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霜降
杀机
那一天是四月三号,星期二的晚上十点二十分。
已经是晚春了,风有些暧昧的暖。男人似乎心情不错,下车关上车门,然后往二号楼方向走去。
在离门口还有两米开外的距离,黑影从旁边的绿化带树荫下飞扑过来,手里是一把刀,在路灯下阴森森地闪着寒芒。
凶手先下重拳打向男人的肚子,接着趁男人弯腰时用刀割男人的咽喉。行凶者手法很是利落,男人从被打到倒地不动的过程,总共只持续了三分钟不到。
此时是晚间十点半,这个高级小区里的人,大多已经不在小区楼下活动。
尸体是保安发现的。救护车来的时候,人已经断气快一个小时了。
死者的妻子哭得完全失控,几次晕了过去。他们是患难夫妻,结婚十二年,两人辗转在各个城市漂泊谋生,近五年来,两人的生意终于做得风生水起。于是,在本城买了房,落了户。眼看好日子已经开始了,这飞来的横祸,是不由得女人不伤心的。
警方立案调查,死者魏晓辉,男,三十六岁,系本城最大的建材市场老板,与妻子林小环结婚十二年,未有孩子。
魏晓辉在生意场上吃得开,平时待人也热情周到,未听说有什么仇人。据邻居称,他常送礼物给妻子林小环,两人很少吵架,算是小区里的恩爱夫妻。
仇杀?情杀?或者意外抢劫杀人?
死者
我一直是一个很努力的男人,当然,我也承认我是一个很幸运的男人。我就是最近网上流行语所说的那种凤凰男,就是从山村里飞出来的男凤凰。我出生在很贫穷的农村家庭里,连大学都是半工半读完成的。
但比较幸运的是,大学的最后一年,我认识了我的妻子林小环,她并不嫌弃我的贫穷,并且在大学毕业后就不顾家里的反对嫁给了我。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她的爱情一如当初。
我不得不承认,我成为了一个喜新厌旧的男人。我的心里,原本更喜欢娇弱柔媚的女子。或者是男人的英雄主义作祟,在第一眼看到周歌的时候,我心里便生出了特别的感觉。
我请她去饭店吃了饭,还喝了酒,于是,酒后便乱了性。我也知道今日得来不易,可谁能拒绝美人的好?不是没有想过小环的感受,但正是我与小环的平淡无味激发了我与周歌的激情如火。
我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周歌是一个特别的女人。在确认她怀孕后,我兴奋极了,并且在她面前信誓旦旦地说要离婚。周歌在听到我说要离婚的时候,嫣然一笑,那个笑容似是对我的谎言了然于心。
小环之所以不孕,皆因跟我颠沛流离的那几年接连的几次流产造成的。不管是于经济上还是道义上,我都不会选择与小环离婚。而这个,周歌了然于心。
我庆幸,找到了这样一个善解人意的红颜。
我只是未想到,这美好的一切,会在一如平常的十点半我从周歌处回到和小环的家时戛然而止。
死前的最后一刻,我最后的一个念头是:我曾经做错了什么了吗?
遗孀
本地晚报说,我是日前遇害的本城富商的遗孀。我丢开那张报纸,开一瓶红酒一个人喝,我很想打电话给崔明。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我不能这样明目张胆。即便我恨透了魏晓辉,我也不想在他死后不到三天便与情人偷欢。
我是相信爱情的女人。并且,我相信爱情便是要为他付出,哪怕是一切。
魏晓辉他必定是知道我爱他爱到永远不能离弃,所以,在外面有了女人还有了孩子时仍能得意洋洋地來向我坦白。
他说那个女人有多好有多善良;他说她从来不逼他和我离婚。与别人的丈夫生孩子的女人,能好到什么地方去?
这个长相甜美的女人在某一天找到了我,要与我约法三章:第一,她绝不会要魏晓辉离婚娶她;第二,让我允许魏晓辉一周有两晚在她处过夜;第三,如果我同意,她想叫我姐姐。
我未置可否,她以为这是什么时代?五百年前的封建王朝吗?
但她却常来找我,开口闭口喊姐姐,次次来都有礼物,水果衣服化妆品,我不稀罕那些东西,但我挺喜欢被她讨好。并且她还说要介绍一个朋友给我。
我就这样认识了崔明。崔明年轻、强壮、充满了活力,他像迷恋母亲一样迷恋我。周歌说:三十岁以后的女人,与其说是需要爱情,不如说需要激情更多一些。
我想,她是对的。
崔明与我在床上契合无比。他向我求婚,我已厌倦了与魏晓辉的相敬如宾,我提出离婚。魏晓辉说:你疯了,财产分割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他不愿意离婚。这让崔明很光火,他说:老子找人做了他。
我以为崔明只是说说而已,他向我要十万作为请杀手的费用,我以为他不过是贪玩想要点钱,年轻男人的激情,不过是床上开始床上结束。我不曾想过崔明会是例外。
于是,我成了遗孀。遗孀的意思是:漂亮的有钱的新寡妇。
杀手
我叫小A,我是一个杀手。道上的前辈说,杀手这个行业,自古有之,这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职业。既然是一种职业,那最好是做得干净利落一些,任务完成,不为出钱人和自己留下任何后患是必要的职业素质。
我是观察了一个月后才决定下手的。那个男人很高,比我要高一个头,我先给了他的肚子一拳,我打得很狠,他痛得弯下腰,我的刀正好轻易地抹上了他的脖子。
我戴了手套,并且穿了一件三块钱的塑料薄膜雨衣,血溅不到我的衣服,那样的塑料薄膜,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点燃,几秒钟便缩成一团来历不明的垃圾。
我做得很周到了。然后我带着十张银行卡上了一辆随便去哪个城市的长途客车。十万块钱,被我分成不同的部分存在了几张事先开好的银行卡里,像我这样一个看起来不太像有钱人的人,一下子存十万块钱,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的。
出事那天,太阳很好。傍晚,我拎着熟食和啤酒回出租屋,今天我找到了一份做商场保安的工作,明天可以在商场里上班了。薪水不高,但我比较满意。至少比在工地上好多了。
便衣将我扑倒在地,啤酒瓶掉在地上四分五裂,啤酒在地面上开着酒花,白闪闪的像手铐一样很亮眼。
我以为我只做一次,便能成为那条溜出网外的鱼。其实不然,做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
情人
其实,我只是一个无业游民。现在正在和一个寂寞的富婆林小环热恋。
很久以前,至少,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并不是这样谎话连篇的。
那时的我是一个很单纯的对爱情充满了狂热和纯真的男孩子,我那个时候热恋的女孩叫作周歌,她是一个美丽娇弱的女孩子。
认识她的时候,我的成绩比她还要好。高中时的恋爱,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我时常逃课跑到她的教室外偷看她读书,最后难免成为了落榜生。
可是我爱的女孩考上了大学。我不愿再去复读,我去了周歌上学的城市打工,在这个城市里,我们度过了最美好的四年。
凭着高大俊朗的外表和聪明的头脑,我比别人更容易找到工作,我把所有的薪水都用来与周歌恋爱。一切都很美好,直到周歌大学毕业,她工作了。
而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就是在她需要你的时候永远陪着她,在她需要自由的时候离开她。周歌认识了已婚男人魏晓辉,她需要我给她自由。
我于是给了她自由。后来,她又认识了魏晓辉的老婆林小环,她把我介绍给林小环。周歌说,和一个对的女人在一起,能让你在这个城市里少奋斗二十年。
林小环是一个三十五岁的寂寞女人。这样的一个女人,成熟得能一口就咬出水来。我曾迷恋周歌的矜持与娇贵,认识林小环后才知道,原来,女人还可以这样直接爽快令人欲罢不能。
我分不清楚是欲望还是爱情。周歌说,如果是林小环提出离婚,至少也可以分一半的财产。我要魏晓辉,你娶林小环,不也是圆满结局吗?
是呀,这有什么不好呢?可是,魏晓辉居然不愿意离婚。林小环恨他恨得咬碎银牙:真想杀了他。于是我找到了小A。我对林小环说:你给我十万块,我找人杀了他。
我想,实际上,最想让魏晓辉死的人是我。如果不是他出现,周歌便不会与我分手。我也不会认识林小环。我不喜欢偷情,十分的不喜欢。
红粉
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过,我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人。高中的时候,为了能少一名竞争对手,我接受了隔壁班高才生崔明的情书。
崔明为了我落了榜,又为了我来这座城市打工。大学四年,我一直和他在一起。我把一个女孩最美好的四年给了他,我把这当成一种偿还而不是爱情。
事实上,我不喜欢这种年轻却贫穷的男人,从一个小村镇走出来的经历让我很明确地知道自己必须要留在这个城市里好好地生活。可是,单单凭我和我年轻贫穷的男友,是永远不可能实现这一切的。
命运安排我遇见了魏晓辉,一个成熟稳重的有钱的男人,他就像是我在这座城市汪洋里遇见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我必须紧紧地抓住他。
我知道,一晌贪欢是不可能取代那个跟他同甘共苦十几年的女人的。所以,我怀孕了。我也决不要做一个以孩子要挟他离婚的一般女人,我要他的离婚,与我无关。
所以,我找到了他的妻子林小环,试图和她做姐妹,并且,我把崔明介绍给她。
我知道,重新坠入爱情的女人,是爱得很彻底的。我算准了她必定会和魏晓辉离婚。而我,因为有着和魏晓辉的儿子,他不可能选择别的女人再婚。
可是,结局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魏晓辉死了。他没有离婚,可是,他被人杀死了。
据说,林小环哭得很伤心。甚至,哭晕了过去。呵,世上会做戏的女人,又何止我一个呢?我打电话给崔明,我直截了当地问他:魏晓辉是你们杀的,对不对?
崔明没有说话。
我找了一处公用电话,给警局打了匿名电话,我绝不允许我和我的儿子到最后还是一无所得,更何况,法治社会,杀人是犯法的,崔明与林小环都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打完电话,我回到魏晓辉给我买的房子里,抱着熟睡的儿子睁眼到天明,要一个人独自把儿子抚养长大,仅仅有这一套房子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可以,我必须得到更多。
结局
4月13日,本城富商魏晓辉被杀案告破。警方按一匿名电话指引顺利找到买凶杀人的主犯崔明。崔明承认自己与魏晓辉的妻子林小环的情人关系因而买凶杀人,但不承认林小环是共同买凶杀人的同犯。4月23日,杀人凶手小A于U城伏法。
魏晓辉的葬礼上,有一个抱着婴孩的年轻女人远远地站在人群的外围,神色凄然。有人猜测,那是魏晓辉的情人与私生子。
但魏晓辉的遗产继承人林小环对此断然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