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波
欧洲和日本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代表着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的最新趋势,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风向标。在6月5日的“第七届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我们惊喜地看到了来自欧盟、德国、法国的国际嘉宾,尤其是法国企业社会责任大使的出席,更让这次论坛增色不少,这也是难得的国际CSR专家汇聚一堂的盛会。
在上午的主题论坛上,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代表Lia Talarico作了“企业2020:欧洲通往智慧、可持续和包容性社会的行动”的主题演讲,法国企业社会责任大使Michel Doucin、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办公室主任鲁德福(Roff)分别介绍了日本、法国、德国的企业社会责任状况。
欧洲:“2020战略”的广泛应用
自从2011年6月15日,本刊发起“中国金蜜蜂2020社会责任倡议”以来,“金蜜蜂2020”已经成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最具行动力和成效的一项企业社会责任倡议和行动,11家标杆企业在创新、水资源保护、能效管理、负责任供应链等议题下发起了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一年间,各个项目都开花结果,硕果累累,这些成果,在“第七届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有集中的展示,尤其是下午的分论坛上,有4个发起企业以发起议题为主题的平行论坛、另外2个综合性的论坛,都是“金蜜蜂2020”一年的辉煌成果展示。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中国的“金蜜蜂2020”,是受到了“欧洲企业2020”的启发和激励的。
可能很多人也有疑问:“欧洲2020”和“欧洲企业2020”有什么关系?
2010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推出的“欧洲2020战略”建议方案提出了构建“创新型联盟”的设想,这一战略不仅把“创新型联盟”列为实现欧盟未来10年发展目标的7大计划之首,而且其他6大计划均与创新有关。
“欧洲2020”战略是继“里斯本战略”之后的欧盟第二个十年经济发展规划。“欧洲2020战略”共有5大目标、3大重点和7大计划以及一个监督保障体系。这3大重点分别是实现以发展知识经济为主的智能增长、实现以发展绿色经济为主的可持续增长、实现以提高就业和消除贫困为主的全面增长。
2010年10月,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ourpe)发起“企业2020倡议”(Enterpnse 2020)。“我们怀有共同愿景、致力于卓越领导,在此诚邀欧洲内外的其他公司与组织和我们一道踏上未来企业之旅,共创美好未来”。
欧洲企业2020倡议以欧洲企业社会责任联盟(于2006年由欧盟委员会、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欧洲商会和欧洲中小企业联合会共同发起建立)为依托,公开呼吁建立新的合作联盟。
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是领先的欧洲企业社会责任网络,成员包括约70家跨国企业和23个欧洲国家的27个国家伙伴组织。它是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与合作的欧洲平台,其宗旨是促使企业与欧洲成为可持续竞争力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全球领袖。这一网络于1995年由多名资深欧洲商业领袖应欧盟委员会主席雅克·洛尔的呼吁建立而成。
Lia介绍道:“首先,‘欧洲企业2020是一个愿景,它是一个战略,而且它也是我们的行为。愿景就是‘未来的公司,‘2020年的公司,我们把它叫做企业2020,它一定是盈利的,它的责任和透明度都非常高,而且它会和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合作。
‘欧洲企业2020同时也是一个战略。气候变化、人口增长、法规变化、老龄化问题、贫困问题,这些都是社会的新趋势。技术进步会影响这些新趋势,并且给它们新的定义,‘欧洲企业2020要求我们去保证应对所有的这些挑战,并真正能够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角度产生贡献。要这样做,公司就必须要聚焦在两件事情上:第一个就是要去提高它的管理透明度,第二个在产品和服务上进行创新。
‘欧洲企业2020也是一个行动,我们会在一些非常重要的领域开展行动,比如说可持续供应链,养老问题等。”
Lia以健康文化为例说明了欧洲企业2020是如何运作的,并介绍了可持续性供应链方面的工作,Lia介绍说,每个月大概有两万人会去看“SUPPLY CHAIN”网站,而85%的人都是新用户。《WTO经济导刊》也是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在中国的合伙伙伴。
Lia还介绍说,在土耳其今年还要启动一个企业2023的战略,另外在拉美也会有相应的活动。
欧洲CSR新趋势:越来越强调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干预
已有8个欧洲国家出台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战略
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办公室主任鲁德福(Roff)介绍说,在欧洲2020战略的框架之下,很多欧洲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国家策略,现在27个成员国中有8个成员国也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战略,除了德国之外还有比利时、丹麦和法国等。
2010年10月6日,德国发布《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战略》(德国联邦政府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德国CSR战略”),德国是在欧盟成员国中率先出台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战略的国家。
越来越强调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干预
鲁德福强调了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企业社会责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不停演变的,企业社会责任反映出了全球化进程中,各个利益相关方互相的关联性。比如ISO 26000的很多规定也都反映了这些变化。
鲁德福认为,在欧盟,CSR的定义也有所变化,在2001年欧盟认为CSR是自愿性的,而在2011年10月,欧盟通过的《2011年至2014年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以下简称“欧盟CSR战略”)》中,则更多地强调政策和监管的措施。
Lia说,为什么需要一个新的欧洲的CSR战略呢?主要是要通过欧洲在CSR方面对全球的影响,来宣布欧洲在全球的竞争地位,尤其是要在ISO 26000指导下重新定义欧洲的CSR战略决策,同时,它也是在一个国家之内的发展战略。
欧盟CSR战略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新定义是“企业在社会影响方面的责任”,战略提出企业应该在商业运营和核心战略中融入社会、环境、道德、人权和消费者关切,并且和利益相关方有紧密的合作。战略提出应该与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最大化创造分享价值,同时也要识别、防止、减轻可能的不利影响。战略鼓励企业通过长期的CSR战略,探索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的发展。
Lia介绍说,欧盟CSR战略一共有30个建议,其中的11个是关于欧洲和全球的CSR的方式更加整合一致的,通过不同的国家和不同公司之间的一些动作来敦促它。还有5个是和“欧洲企业2020”直接相关的。“欧洲企业2020''是企业领导者直接参与到欧洲目标的实现当中,欧洲委员会会去回顾和审核这些企业2020的结果,再去计划下一步的行动。
鲁德福认为,应该由政府部门来推动有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方案,同时还要展开战略性的工作和行动计划,尤其是政府的行动计划,并且要增加全球化的因素,和很多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团体进行合作,这样企业社会责任就会得到更多的支持。
德国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在制定德国社会责任战略之前,德国建立了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由德国联邦劳工和社会事务部作为主管部委,并协调了德国国家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制定。德国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保证了重要的利益相关方的介入。比如社会团体、工会、NGO、公司、协会、研究机构和政府。
法国企业社会责任大使Michel Doucin也介绍了法国在CSR立法方面的经验:法国政府从2001年就开始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制定了相关政策、公众行动,改变立法和规定,要求国有企业在这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同时也有一系列关于私营公司的举措和倡议。法国的商界、公民和政府各方达成的CSR共识被写进了法律,法律要求大型的法国公司,每年要向公众汇报有关它们社会和环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它们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承诺兑现的状况。
法国的CSR政策中还有一项引人注意,就是法国政府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发布一个年度报告,来展示出它在环境方面的举措和活动。另外这些也纳入了欧洲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在欧洲层面占了GDP的18%,这是一个很大的比例。2007年3月,法国还通过了政府采购国家行动计划,即可持续的公众采购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之一是,要求在2012年底10%的政府采购合同,都要从这些有CSR高承诺的公司中获取。除此之外,政府还要求法国国有企业成立一个CSR俱乐部来进行经验共享,这个俱乐部叫“可持续发展俱乐部”。对于这些国有企业来说,国家是其最大股东,所以股东可以要求它们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Michel Doucin还介绍道,在欧洲,一个里程碑式进展的国家就是丹麦。在2001年,丹麦政府开始启动并通过了一系列相关的立法和规定,最重要的一个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发布CSR报告,公布它们针对社会环境方面的风险所采取的减缓措施。丹麦在2007年进行了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大规模的公众磋商。磋商的成功之处在于,通过了相关的法律让企业把CSR的议题纳入到公司战略中,这样,丹麦公司都成立了可持续发展部门。
关注中小企业的CSR状况
“在法国,我们一开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能光是大公司的事情,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的。”Michel Doucin说,不光是大公司应该注重企业社会责任,而是所有的公司都应该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法国的一项调查发现,法国的中小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绩效是不错的。
德国政府也很重视中小企业的CSR推进,鲁德福介绍,在德国,大概有3500万欧元的项目在补贴着中小企业。而且德国政府的目的就是要去加强企业可持续性的业务发展在全球框架下的工作。尤其是在国际性的如G8、G20的会议中加强CSR话题的意见交换,比如说去年德国政府组织了这样一个大约一千多人参加的会议。
在德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中,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将CSR融入他们的日常商务活动中,德国政府为自己设立了如下目标:
·赢得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管理中来。
·特别要鼓励中小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其业务和战略概念来了解,并在其核心业务中履行CSR。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德国政府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如就企业社会责任课题为中小企业举办相关的指引和教练培训、推行区域和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活动和“圆桌”会议,促进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及其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继续开展在中小型企业中CSR课题的已有调研、对于有兴趣到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德国政府将改进为他们提供的咨询和指导性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