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发展出版新业态

2012-04-29 00:44
网络导报 2012年7期
关键词:总署新闻出版流通

本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跨地区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发展以網络出版、手机出版、云出版等为代表的出版新业态;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构建线上流通和线下流通相结合的现代化出版物流通体系。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出版传媒集团发展的战略方向、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主要目标,并细化了推动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责任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鼓励开发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构建开放式、综合性、多功能集成的流通信息平台;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施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有声阅读、电子书、电子书包、数字报、精品学术期刊数据库等;鼓励和引导企业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创新机制。

此外,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鼓励出版传媒市场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鼓励新闻出版领域的跨媒体运作。

对于如何兼并重组,意见进一步给出了对象。鼓励出版传媒集团通过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业务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资源,实现多媒体、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出版传媒集团通过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连锁经营,与同类企业进行产品、项目和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跨地区经营,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与广播电视、电信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开展合作。

做大做强出版传媒集团路径中,也有进一步向非公有文化企业开放的信号。

意见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国有出版传媒集团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开展产品合作、项目合作、资本合作;允许国有出版传媒集团引进具备资质的非公有文化企业作为国有出版传媒集团的一个部门参与出版活动;允许出版传媒集团控股或参股成长性较好的非公有文化企业;实现跨所有制发展;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

(郭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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