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丽梅
“电视问政”给更多的公民传达着这样一种讯息:即每一位公民作为公共权力的享有者之一,有权力监督政府治理的行为和政府服务的品质,有权力对政府进行问责,帮助政府提升治理的水平,改善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011年4月武汉市掀起了一场治庸行动,吸引了社会各方的关注。14个职能部门向社会做出了十大突出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黑的”非法营运、建筑工地“霸”等问题,承诺3个月见明显成效,半年有根本性好转。
11月22日至25日,武汉市对官员的“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进行了一次集体检测,借助直播的形式,开展“电视问政”。武汉市共计有16名官员参加,其中包括三位市委常委和一位副市长。问政人则为30名从武汉市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网上报名的市民代表。
武汉的“电视问政”,实际上就是治庸问责的延伸和拓展,它给“治庸问责”举行了一场电视公考,是新时期“媒体问政”与“媒体参与”政府治理的新趋势,在中国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型政府的倒逼力
武汉的“电视问政”,更广义的说法是“媒体参与”或“媒体问政”,它凸显了媒体的功能。媒体属于立法、行政与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可以成为政府治理的有效监督力量,对政府治理形成强大压力,从而帮助政府提升治理水平。
在媒体参与和媒体监督的影响下,政府治理的透明度由被动到主动,会无形中得以增强。政府为公众承诺了什么,如何践诺,兑现如何,群众是否认可等一系列问题,都通过电视这一媒体直面公众。正如武汉这次电视问政中,被城管局认定的“违章建筑”为何顽固屹立?通过政府验收的房屋为何出现墙壁大面积脱落?出租车司机故意多绕路,欺压外地人为何屡禁不止?一个个犀利的问题被抛给官员,有的官员称“被问得汗直流”,正是这种“汗流浃背”促使政府重视承诺,让政府官员强化诚信意识,既要“说到”,更要“做到”。
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者而言,这种电视问政的方式因为是直面公众,且有记者暗访的短片,报道的细节是参与节目的职能部门管理者所无法掌控和预见的,就如同“考生”(官员)面对“考官”并未知晓考官所出的考题是什么,所面临的挑战和质疑是什么。媒体的参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政府的责任意识与服务理念在舆论压力和媒体监督下必然会得到强化。因此这种来自被管理者与被服务者的直接监督,可以为政府部门回应公众提供一种常态化的倒逼机制和动力机制,会从一定程度上优化管理者的行为,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有利于逐渐建立起一个责任型、回应型政府。
公民参与的推动力
武汉的“电视问政”,通过媒体的参与和监督,公民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者面对面的沟通,既强化了公民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实现通过公民来治理的理念,也强化了公民的监督意识。
“电视问政”给更多的公民传达着这样一种讯息:即每一位公民作为公共权力的享有者之一,有权力监督政府治理的行为和政府服务的品质,有权力对政府进行问责,帮助政府提升治理的水平,改善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与其他类型的公民参与形式相比较,“电视问政”为公众提供了直接、宽泛、有效的行政参与和监督平台,让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回应。“电视问政”使公众的话语权得以尊重和保障。对于政府承诺的各类关乎民生的重大问题,公众可以询问和监督落实情况,提出质询,发表看法,对政府作为是否满意直接表态。
正是这种公众参与的推动力,强化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
媒体与公民参与可以帮助政府及时掌握信息——对于公共服务品质的反馈和需求,改变以往政府与公民之间只是单方面的服务提供者与接收者之间的关系,以电视为代表的媒体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功能不只是为社会成员提供信息载体和传播工具,更重要的是通过媒体的议程设置和话语表达,为公众提供利益表达和维护的渠道,进而实现民意主张与政府决策的良性互动。
媒体凸现桥梁作用
武汉的“电视问政”将政府治理中的各类情况与信息以新闻的方式提供给公众,并在“电视问政”的过程中加入媒体评论、媒体调查、媒体监督等各种再生信息,减少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对政府形象的公众认知起到传递、解读和引导作用。
另一方面,媒体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公众代言人,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质询、意见和建议加以表达和传播,借“媒体问政”的平台实现公民问政,在监督政府工作的基础上,帮助公众完成对政府形象的再认知过程。
因此,“电视问政”是从媒体自身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出发,将公众利益的维护与发展作为诉求目标,保障政府传播意愿与公众知情、表达、监督意愿之间的充分沟通,使传播互动过程成为重塑政府形象、维护公众利益的有效路径。
在新媒体环境下,政府形象传播已成为公众主动传播参与的过程,媒体的桥梁作用比以往更加突出,电视问政也是维护公众话语权的主要平台之一;除了为政府和公众提供话语表达的技术平台之外,其媒体组织自身的价值也进一步得到凸显,对引领社会价值取向和公众价值判断往往起着潜移默化的决定性影响。
电视问政需要制度化
诚然,武汉的“电视问政”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效应。政府官员现场解答公民的问题,现场受理,当场回应,并承诺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力图提升治理水平的信心与意识。但是,这种问政形式还有一些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的地方,比如参与者的代表性问题,比如“电视问政”是否存在“作秀效应”。
“电视问政”中因为参与的公民数量有限,所以并不能完全代表公民的意见,甚至有时无法代表大多数人的观点。“电视问政”中所涉及的问题往往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政府治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能拿出来通过电视或“媒体问政”的路径予以解决的,毕竟是少而又少,而且很多被“媒体问政”的领域都是进行过精挑细选,换言之,还是比较有代表性、典型性甚至是特殊性的,是可以解决的。至于公民意见比较大,矛盾与冲突比较多的公共服务领域,至少目前完全寄托于电视传媒是无法全覆盖的。尤其是政府基层的治理与服务——如街道、居委与村委等层面,每天直接为公民提供服务,且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领域,目前尚无法像武汉那样通过每年一次的电视问政来予以解决。
如何将电视问政变成公民常态化的参政与问政,如何把政府治理从做给媒体看到做给公民看,从对媒体负责到对公民负责的转变,如何实现从治理到服务的转变,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电视问政”或者“媒体问政”需要通过制度化建构,且政府部门若敢于直面媒体、直面公众,敢于自我解剖,自己揭短,敢于面对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则无疑会增加媒体监督与公众参与的热情。
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透露,“两会”结束后,武汉市委、市政府将再次向社会征求最需要解决的10个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公开承诺。他表示,去年的“电视问政”取得良好反响,2012年还将继续推进,并将加大频率,初步确定为每半年举行一次。“‘电视问政并不是简单地作个报告,而是让暗访组从市民、旅客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实际上是要通过这种形式将广大干部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武汉的“电视问政”,实际上就是治庸问责的延伸和拓展,通过这种形式将广大干部置于人民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