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会芳
一、回归学生主体:让“朗读者自己”朗读
所谓让“朗读者自己”朗读,即朗读教学应回归学生主体,把朗读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自己,允许学生做个性化的朗读。
长期以来朗读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严重失落,表现在:其一,许多教师受“知识本位”课程观的影响,一味追求朗读对文本思想内容的忠实再现,因而导致学生主体体验的严重失语;其二,许多教师惯于用硬性指导代替学生体验,在读法上往往过于追求技巧性和统一化,这就在无形中剥夺了学生自主感悟的机会和创造性解读的权力,进而使朗读教学陷入了“千人一腔”的尴尬。这种主体性的失落使朗读教学失去了理应生成的教育意义。
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是发现和建构作品意义的过程。作品的文学价值,是由读者在阅读鉴赏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往往带有更多的主观性和个人色彩。对于文意与己意的关系,学生要能够立足于主体所应有的高度,给以适中有度的把握:既不死读章句因而失去读书的意趣,又不主观臆度而破坏文本应有的风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学生主体性不断发挥、“人”与“文”逐渐走向视界融合的过程。此过程中,学生不是外在于作品的“阅读者”,而是拥有主体权利、主体意识积极参与的“解读者”;学生不是作家作品的“看客”,也不是所谓作家的“代言人”,而只是作为“朗读者自己”在参与语文教学生活。
也就是说,朗读是有主观性和个人色彩的,学生理应成为朗读的主体。因此,从学生主体看,阅读态度、阅读需求和阅读心理不同,阅读体会自然不同;从文本看,作品内涵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它不可能为每个读者提供一个统一的、单向的阅读路径。由此决定,不同的朗读者在朗读技巧方面的处理不可能雷同,因此,教师的朗读指导也理应顺乎“朗读者自己”所体验到的“情思和旋律”,而不应强求整齐划一。
二、以文本为主体:吸引学生朗读
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是思想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
其实语文文本的特殊性即在于此:
其一,它所呈现的不是客观、冷静、抽象的知识,而是多姿多彩的生活世界和作家主体的生命精神,它内在的生命力使其本身呈现为一种开放的“召唤结构”,能够邀请欣赏者走入它的世界。
其二,作家生活世界、作品思想世界与学生心灵世界的对接、交融构成了一个圆融的生命空间,学生正是在此受到了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教育。语文文本的这种教育意义是独有的。
其三,正是由于文本主体的介入,学生才在教师引导下不断感受到来自作品深处的本质力量,而这一过程同时也是学生主体性充分发挥的过程。
以文本为主体,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内心需求,培养学生的诵读习惯。以教学唐诗为例,单纯讲授有关字句、节奏、修辞等方面的创作知识,或许还不足以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唐诗的音韵之美,但教学时如果能够穿透这些所谓“唐诗知识”的迷障,注重引导学生去倾听诗人的心声,捕捉其生命的行迹,效果自然大不相同。当李白的豪放、杜甫的老迈、白居易的沉郁经由教学真的在学生心目中得以活化时,琅琅的读书声里定会别有一番意趣。即便单纯从朗读技能训练的角度讲,由音节而求神气固然有它自己的道理,但从把握文本的主体意义入手而得诵读的旋律,未尝就不是上好的读书之法。
三、诵读涵咏:在诵读涵咏中得读书之乐
诵读即“反复朗读,熟读成诵”。从特征上看,朗读不但要有声而且要有情,诵读既为朗读的反复,理应在反复中以传情为本。涵咏则侧重于诵读时“有所思”的心态,强调的是“读者主体意识的参与”,在心理过程上因诵读而起,随诵读深入。诵读与涵咏虽各有发展的流脉但实不可分,诵读的过程其实也正是反复玩味的涵咏过程。二者连用并举,为的就是要达到目口耳脑并用、读思结合、主体意识积极参与的交流状态。只有这样,朗读教学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这正体现了新课标的科学性。
倡导诵读涵咏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事实上,我们的祖先早就发现了“诵读涵咏”与母语特点之间的适切性。汉民族文字是形、音、义三要素统一的文字,而文学作品是作家的心声,是文字语言节奏与音节节奏的统一,因此非诵读涵咏不能得其中意味。对诵读的关注可导源于先秦,孔子即对“诵诗”十分重视,至建安曹丕、南朝刘勰、中唐韩愈,都对文章的声音节奏高度关注,至南宋朱熹则力主熟读精思,至清桐城派散文家刘大魁则进一步提出“神气音节说”之至论。而有关“涵咏”之法,则朱熹力倡,后曾国藩又予以深入的阐释;至现代叶圣陶更是高倡“美读法”,使语文教学古老的诵读涵咏传统再次发扬光大。遗憾的是,建国以后至今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受多种因素的干扰,语文教育界许多人竟然“遗弃”了“诵读法”这一“法宝”。
倡导诵读涵咏可以丰富学生的审美情趣,使之深得读书之乐。是否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高尚的审美情操,是衡量学生是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准,因为“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审美发展的是一条通向主体解放的道路”。诵读涵咏有利于丰富学生的情感经验,能够为学生审美能力的发展铺就一条科学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