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景观理论基础探析

2012-04-13 22:23
关键词:伦理观美的景观

张 敏

(郑州大学 美学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01)

农业景观理论基础探析

张 敏

(郑州大学 美学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01)

农业景观最突出地体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农业景观相应地呈现出不同的形态。要想做到农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转变理念是关键,即需要有新的伦理观和新的美学观作为理论支撑,新伦理观的核心就是对土地和农民的尊重。农业景观美应该建基于新的伦理观之上,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农业景观美的形成应该遵循四个原则。

农业景观;可持续发展;环境美学

农业景观是包含了土地、动植物和聚落在内的地域综合体。农业景观保留了较多的自然元素,但它不是自然景观,而是人们出于自身生活的需要,对于所处自然环境进行的影响和改造,人们的生活需要,乃是农业景观形成的原动力。人,尤其是在农业环境中生活和劳作的农民,既是农业景观的创造者,又是农业景观的构成要素。农业景观的形成过程也是人与周围环境相互调和、相互适应的过程。

农业景观属于文化景观的一种类型,俞孔坚指出:“任何文化景观的形成过程都是人塑造了环境,环境又塑造了人的过程。塑造的过程当然是通过主体的行为进行的,意即人类通过自身的行为创造着环境,环境又反过来通过限制人们的行为影响着我们。”[1]但这种相互作用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这些都在景观的外貌上有所显现。就农业景观而言,农业是人类最早的定居之所,从定居开始,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始了对自然的控制和改造过程,农民在土地上耕作、生活经历了漫长的时期,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面貌,并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下去。现实中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源于人们的思维观念,这种观念现实地影响人对环境的改造,因而现实的活动与人对自然的思考和认识有紧密联系。可以说,在一切景观类型中,农业景观最突出地体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大体而言,这种关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农业景观相应地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第一个阶段是人对自然的遵从阶段。原始农业源于“采集”活动,在古代的农耕时期,人类开始意识到自然的奥妙,如季节的交替、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繁衍等等,已经懂得按照自然的时令从事种植和生产活动。人们对待自然界的态度是“效仿”或“模仿”,自然是人的榜样和导师。随着对自然一步步深入的了解,人们逐渐以种植庄稼的方式代替起初的狩猎和采集,使农业渐渐成为人们从环境中获取食物的最佳方式,人们开始定居生活,有了稳定的家园。在定居生活中,越来越多的野生动植物被进行人工培植和驯养,我们所熟悉的许多作物种类、家禽家畜都是人类驯化的结果。如我国大约在7000年前就已经成功培植出了水稻;在商代妇好墓出土的陪葬品中,有多种造型逼真的家养畜禽,这说明早在三千多年前,人们就已经开始定向驯养家畜家禽了。只有向自然学习,不断认识自然,人们才能利用自然。“人在遵从自然时,一方面保留了对于天地的敬畏,另一方面却发展了对于山水的留恋,由此产生了人与自然和谐生存的田园画卷和牧歌”[2]。

第二个阶段是人对自然的征服阶段。近代的工业革命彻底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工业社会的机器生产已经不再是对自然的模仿和引导,自然成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既然上帝已死,人就把自己看成是自然界里的最高存在、全知全能的绝对主体。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了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从此人类进入了对自然界的野蛮征服与践踏的时代。在工业社会里,农业的现代化即工业型农业,它割断了手工农业时期长期延续下来的人与自然的共生和循环的历史。人对自然已经失去了依恋、崇敬和爱的情感,人与自然的关系完全变成了一种功利关系。土地仅仅被看成是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生产的手段。人口的迅速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粮食的大量需求,更加促进了农业的大规模生产。农业规模的扩大不可避免地造成机械化、设施化和化肥的大量使用,以及特定作物的专业化、单作化和连作化栽培,引起地力下降。为了解决病虫害多发的情况,人们又必须积极发明和大量使用各种农药,从而造成了河流、大气等环境的污染,打乱了生态环境的平衡。恩格斯在《自然界与社会》中指出,在原始社会关系中生活的人很难找到人与自然交往的正确原则,其原因在于,原始社会关系中的一切生产方式,“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益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3]。显然,当人们将生产利益作为唯一的目的追求时,人们就会以一种非常狭窄的视野去进行自己的生产实践,于是,人们的生产活动也就变得不可能持续。工业型农业景观较之传统农业景观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原有的自然残遗斑块(如森林、土丘、沼泽等)被推平为农田,更大面积的均相景观出现,灌溉系统更趋几何化、永久化,巨大的拦水坝使河流改观,总之,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专业化让田园景观变得更为单调。

第三个阶段是人与自然共生共荣阶段。由于生态危机的加剧,人们已经为各种各样的生态问题所困扰,并进一步意识到如果这一趋势不加以制止的话,生态问题不仅会危及自然,而且也最终会危及人类自身。于是,人们开始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观,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共同发展。这一理论认为土地不能仅仅被当作是剥削和掠夺的对象,它首先应该是生态学意义上的土壤环境,我们要保护这一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利用。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大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4]518今天来看,恩格斯的这段话显然有着更强的预见性,反观今天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人们恰恰是将自我与自然做了一次二元分离,只知道向自然索取,却并不知道自我本身也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损坏了自然其实也就是损坏了自我,所以,“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与自然、灵魂与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4]519。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阶段,农业实践方式要体现人的生产全面性的特点,人类要与农业环境发展更加全面的关系,在人与自然可能达成的理想均衡点上,使农业景观不仅成为人们的生产性用地,而且成为人类精神的家园。我们希望未来的农业景观应该是生产获得发展、生态更健康、景观更优美、乡村更加繁荣。

农业景观展现着人类的进展,审核着人类的环境规范,还记载着人类文明对待自然的方式,其所达到的清晰性与深刻性是其他任何景观类型都无法比拟的。要想做到农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理念上要发生转变,即需要有新的伦理观和新的美学观作为理论支撑。新伦理观的核心就是对土地和农民的尊重。

首先是对土地的尊重。新的伦理观是采取对土地尊重的一种伦理观,它以和谐共生为宗旨,谋求人与土地的相互支撑和共同发展,而不是一方的繁荣以另一方的牺牲为代价。新的伦理观调节科学技术在自然面前的价值取向,变征服、索取和控制,为亲善、尊重、调适和维护。科技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不仅能够造田、灌溉、种植成果、培育新的农产品,而且还对土地的健康和安全起着监护作用,以应对如洪水、干旱、地震、滑坡,以及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建筑适应当地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房子,是尊敬土地伦理观的体现,豫西地坑院就是一例,地坑院处于黄土高原区,当地人利用土层深厚、干旱少雨的特点建造地下窑洞;这一特点也体现在南方的乡土建筑中,如楠溪江流域的人们应用大量卵石作建材,贵州地区的人们用一块一块石头代替瓦片做屋顶等等。

香港建筑师吴恩融、穆钧设计的甘肃毛寺生态实验小学,是一次技术和环境紧密结合的有益尝试。在技术的选择上,设计者不是一味地强调使用高新科技,而是结合农村的环境条件和经济条件来合理地使用技术。设计者认为适宜的技术就是最好的技术。吴恩融关注西部农村建筑可持续发展,认为在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传统生土建筑技术具有突出的生态潜力,值得以此为基础进行生态建筑的研究和示范。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他们就地取材,减小对周边环境的破坏;为了使房屋更适合季节更替适宜人居住,他们利用自然资源,尽可能的利用太阳能和风能提高室内的舒适度,减少能源消耗;在现代生态建筑设计理念的指导下,他们挖掘和改进当地有价值的传统建筑技术,便于村民操作和自行建造。新学校的设计和建设不仅仅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舒适愉悦的学习环境,更关键的是以此诠释了一个既符合于当地有限的经济、资源和技术条件,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生态建筑模式。

其次是对生活于其中的人的尊重。新农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显示领导政绩的倾向,其实践后果是投入大量财力,建筑了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另一种取向是为了取悦游人,为了游览、参观的目的进行新农村建设,其实践后果是侧重建筑的观赏性而忽视了生活其中的真正主人。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设计的对象,就是“设计为了谁”的问题。是为了少数的游人的视觉欣赏,还是为了占主体的村民的使用。如果把考虑的重心放在改善村民的生活上面,科技就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李晓东设计的桥上书屋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作者尽可能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采取建筑桥上书屋这种形式。该建筑虽然占地较小,只有200多平方米,可它却满足了六个功能:建筑包含两间教室,满足作为学校的教学功能;书屋下建一悬索桥,和教室互不影响,满足作为桥的通行功能;两间教室之间有一小型图书馆,晚上村民可以在此阅读;两间教室的大门分别伸向河的两岸,可以收起,收起时又可以作为两个戏台使用,以满足村民对娱乐功能的需求;该建筑样式新颖独特,具备作为景观的审美功能。在历史上,坐落在河两岸的两座土楼世代为敌,但随着居民从土楼中的逐渐迁出,土楼内原有的社区中心已经消散,桥上书屋的建成,在促进人们相互交往的同时,逐渐成为村落中新的公共空间和中心。我们所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就是需要这样的建筑,它如同神来之笔,不仅满足了使用的基本功能,而且在更高的精神层面上,使人们能够更相亲相爱,激发村落的活力,对村民的生活起到促进作用,用较小的经济投入,换取较大的效益。

农业景观美应该建基于新的伦理观之上,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农业景观美的形成应该遵循四个原则。其一,生态美是农业景观美的核心。改革开放后的农业发展方向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当时没有显现出来,或者说没有充分显现出来的一些弊端,在时间的推移中逐渐显现出来。即在追求生产性的时候,我们没有环境的保护意识,没有认识到农业自身就是一个重要的生态系统,事实上,它作为生态系统的价值远远大于土地自身的生产价值。众所周知,土地是有限制的,不能任由我们进行剥夺式的开发,一旦人类的行为超越了一定的极限,事物就会走向反面。农业景观的美不只是形式的美,还是一种生态的美,生态美不是一种美的形态,而是一种美的属性,可以说,生态美是美的本质属性。生态的整体思想对未来的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作为一种手段,科技要符合自然界的内在规律。换言之,就是让科学技术绿色化,在生存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使技术与生态相得益彰,让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优化。

其二,生产性是农业景观美的依托。加拿大环境美学家艾伦·卡尔松认为要依据人类环境的目的和功能进行审美欣赏。农业环境的美不同于城市环境的美,它是生产性的土地。农业环境的规划不宜搞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在新农村建设中,许多地方盲目地仿照城市环境的做法,依照欧式别墅风格建造房子,硬化、铺装土地,栽种纯粹观赏性的植物等等,这显然与生产性的农业景观美的理念相背离。相反,农村环境的规划应该是生产与艺术相结合,譬如,所有的行道树不仅具有遮阴的功能,它们还能产出苹果、樱桃等果实;所有的农作物不仅能丰产,而且外形上也更加美观。在审美趣味上,与生产相关的事物也兼有审美价值。从这层意义上说,在土地上的劳作本身就是创造农业景观美的过程,它既是一种生产,也是一种空间艺术。

其三,农耕文化美是农业景观美的灵魂。文化和景观的关系非常密切,两者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文化影响景观,景观又使文化长存。农耕文化是与游牧文化、海洋文化并列的一种文化形态。与海洋文化不同,这种文化形态关注的是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与游牧文化也不同,这种文化形态侧重的是人与土地之间定居的关系。在华夏历史文明中,三种文化形态共存,但是农耕文化涉及的范围最大,是华夏历史文明的主体。乡土景观的诸多方面都深受农耕文化的影响,如建筑的模式、农业实践方式和生活习俗等,不同地域的乡土景观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农耕文化的形态。

其四,农业景观美追求人在环境中生活的愉悦感。作为我们生活的家园,农业环境所呈现出的生活世界是完整的。农业不仅可以给我们的生活提供衣食所需,还可以满足我们的审美感与归属感的需要。陈望衡在谈到环境时,提出环境居住层次有三个层面:宜居、利居和乐居。宜居重在生存,以生态为首先;利居重在发展,以经济为优先;乐居重在生活,以幸福为中心,指环境能够满足人精神层面的需要。段义孚自己造了一个英文词Topophilia(译成汉语“恋地情结”)来诠释人对居住地的情感联系,人对生他、养他的家园的依恋和回忆。这条原则致力于为广大农民建造一个切合他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生活环境,保留更多活在农家的传统文化,同时也能够为中外游客提供更多的旅游与休闲空间。

[1]俞孔坚.论乡土景观及其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J].华中建筑,2005(4).

[2]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2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责任编辑海林]

I01

A

1000-2359(2012)02-0179-03

张敏(1974-),河南郑州人,哲学博士,郑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环境美学研究。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CZX051)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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