俄交涉事宜公署,王正廷为督办。

[23] 加拉罕(Leo Karakhan),苏俄著名外交家,苏俄两次对华宣言的签发人。1923年8月起担任苏俄驻华全权代表,负责中俄建交谈判。1924年5月31日,与中方签署《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两国正式建交。1924年7月15日,加拉罕出任苏联第一任驻华大使.

[24] 见《国务院复筹办中俄交涉事宜王正廷咨》,载同[5],第253页。

[25] 见《筹办中俄交涉事宜王正廷致国务院咨呈》,载同[5],第252页。

[26] 见《苏联全权代表加拉罕致筹办中俄交涉事宜王正廷函》,载同[5],第254-257页。

[27] 林军:《中苏外交关系(1917-1927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6页。

〔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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