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
近日,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公司纠纷二审案件被2012年第5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案例形式刊登。这是该院自2002年开展“知名法官精品案”活动十年以来,第34件被《公报》刊登的案例----其刊登次数在全国各级法院中居首。
十年来,二中院通过“三个精心”工作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以“精品案”统一适法尺度、提升司法能力、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的特色路径。
精心审判 统一适法尺度
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要校对三遍,而且在宣判或寄给当事人之前,合议庭每一位法官还要仔细阅看一遍。现在二中院存档的每一份文书都有合议庭成员的联署签名。
十年中,二中院坚持在每年审理的万余起案件中甄选出20余件典型性、新颖性案件或疑难案、大案、要案、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作为精品案,上网公布案情及调研成果,定期集结成册印刷下发,供全院法官学习交流。
对于拟办理的精品案,该院确立了一套“精心审判机制”。其中,院长、庭长参审是首要环节。在《公报》刊登的34件案件中,有10件是院领导担任审判长,9件由庭领导担任审判长。在周益民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华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上诉一案的审理中,王信芳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反复讨论案情、辩法析理。该案庭审荣获2010度上海法院十佳示范庭审。
集思广益是一个重要环节。虽然绝大多数案件实行合议庭负责制,但对于普遍性法律适用争议类案件,各庭均通过审判长联席会议予以讨论,必要时上报审委会讨论,确保案件结果经得起推敲。
对于疑难、新型案件专门制定了《关于专家咨询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院外专家咨询团,经常对法律适用疑难案件召开专家研讨会“会诊”。
将法律未规定、规定不明或对法律适用有不同理解的新类型案件和疑难案件精心打造为精品案,可以放大案例统一适法尺度的影响范围。2003年消费者李杏英到大润发超市购物后,发现自己存放在自动存包柜中的物品不翼而飞。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润发超市赔偿损失5310元。对于超市购物寄包是借用合同还是保管合同,审判实践中存有不同观点,适法不统一。二中院法官在精心审理的同时,撰写调研类文章,提出超市购物寄包一般系借用合同关系而非保管合同关系的理论观点,为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开创性探索,也实现了辖区内此类案件适法尺度的统一。
精心培育 提升司法能力
打造精品案,需要法官拥有渊博的法学理论知识,厘清纷繁复杂案情之是非、彰显正义;也需要法官运用司法智慧,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与保障民生紧密结合起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二中院确立了将打造精品案与精心培育法官业务水平相结合,以及传承审判经验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进入二中院审判局域网,火红的“光荣榜”即映入眼帘。一旦案件被评为精品案或被最高法院《公报》刊载,将在局域网上以“光荣榜”的形式予以公开表彰,申报嘉奖;在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和个人工作实绩考核中对部门、个人给予相应加分,作为评优晋升依据。
“从一名办案新手成长为合议庭审判长,从一名调研新兵成长为调研骨干,这一切得益于院里搭建的精心培育机制,让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成长”。民二庭的韩峰,参加了二中院“青年法官导师制”,在带教老师的言传身教与悉心指导下,勤于思索,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选为精品案。
自2009年起二中院推出“调研助理”制度,任命新进院的硕士、博士为调研助理,鼓励他们和法官结合案例共同撰写调研文章、协助法官办理精品案件。近两年该院多起《公报》案例和精品案的调研文章均由调研助理执笔。
精心扩展 延伸审判职能
二中院在打造精品案中,善于服务发展大局,发挥正面社会行为导向,鼓励合法创新行为,预防市场风险隐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003年6月,消费者顾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此后发现卡内资金无端减少了10,068元而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和法院查明,顾某了解到上述资金的减少系犯罪分子通过在自助银行门禁系统上安装盗码器的方法,在顾某于上述银行的自助银行门禁上刷卡时盗取其借记卡信息和密码,并将盗取的信息和密码复制成伪卡在异地取款所致。顾某起诉要求银行返还款项。
二中院精心审理后认定:不法分子对银行信用卡系统进行改装骗取用户卡内资金的风险应由银行承担。在将这起案件打造成精品案的同时,二中院着力拓展司法服务社会的功能,向上海银监局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司法手段进行风险责任分配或行为效力认定,弥补社会管理漏洞,减少社会利益受损风险。
上海银监局收到司法建议后,专门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关于银行卡信息被盗法律责任承担的判例情况通知》,并全部采纳建议,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银行卡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某些市场主体打法律“擦边球”,其主张的利益看似与法不悖,但如果任由发展,会扭曲行业行为,损害社会利益,对此,二中院在精品案例审理中往往能精释法理,破立有据,通过裁判正确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2003年6月,二中院在弘正律师事务所诉中国船舶海洋设计院律师服务精品案件审理中,通过代理制度法理分析,认定在诉讼风险代理中,类似“当事人未经律师同意自行达成调解则按全额胜诉标的额收取代理费”的约定无效,遏制了一些律师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阻挠调解的倾向。
“三个精心,十载坚持”。十年中,二中院评选了220余件精品案,其中“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指导案例1号”发布;一批批青年法官逐步成长为业务骨干,一份份精品案文书、司法建议书,为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不断书写着新的篇章。
十年来,二中院通过“三个精心”工作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以“精品案”统一适法尺度、提升司法能力、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的特色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