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静
摘要:文化产品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果,是文化产业的基本产物。文化产品的内部属性和外部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具有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功能,正是这些特殊的属性和功能使得文化产品能够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们应充分利用文化产品的这种属性和功能,在文化产品中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途径。
关键词:文化产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性;功能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9-0172-07
文化产品内涵深刻、外延丰富,包含有诸多的产品类型。电影、电视、流行音乐、动漫、快餐等都是文化产品中最基本的文化形态,是大众最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文化产品以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形式直接进入社会成员的文化消费领域,通过影视、新闻、文学作品等可感可悟可体验的审美把握,以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直接影响人们的思想道德、价值选择和审美观念,从而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着力点和支点。
更重要的是,文化产品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承载着对大众的教化职能以及体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导向作用,它埋藏着当代人的焦虑,充满着当代人的梦想,表达着当代人的人文关怀,是当下思想的时尚表达,是社会主流意识的鲜明体现。这里“撇开关于意识形态的经院式分析,直接从当今社会的实际出发,可以发现,社会的发展已经进步到了一切关于思想文化的有效传播和意识形态建设。都只有通过和借助与文化产业这一载体的规模手段才能实现的时代”。而文化产业最核心的部分则是文化产品。换句话或许可以这样说:“社会的发展已经进步到了一切关于思想文化的有效传播和意识形态建设,都只有通过和借助与文化产品这一载体才能实现的时代”。文化产品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切,就在于文化产品承载着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使命,具有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属性和功能。
一、文化产品具有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特殊属性
“文化产品,具体来说,就是文化生产的成果,是用一定的物质载体承载着特定的精神内容的产品形式。它具有精神产品的性质,又具有物质产品的特点。”作为物质产品,文化产品要考虑投入、产出和成本核算。要注重产品的物质材料的选择,重视商业化、流行性因素,追求经济效果;作为精神产品,文化产品要有创新性内容,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具有能够影响人们精神世界和指导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并通过信息、宣传、教育、文娱等功能,担负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因而。文化产品具有物质产品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和精神产品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双重属性,而这些属性又可以归结为文化产品的内部属性。因为除此之外,文化产品作为精神的产物、意识形态的传播者还兼具外部属性。即文化产品的属性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种属性,其中内部属性包含商品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外部属性包含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属性(如下图1)。
(一)内部属性
1.商品性。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产物,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商品性,就是具有一般商品所具有的属性。“文化产品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专门的交换品生产出来的”,即文化产品首先是一种产品,它具有一般产品具有的商品属性和经济效能。
首先,文化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作为人类文化活动的物化成果,文化产品一经生产出来,就具有满足人们需要的“有用性”,即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既可以直接运用于人的物质生产和生活领域,也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文化领域。其次,文化产品具有价值。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一般商品的生产是一样的。都在生产的过程中凝结了人类劳动,耗费了人类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文化产品的价值也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制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决定了文化产品价值的含量。再次,文化产品具有交换价值。文化产品生产出来后,如果不进入交换领域。文化产品的价值也不能得到体现,只有进入市场、进入流通领域,文化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才得以实现。第四,文化产品除具有使用价值、价值和交换价值外,文化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还受价值规律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交换、流通、消费等要受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等的限制和影响。文化产品只要一进入市场就要受市场价值规律的制约和影响。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主要偏向于文化产品的实体或形式部分。不仅如此,文化产品作为一种产品,和一般产品相比主要区别在于,文化产品的“文化”方面,即文化产品以自己的文化属性和文化构成满足人们的需求,具有精神属性或日意识形态属性。
2,意识形态性。文化产品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它反映社会经济基础、体现社会主体意志,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所以,“文化商品和服务的一个根本特征是,他们不像咖啡壶、汽车或银行卡那样只是具有一种实用功能,在本质上还是价值观的携带者。”美国学者约瑟夫·奈很早就认识到文化产品在实现国家意识形态方面的独特影响,他说:“流行文化中当然不无琐屑与凑热闹的成份,但一个占据着流行文化传播通道的国家有更多的机会传达自己的声音并影响他国的选择则是千真万确的。”
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可以从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和传播等过程中体现出来。
首先,任何文化产品在创作生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掺杂创作者自身的主观印记、政治思想倾向、伦理道德观念和审美情趣,并通过其生产的文化产品向社会表达、宣传,力求实现其思想价值主张的泛化。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论述文化资本概念时曾专门探讨了精英价值观的重要作用。他认为,精英价值观有时可以转化为整个社会的文化资本,这其中就暗含了精英价值观即文化产品的重要意识形态功能。
其次,文化产品在流通消费过程中。通过交换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在实现它的特殊的使用价值,即传播特定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和审美观等等,而大众在消费中则不可避免的被赋予了创作者观念和倾向的作品所影响。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很早就看到了文化产品的这种意识形态属性。他说:“如果我们教会苏联的年轻人唱我们的歌曲并随之舞蹈,那么,我们迟早将教会他们按照我们所需要他们采取的方法思考问题。”马克思对此也曾经形象地描述,即“诗一旦成为诗人的手段,诗人就不成其为诗人了。”由此可见,文化产品从产业化的生产经历商业化的运作到规模化、组织化的再生产、再分配,会形成较强的意识形态力量,这种力量能够达到物质、经济力量的作用。二战后的马歇尔计划对实现美国重建欧洲的目标很重要,其通过美国流行文化传播的思想也很重要。
这里,强调文化产品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并不是说所有的文化产品必须反映国家意志、体现主流意识形态,这里只是针对绝大多数文化产品所具有的特质而言的。在对待具体文化产品时要区别情况,有的文化产品社会意识形态性比较明显,有的则不甚明显,还有一些却是能为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下为全人类所欣赏的,比如一些高雅的艺术品,这里不能一概而论。
3.共享性。文化产品具有共享性,这种共享性是指文化产品一旦生产出来走向市场就具有了大众共享的性质,而且,在共享中并不会引发产品本身价值的损耗和成本的明显提高。也就是说,“观众在消费产品的时候,他们不是敌对的,一个观众观看,不会消耗掉这个产品:或是他们的观看不会分散别的观众观看时的兴趣”。比如博物馆收藏的藏品,在展出时,其核心的价值被不限定的多人次所共享。书籍可以被大量地复制,但是书籍的核心价值也不在于其纸张和油墨的质地,而在于其中的思想。当然,一种文化产品的复制和发行是需要投入费用的,但这种费用与产品最初的生产成本相比,是“很小的”、“微不足道的”。由此可见,文化产品是“一本万利”的买卖:高投入、高回报。尤其是当一种知名产品引发了众多的消费者共享、追捧、树立起了一种品牌的时候,其价值链就会不断延伸,从而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收益。
4.价值的非消耗性。文化产品价值的非消耗性是文化产品的社会属性在消费领域中的动态反映。首先,文化产品以文化观念的形态存在着,不因年代的久远而变质,不因附着物的消失而磨灭,反而因其固有的文化价值而长久存在。比如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梵高的《星夜》、《向日葵》和《有乌鸦的麦田》,但丁的《神曲》等,其本身蕴含的价值和思想是不朽的。其次,文化产品的消费方式更多的表现为品味和欣赏,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所消耗的只是文化产品所依附的物质载体,而其内在的知识、文化和艺术等价值不但不会消耗,反而会在人们的共鸣中变得更加丰富。而且,任何一部成功的影视剧,都可以通过复制、拷贝和再版、再演等形式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提高其自身价值含量。第三,随着社会实践条件的进步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的追求和享受将逐步转向对精神世界的满足,对充满价值含量的文化产品更是百般苛求。这一时期,文化产品、特别是稀缺文化产品的价值不仅没有在年代的封存中贬值反而呈现递增趋势。特别是当其潜在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被挖掘出来时,价值更是不可估量。如古玩、字画等,任何一件不起眼的文化产品多年之后都有可能变成价值连城的瑰宝。
(二)外部属性
外部性是经济学的一个专门术语。关于外部性,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经典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所提到的:“自然的经济制度(即市场经济)不仅是好的,而且是出于天意的,因为在其中,每一个人改善自身处境的自然努力可以被一只无形的手引导着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即在追求他本身利益时,也常常促进社会的利益。”但是,理论界一般都认为该概念是由英国“剑桥学派”的创始人马歇尔(A.Marshall)具体提出来的。这得益于其对“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描述和界定。他认为,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并没有通过货币或市场交易反映出来。”之后,英国福利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罗纳德·H·科斯等分别对此进行了专门的改进、丰富和完善,并使之成为经济学领域中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并逐步在其他学科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只是到目前为止,外部性这一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严格的定义,以至于经济学家蒂博尔希托夫斯基都认为“外部性是经济学文献中最难捉摸的概念之一。”尽管如此,不同的经济学家还是试图对外部性进行了解释和部分界定。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从外部性的产生主体角度出发。认为“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兰德尔从外部性的接受主体出发,认为,外部性是用来表示“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效益或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低效率现象;也就是某些效益被给予,或某些成本被强加给没有参加这一决策的人”。
尽管对于“外部性”存在不同的定义,也具有不同的解读,但外部性是始终存在的。对于外部性,不同经济学家也根据其出发点进行了分类。从影响效果来看,外部性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能使那些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的他人或社会得到好处、获得收益。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但是造成这种后果的经济行为主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尽管外部性这一概念源自经济学领域,但外部性功能却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
在文化产业领域,国内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外部性进行了探索:廖建军在2005年的《论出版产业的外部性与政府管理》一文和2006年《中国出版产业竞争力评价问题研究》一书中对出版产业的外部性做了分析。2005年,海江、谭翔浔在《民族地区文化产品外部性对供给政策的影响》一文中对民族地区的文化产品的外部性进行了分析。2006年,苟世祥、陶楠和吴筱卿在《新闻产品外部性经济特征探析》一文中对新闻产品的外部性进行了分析,这些分析都说明了文化产品也具有外部性(见图2),即“文化产品在满足消费主体自身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还常常对第三方产生溢出效应,这就是文化产品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包括生产中的外部性和消费中的外部性,由于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文化产品的这种外部性主要体现在消费领域。生产中的外部性和消费中的外部性又分别包含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其中,正外部性对传播先进思想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重要的作用。负外部性则起着相反的消极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文化产品中的实现即是要充分发挥影视作品、流行音乐等文化产品正外部性的一种有益尝试。
二、文化产品具有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特殊功能
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性决定了文化产品能够承载、凝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涵。文化产品的共享性、价值的非消耗性等特殊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具有价值承载的功能。文化产品的外部性决定了文化产品具有宣传教育等功能。可以说,正是文化产品的诸多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价值承载和延伸、娱乐和审美、宣传和教化、引导和规范、对内促进和谐和对外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功能。以此类推,也正是这些功能决定了文化产品能够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文化产品的价值承载和延伸功能决定了文化产品在创作生产和传播消费过程中能凝涵、延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实质
文化产品的价值承载和延伸功能是指,文化产品本身能够承载思想价值,能够传播价值观、传递理想信念,传承道德风俗等思想文化观念,并能够在文化产品的传播过程中延伸、拓展其价值。其中,它的价值承载功能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阶段,能够将创作者的思想、社会的主流价值、社会文化等体现在文化产品当中。它的价值延伸功能则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传播和消费阶段,也就是社会化与市场化阶段,在文化产品的传播过程中在社会领域延伸拓展了文化产品的价值,在文化产品的消费中实现了文化产品的价值。
1.文化产品的价值承载。任何一部文化产品无论是主旋律作品、商业作品还是艺术作品,其本身必然包含着某种思想。体现着某种价值倾向。文化产品“内容为王”,没有思想、没有价值的文化产品不能成其为文化产品。特别是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西方大众消费主义的传人,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体验经济时代。体验经济时代,是注重消费者心理体验的时代,这就要求文化产品的内容创作更要注重文化产品受众的体验、感情及心理,即文化产品必须要有思想性和价值性。当今时代人们消费某种产品,已经不再是为了产品本身,而是消费或体验其中的情感、期望和价值。
文化产品中包含的价值既有积极进步的成分、又有消极糟粕的东西,既有民族特色的内容、又有世界普世的价值,既有经济价值,又有文化和审美价值,文化产品是一个具有多重价值承载的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社会思想领域的主流价值观念,是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灵魂,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思想。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中,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并将这种思想贯穿于文化产品生产的始终,蕴含于文化产品的基本内容之中,创作更多内涵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旋律作品。电影《建党伟业》、《建国大业》、《集结号》、《风声》等,电视剧《延安颂》、《长征》、《亮剑》、《我的团长我的团》等文化产品中承载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价值,凸显了爱国主义精神信仰与宽厚的民族情感,体现了文化产品的价值承载功能。
2.文化产品的价值延伸。文化产品的价值延伸主要有两种:第一,依靠大众传媒实现文化产品价值的传播推广。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文化产品的传播更多的依赖于以高科技为支撑的各种大众传媒,如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大众传媒和意识形态的关系极为密切,美国著名学者J·希利斯·米勒甚至认为“媒介就是意识形态”。只有依赖强大的国际传播力才能将凝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传递开去。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认为,“国际传播力”是一国所具有的国际传播的能力和效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在强大的国际传媒的支撑下,我国的文化产品能够传播自身的主流价值观念和理想信念、道德、风俗等,并且由于文化产品的共享性和价值的非消耗性,文化产品在传播的过程中能够实现价值的最大化,有助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高。第二,随着文化产业化的发展,文化产业链的延伸与文化衍生品的开发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和振兴的重要途径,也是文化产品价值延伸的重要领域和方法。“《哈利·波特》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到目前为止,《哈利·波特》所创造的产值已经达到了几百亿美元。其中图书的销售仅仅占到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来自于电影以及电影音像制品、玩具、服装、游戏等其他领域。”2010年建成的《哈利·波特》主题公园更是将价值链延伸扩展到更广领域。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可以通过在文化产品中的实现,探索文化衍生品开发的路径,实现文化产品价值的延伸和拓展。
(二)文化产品的娱乐和审美功能决定了文化产品可以通过艺术的感染力和形式的多样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文化产品中,在愉悦身心的同时,提升大众的文化品位与精神境界
文化产品的审美和娱乐功能是文化产品最基本的功能。是指通过艺术的感染力和形式的多样性,从不同层面凝练、表达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创作多样化的文化产品、文化活动等,让人们不仅获得感官刺激,也在放松身心、活动肌体、交流情感的同时,获得精神的愉悦和心灵的平静。
1.文化产品的娱乐功能。自文化产品产生以来,其娱乐价值一直是其不曾离弃的主题。特别是进入近现代阶段,随着西方大众文化、消费主义在我国的传播与扩散,文化产品的娱乐倾向更加浓重,大有娱乐至死的味道。
文化产品的娱乐性使得文化产品能够缓解生活压力、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并能将教育、思想、规范渗透于娱乐之中,发挥文化产品寓教于乐的功能。《论语·述而》上曾经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意思就是艺术欣赏能让人忘记物质享受、能替人解忧消愁、能帮人开阔胸怀,以至于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确,文化产品本身能给予审美主体身心愉悦与休闲的功效。愉悦就是指“有机生命物的某些需要得到了满足……艺术只为愉悦而存在”。这种观点虽然有些偏激,但也说明了文化产品确实具有娱乐的功能。当文化产品的消费主体沉浸于某种文艺作品的内容情节时,心灵得到了某种慰藉。身心获得愉悦,这时得到愉悦的心灵就会变成一种幸福快乐,甚至可能会产生超越人生悲剧情境的勇气和力量。这种勇气和力量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卡塔西斯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人要有理智,也要有情感,并且把情感、欲望、情绪等心理活动看作是人的本能要求,不仅不能压抑、摧残。反而应该给予一定的满足。文化产品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即便人们欣赏的不是喜剧而是悲剧,也能“借以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
2.文化产品的审美功能。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美的追求的结晶。”文化产品作为一种社会进步的反映,同样也体现了对美的追求与向往。而且,文化产品作为人类劳动过程的产物,其生产过程像其他劳动产品一样,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过程,更是一个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凝练的过程。人类在具体的劳动实践中不仅创造出了审美对象,而且也创造出了审美主体,并在这种创作和审美的过程中产生了审美愉悦,而这种审美愉悦正是人类选择消费品并促进新的消费品创造的不竭源泉。
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等不同形式的文化产品,一方面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审美需求,滋养着在日益紧张的现实生活中疲于奔命的内心生活。另一方面,人们在获得更多审美愉悦和心灵满足的同时,也陶冶了情操,得到了潜在的审美教育。更加唤起了内心焦虑不安的头脑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健全、完美人格的向往。杨丽萍的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就是这样一部产品,它通过传统的、粗粝的美和现代的、刚柔并济的美展现了云南绮丽、浓郁的民族风情。观众在欣赏的过程中,既感受到了其磅礴、优美的舞姿,又领略到其蕴含的深刻价值内涵,在不自觉中提升了自己的文化品位和精神境界。
(三)文化产品的宣传和教化功能决定了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能够扩展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领域和传播效果,并能把文化产品的核心价值转化为消费者的价值理念和具体行为,有助于文化产品实现更高的社会价值
文化产品的宣传和教化功能是指,文化产品在传播的过程中能够将其本身承载的思想价值进行广泛的宣传及普及,并在消费、使用、享受多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时,使大众受到主流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影响,在是与非、对与错、善与恶、美与丑、真与假、好与坏等问题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思想观念,从而形成一定的人格修养,制约人们的思想行为,使人们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确、理性的选择。
1.文化产品的宣传功能。文化产品的宣传功能主要是依靠各种大众传媒的传播来实现的。马克思最早对报刊这一传播载体的功能进行了论述,他认为,“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自由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传播学者施拉姆则更进一步指出,传播“是形成人类关系的材料。它是流经人类全部历史的水流,不断延伸我们的感觉和我们的信息渠道”。这些有力地说明了大众媒介对文化产品宣传、传播的功效。正是在大众传媒的帮助下,文化产品以其丰富的表达方式、多样的文化民主化倾向,不断将其自身蕴含的价值理念、思想文化、民俗传统进行广泛的传播和扩散,并在这种传播中内化为观众的价值理念,转化为观众的实际行为,实现其最终的实践价值。
2.文化产品的教育功能。各种媒体、电影、电视等文化产品除了具有娱乐和审美功能,还具有教育、熏陶等多重价值功能。在电影方面,有学者曾经指出,“我们的电影、电视在不经意中影响着一代人的思维模式,在改变着一代人的心理版图。”美国的丹尼尔·切特罗姆也曾发表过类似的意见:“电影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关键的文化转折点,它巧妙地将技术、商业性娱乐、艺术和景观融为一体,使自己与传统文化的精英显得格格不入。”在电视方面,日本第一座电视台NHK东京电视台正式开台时,台长坦铁郎曾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我们揭开了日本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页……它的影响不仅仅给部分阶层带来安慰和娱乐,在整个国民生活方式方面发挥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作用,电视具有改变国民生活方式的强大力量。”这些话语,体现了电影电视等文化产品在塑造人心灵、启迪人智慧、教育人成长方面的积极重要作用。
鉴于文化产品的这种教育功能,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可以以文字、声音、图像等符号和塑造形象、叙事的方式,即通过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推介,将各种进步思想和理念传递给社会大众。最近几年,“红色文化”、主旋律影片、革命史诗剧等通过多样化的表达方式感染和启迪着人们的思想,激发了人们强劲的创造热情,实现了文化产品更高的教育意义和社会价值。
(四)文化产品的引导和规范功能决定了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可以进一步引导人们的行为规范,弥补人们的精神空虚和信仰真空。更大程度上引导和满足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需求
文化产品的引导和规范功能是指文化产品可以通过自身蕴含的思想内涵或行为准则引导社会成员的思想价值取向,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
文化产品的内容和社会意义在于“在对生活进行意识形态性的认识与评价中把生活反映出来,再现出来。”因而,文化产品能够源自生活又高于生活,是对生活实践的反映,同时也可以指导生活实践,发挥其作为上层建筑、思想理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1979年,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曾经指出:“不论是对于满足人民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对于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文艺工作都负有其他部门所不能代替的重要责任。”豳]胡锦涛也曾经指出,要“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文化精品,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文化产品的引导和规范功能主要就在于其本身所蕴含思想的真理性、包容性、科学性和普遍性,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思想。以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主导性与包容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为鲜明特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这样一种思想。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结构大调整、思想大变革的变动时期,各种社会思潮乘改革的大潮席卷而来,造成国内思想和文化的多元化趋势,人们的思想缺少现成、统一的精神安慰。整体社会思想领域处于精神空虚和信仰真空状态,与之相应的文化产品更多的注重噱头和轰动效应。一切流于“娱乐”、“愚乐”、“恶搞”、“戏说”等。这就需要我们科学认识文化产品的娱乐功能和教育规范功能,在妥善处理二者之间关系的同时,充分发挥精神文化产品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过去一段很长的时间内,一些承载了社会最强音的文化产品充分发挥了其思想的感召力和劝慰力,起到了一定的教育和规范作用,如“鲁迅的《阿Q正传》,它对人们心灵的震撼程度简直是不可限量的;一首强烈呼应时代呐喊的歌曲,如聂耳的《义勇军进行曲》,其旋律所产生的能量犹如一颗精神原子弹;一部出色地呈现社会积极变迁情绪的话剧,如老舍的《龙须沟》,它对人们境界的提升和道德的牵引也非常具有力量。”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前我国社会的最强音,在文化产品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文化引导和价值规范,是弥补人们的精神空虚和信仰真空,更大程度上满足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需求的重要出路。
(五)文化产品对内促进和谐和对外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功能决定了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对内可以凝聚力量,对外可以展示国家良好形象
文化产品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反映。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体现。它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团结群众力量,凝聚国家共识,促进社会和谐,展示国家形象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1.对内维持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其中,文化产品的作用不容忽视。因为,维持社会和谐的一个直接基础就是人们的精神凝聚,而精神凝聚源于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源于人们对于同一事物的态度和认识。文化产品作为文化思想和价值观念的重要反应,对于凝聚认识,扩大认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念,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领航标,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典型代表。在文化产品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助于扩大文化认同,凝聚社会共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反映着本民族的精神寄托,能够让本民族的成员找到思想归属和灵魂依托,增强民族认同度、有利于民族团结。另外,任何一部成功的文化产品“必然要传递与主导意识形态认同的思想和文化内涵。并且具有抑制颠覆性的文化和社会内涵的内在调节机制”。文化越发达,文化品位越高,人的精神风貌越高尚,生活方式也就越文明,越会容易促进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和提高。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提出过一个“高峰体验”理论,这个理论是说如果人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环境中,他就会因此变得更加美好。同样,一部美好的文化作品也会让我们的内心变得美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更加融洽。社会也将更加和谐。从这个角度来看凝结了良好价值观的文化作品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际关系的正常发展。1968年,法国总理沙邦-戴尔马在第六个五年计划中也曾经写道:文化事业“不仅仅是增长知识。提高审美观,更重要的是通过文化事业,深层次地改善人与其生存环境间的关系,如工作、住所及周边的环境,通过文化事业,保护自由,即为了人的自由,也为了社会的和谐”。1980年,邓小平在谈到文艺工作与稳定这个大局的关系时指出,文艺工作不仅对青年的思想倾向有着引导作用,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道出了文艺工作或文化产品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鲁迅先生也曾经说过:“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前途的灯火。”而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就恰似这火光、灯火,通过有效地传播就能够点亮人们的心灵、开阔人们的视野,激励人们的斗志,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
因而,必须充分发挥文艺作品、文化产品在维护和谐、保持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文化产品中采取多样化的表达方式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制作更加精良的文化产品。
2.对外展示国家良好形象,提高文化软实力。文化产品是展示国家形象的窗口。是衡量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因为,文化产品体现了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和思想文化的进步程度。一个国家文化产品的制作水平、完成质量情况、反映思想风格等与该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信息科技的发展水平紧密相连。如2010年《阿凡达》的成功与美国高度发达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是分不开的。
《阿凡达》5亿美元的资金投入,是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望其项背的,显示了美国强大的经济根基。《阿凡达》剧目中赏心悦目的科幻景观、活灵活现的微生物品种,展示了美国高超科研技术。《阿凡达》中,地球人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纳威人对生存家园的誓死捍卫,展示了美国环境保护主义的姿态,体现了美国后工业时代思想文化的变迁以及对生态环境恶化的人文关怀。这就是说,以“手推磨”为基本生存状态的农业社会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拍出《摩登时代》这样反映工业文明的影片的,更不会拍出类似于《阿凡达》、《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样以高科技为支撑的3D大片的。因而,从一部文化产品中能看出一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另一方面,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体现了一国的精神状态和文化价值理念。因而,从一部文化产品也能窥探到一国文化发展程度及基本的文化价值取向。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国与国之间文化往来的日趋频繁。通过文化产品的国际贸易与往来将自身蕴含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展示给世界,有助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展示国家的良好形象。但是,我国的文化产品中文化的含量还比较低,“中国的软实力中文化的吸引力还相对较弱。相比较于美国的电影、音乐和其他文化产品,中国没有一个突出的享誉世界的文化品牌。世界许多国家对中国的印象还很模糊并充满错觉。”不仅如此,我国的文化产品中为了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或为了国际评奖的需要,在文化产品的制作中采用了“民族寓言”的策略,出现了矫揉造作的风格、部分展现了崇洋媚外的姿态。这样的做法,不仅不会把真实的中国文化展示给世界,甚至容易引起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误解,这与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正巧是南辕北辙。
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是核心价值。提高一国的文化软实力,就要获得国际社会对该国核心价值的更多的认同和赞许。因此,文化产品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主流价值观创造性地艺术化、娱乐化,使其兼具“意义”与“快乐”的属性。才能让更多的国际观众在愉悦的审美体验中领会中国艺术创作对社会生活的感悟。深入理解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气节,感受中国人民的价值观念、审美趣味和思想情感。制作与生产这样的文化产品也才能塑造和衍生集思想性、艺术性与商业性为一体的整体价值,才能有效地转化成为中国文化的软实力,促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于中华文化的理解和喜欢,从而在中外交流中架起友谊的桥梁,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