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既是一项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建设的综合性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举措。作为文化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寻找到自己的位置,怎样发挥作用,更好的推动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也是文化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的课题。为此,本文就如何发挥群众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谈点看法。
一、加强宣传引导,为新农村建设营造浓郁氛围
配合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为之营造氛围,是群众文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工作中,文化部门必须把服务的重点落实在通过开展受农民朋友喜爱和欢迎的文化活动,达到教育农民群众、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同时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声势的目的,这样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突破、有所建树。为此,必须立足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挥文化渗透力强的优势,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电影幻灯、展览、文艺演出、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的有关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工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地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德风尚、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为新农村建设加油鼓劲,提供动力,为新农村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有序地进行。
二、加强知识普及,为农民致富增收提供智力支持
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而发展经济,必须提高农村群众的文化水平,使之掌握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本领。这就需要文化工作者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所具有的普及知识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找准切入点,把群众文化活动与农民所渴望的学习各项民间工艺和科学种田等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组织举办各类技术讲座、培训班、发放各类学习资料等形式,传授民间工艺和农技知识,让农民在自己的文化活动中学到更多有益的知识,提高生产技能和致富本领,有力地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同时,要利用区域民间民俗文化资源,把民间民俗文化产业开发当作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养和发展,帮助农民找信息、找市场。使各类本乡本土的民间资源,变成农民致富的“钱袋子”。通过切实增强农民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各种技能和本领,提高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更大程度地发挥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提升服务能力,为实现农村乡风文明加油助力
目前,农村中传统陋习依然存在,迷信风、赌博风等死灰复燃,与新农村建设中乡风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拓展农村文化建设的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显得尤为重要。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优秀文化特有的感染力和感召力以及文化“润物细无声”的功效,通过长期不断、持之以恒的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如举办健康向上的文艺演出、催人奋进的文体比赛、集知识性与趣味性为一体的科普展览、讲座等,让农村群众接受文化熏陶,帮助农民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新事新办,积极倡导团结友爱、勤俭持家、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塑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乡风、民风。
四、健全服务体系,为提升农民生活宽裕创造条件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生活宽裕,不仅是指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温饱问题的解决,而是在生活富裕的同时,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因此,保障农村群众基本的享受文化的权利,让农民在家门口享受文化,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信息更新加速的今天,不让农民陷入精神上新的窘迫和困顿,是每一个群众文化工作者的职责。文化部门要切实增强文化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意识,通过建立面向广大农村群众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存发展的能力,使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成为农民精神上的加油站。要建章立制,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大投入,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突出重点,建立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机制。就莲都而言,要通过实施浙江省“东海明珠”文化工程、丽水市文化“山花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送文化下乡、电影“2131”工程、文化繁荣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一系列文化重大工程,让农民就近就便享受现代文化服务,真正使文化产品、文化消费品能够惠及广大农村群众、惠及老百姓,提高农民对文化活动的满意度,真正体现新农村农民生活的宽裕。
五、健全体制机制,为激发农村文化自身活力铺路搭桥
农村中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文化,这些文化形式往往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最贴近的,也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很多都是宝贵的文化资源。农村中也有许多的民间艺人,他们大多是农村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他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艺术养分直接来自于农村,和农民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和亲近性,容易为农民所接受,在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发挥着骨干和桥梁作用。文化部门要重视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充分发挥民间艺人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农村民间艺人的联系,建立健全农村非物质遗产传承等制度,定期对这些草根文化队伍进行培养,鼓励他们参加各种比赛,提高他们的待遇,形成有利于民间艺人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让农村“土生土长”的、“不走”的文化发展壮大起来,形成一支不走的文艺队伍,增强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激发农村文化自身的活力。
总之,文化兴则事业兴。农村文化建设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文化部门应该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个有利的契机,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工程,有效探索群众文化服务于农民的新思路、新办法,自觉形成科学的、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和构建农村文化建设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推动农村文化工作与时俱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作者简介:郑淑娇(1964.10-),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专,群文馆员,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